好困哦,简单写写就睡觉了。
第一遍是看中文,那个时候看的很快,觉得故事还不错,不过算不上什么的特别厉害的作品。后来第二遍看了英文每看一章都觉得十分动容。注意到了很多没有注意过的细节,连一些景色描写都觉得安排的很用心。比如说高悬在战争之夜的月亮,划过天际的彗星什么的。画面感很强烈。
鉴于我看故事总是在看自己。就随便说说几个人物吧。
最像我的无疑是史塔克公爵,这种正直的,重视荣誉的人。反正硬邦邦的,又不够聪明,又骄傲的看不起一切不正派的东西。最后死掉虽然很出人意料,可是应该的啦。(看英文我才注意到,原来瑟曦曾经试图勾引过他诶,而且那句点睛的话是出自瑟曦之口:在权力的游戏当中,不是赢就是死,没有中间地带。)如果他能,不正直那么一点点,就一点点,他的结局也会不一样阿。
最喜欢的是小恶魔。一张贱嘴两条短腿,一颗大脑袋,一颗智慧的心。傻乎乎的娶了个妓女,又小小年纪心碎了一把。侏儒又怎样,长得丑又怎样,该和女人睡觉的时候睡觉,该动脑筋的时候动脑筋,该甩傻逼耳光的时候就甩的过瘾。而且,小矮子什么的,总是死不掉。好有生命力!他说,死是最糟糕的情况。只要活着是个怪物也是好的。(大概是这个意思吧) 其次喜欢就是胖子山姆,爱看书爱音乐,软弱,但是也学会承担自己的责任。
最想做的是国王劳勃。虽然生前很憋屈的身边全都是算计自己的人。可是他也尽量活的让自己开心了阿。说夏天这些女人穿的纱衣被汗湿透了就像没穿衣服一样,色咪咪的大笑。喝好多好多酒,吃好多好多肉,玩好多好多女人,从年轻英俊的战神变成了一个穿不上盔甲的大胖子,最后死在猪(一样的队友)手上。把烂摊子一股脑的留给好兄弟。绿帽子阿,帮别人养儿子阿,管他咧,就两腿一蹬的去地府找年轻时的恋人了。
剩下的,我觉得很好玩又刻画的很好的人物是 泰温公爵和 双子城的那个老不死。看人物描写很有意思,泰温公爵眼睛绿中带金,两鬓的胡须金光闪闪,长手长脚,喜怒不形于色。有钱的要命。老百姓都在猜他大便是不是也是金色的。(很好笑好吗)
剩下那个老不死很爱吐槽。说,最讨厌泰温这傻逼了,成天金子那个金子这个,觉得自己了不起啦。吃多了豆子也和我一样会放屁,装什么逼阿。有本事跟我比谁儿子多呀,哼。(吐槽帝阿,,,)
其实我并不清楚我为什么会被感动。当每个人都有自己该要扮演的角色时,不论多沉重的人生,不论多无关紧要的路人,都变成了巨大的力量迫使你前进。
丹妮莉斯说: If I look back, I am lost.
一本原著的伟大不仅仅是因为洗脑的剧情,紧凑的结构和各种强悍的角色,更因为有无数可以让人玩味的句子。看《魔戒》的时候年纪太小,实在已经不记得托尔今的文采了,现在不得不说,《冰与火之歌》大有完胜《魔戒》在我心中的地位之势。莫非我必须再把《魔戒》原著读一下然后好好对比一下?
结束了《权利游戏》,马上投入A Clash of Kings!
-----华丽丽的摘抄------
People never looked up. That was another thing he liked about climbing; it was almost like being invisible.
Death is so terribly final, while life is full of possibilities.
Different roads sometimes lead to the same castle.
The Night’s Watch is a midden heap for all the misfits of the realm.
Most men would rather deny a hard truth than face it.
Every flight begins with a fall.
Can a man still be brave if he’s afraid?
That is the only time a man can be brave.
It is one thing to be clever and another to be wise.
As I was saying…why is it that when one man builds a wall, the next man immediately needs to know what’s on the other side?
If they want to give you a name, take it, make it your own. Then they can’t hurt you with it anymore.
If a man paints a target on his chest, he should expect that sooner or later someone will loose an arrow at him.
We all need to be mocked from time to time, lest we start to take ourselves too seriously.
I was never so alive as when I was winning this throne, or so dead as now that I’ve won it.
Every hurt is a lesson, and every lesson makes you better.
All halls lead somewhere. Where there is a way in, there is a way out. Fear cuts deeper than swords.
Love is sweet, but it cannot change a man’s nature.
A chain needs all sorts of metals, and a land needs all sorts of people.
A king should never sit easy.
When you play the game of thrones, you win or you die. There is no middle ground.
守夜人的誓词,我完全拜倒⋯⋯
Hear my words, and bear witness to my vow. Night gathers, and now my watch begins. It shall not end until my death. I shall take no wife, hold no lands, father no children. I shall wear no crowns and win no glory. I shall live and die at my post. I am the sword in the darkness. I am the watcher on the walls. I am the fire that burns against the cold, the light that brings the dawn, the horn that wakes the sleepers, the shield that guards the realms of men. I pledge my life and honor to the Night’s Watch, for this night and all the nights to come.
You knelt as boys, rise now as men of the Night’s Watch.
Watching is not seeing.
Opening your eyes is all that is needing The heart lies and the head play tricks with us, but the eyes see true. Look with your eyes. Hear with your ears. Taste with your mouth. Smell with your nose. Feel with your skin. Then comes the thinking, afterward, and in that way knowing the truth.
Swift as a deer. Quiet as a shadow. Fear cuts deeper than swords. Quick as a snake. Calm as still water. Strong as a bear. Fierce as a wolverine. Fear cuts deeper than swords. The man who fears losing has already lost.
Never do what they expect.
A man who won’t listen can’t hear.
Laughter is poison to fear.
A child sees an obstacle, and his first thought is to run around it or knock it down. A lord must learn that sometimes words can accomplish what swords cannot.
Love is the bane of honor, the death of duty.
We are only human, and the gods have fashioned us for love. That is our great glory, and our great tragedy.
The things we love destroy us every time.
if there's anyone Do likes Tyrion the Imp? or Sandor the Hound? even the eunuch Spider Varys? Or maybe you love Ned Stark、Catelyn、Sansa 、 Dany the mother of dragons much morer?
Yes, I DO love Jon Snow and Arya as while,but there's samething so beautiful inside the heart and mind of the IMP ,the Spider,and the Hound, something be hided by their mocking words,sour smilings,or even rude talkings,and when I found golds beneath sands,I call them the ture knights, and men.
今年夏天从国内回来之后,正值美剧饥荒,偶然看到人推荐HBO新剧《冰与火之歌》(a song of ice and fire)。和某人一起两天看完,深深赞叹其构思精巧,人物鲜明,情节奇诡莫测。某人看剧从来是一天一集,不会像我这样难以自拔,这回和我一起陷进去,可见此剧魅力非凡。
看完剧之后搜索了一下,发现此剧是改编自George R. R. Martin的系列名作《冰与火之歌》的第一部,《权力的游戏》(a game of thrones)。出于对后面情节的强烈好奇心,决定开始看书。尽管第一部书已经看过剧了,我还是决定从头看起,不希望错过任何一个细节。书非常精彩,八月份一个星期就看了半本,因为开学,也因为后来开始追看《步步惊心》,就暂时放下了。
九月份因为Dawkins要到我们学校来演讲,把《自私的基因》(The Selfish Gene)看完,又因为Temple Grandin来做了关于自闭症患者思考模式的演讲,看了她的自传电影(根据Thinking in Pictures改变,也是HBO拍的)。就买了她的两本书《Thinking in Pictures》《Animals Make Us Human》。前者是自传,后者是讨论人和宠物的关系的,想为将来养狗做点心理准备。这两本书都还没看完。
之后《步步惊心》大结局播出,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开始每天关注吴奇隆的新闻,看了好多旧视频,十月份就这么过去了。按彬彬的话说,一看我就是从小没追过星的……十一月份是每个秋季学期最累的月份,交了年终总结,为了将来给隆诗大婚准备包子,跑到买买提灌了些旧水。感恩节开始写一系列关于海南的文章,等写完了贴过来。好不容易学期快结束,终于想起来a game of thrones,上周末开始看,终于把剩下半本也看完了。
《冰与火之歌》系列共分七部,作者已经写完前五部,还有两本前传(好像已经出了一本)。我觉得这是自《指环王》之后,我读到的最好的奇幻小说(跟纳尼亚传奇、哈利波特等相比)。很多评论说,本书的最大特点是采用多人物视角介绍故事,而且人物非常真实,好人和坏人这种两极定义基本上被抛弃。从我自己的阅读体验来说,我很喜欢本书的语言。因为是一个架空中古时代故事,所以作者采用古朴的文法,人物语言多为短句,没有缩写连读之类现代英语的滥觞,还尽量避免使用一些历史比较短的合成词,例如birthday,书中都称为name day。因为作者在语言细节上考究,所以读来容易投入。这种语言上的考究在指环王里也可以见到。考虑到George R. R. Martin是个美国人,就更难得了。
此书可以跟《指环王》媲美的另一个原因,是它的结构宏大,像指环王一样构筑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如果说《指环王》构造的世界是魔法和精灵的上古世界,那么《冰与火之歌》就是一个城堡与骑士的中古世界。在这个世界里,骑士家族的荣耀依然为人追逐,阴谋诡计却常常胜利;完美的道德偶像在宫廷斗争中被诛杀,罪人和私生子却成为终身守土的战士。大陆上的人民似乎已经进入文明的时代,而关于森林之子(children of the forest)和异鬼(the Others)这些魔法时代的生物仍在北方的绝境长城(the wall)外徘徊。
像三体一样,这本书中的世界会轮番经历夏季和冬季,每一季都长达数十年,夏季繁衍生息,冬季死寂严酷。在书的一开始,Westeros大陆上正是史上最长的夏季,看似王国一统,天下太平;在第一部的结尾,所有的危机都已经浮现,所有的牺牲都已经发生,而严酷冬季即将来临,异鬼已蠢蠢欲动。
这几个月,我已经向好多人推荐了这本书。本书的前四部都已经有中译本,网上很容易找到。但原书的魅力实在太大,还是建议看英文版,每本大概七八百页吧。因为人物众多,没看过电视剧的人一开始可能会觉得有点杂乱。好在这本书的人物谱系网上也很容易找到,可以参考。
说是奇幻小说,但是奇幻内容却并不多,没有什么各种魔法和咒语,也没有什么精彩的打斗描写,可以说完全是一本以欧洲中世纪为背景描写各大家族权力斗争的小说.
其实我想说说的是广大的劳苦人民,如果小说里面的普通小众的描写也是欧洲中世纪的写照,那么那断历史还真是黑暗,总能感觉出作为一个普通民众的那种绝望和无助.完全是生活在一个没有希望的世界里. 所以相比维斯特洛的人民,我更喜欢在塞北之外的野民,他们号称是自由民被禁锢在长城之外,我也喜欢洋葱骑士,他从一个走私贩无比努力的学习和奋斗,比绝大多数骑士更为忠诚,无愧于国王之手的称号.
我也喜欢艾利亚,一个贵州小女孩,理由生活在富贵安逸之中,在父母兄弟皆死后(至少她这么认为),表现出的一种超越成年人的坚强.而且拥有希望和决心,复仇的希望,复仇的决心!
呃,这书实在好看,禁不住第一次为小说写两句.
关于冰与火之歌,我想说几句。
前面看过了中文版的,前段时间在西文网139元入手英文版,对比下来还
是觉得应该看英文版的。看中文版总觉得像在吃别人嚼的饭,失去了原有的美味儿,虽然我的英文水平不高,虽然我看的同时还在不停的翻牛津,但是,内容的精彩,情节的跌宕,让我如痴如醉,当然读原版英文书的乐趣以及成就感让我久久不能自拔。
强势推荐!
秦为水德,尚黑,据有北方。
《汉书·郊祀志上》:“今秦变周,水德之时。昔文公出猎,获黑龙,此其水德之瑞。”
也许一个王朝的变迁之际,总会有怪事发生。
秦文公猎获“黑龙”恰好,史塔克们也在回家的路上捡了几只小狼,把这些尚未长成的猛兽带回了家,带回了冰冷巨石堆砌的城堡。
他们不知道,狼是他们的家徽,也是他们的命运。
其实有点意思的是,兰尼斯特们似乎就是火种。当提利昂和雪诺成为朋友的时候,是不是能想到,以后为了权力,两家甚至兵戎相见呢?
国王是昔日的战争英雄,劳勃发福的身体象征着王国中枢的腐朽。时间盗走了力量和荣誉,但是沉淀了爱情。在漂浮着黑暗尘埃的临冬城地下墓穴里,复活了。每当我重读这一段,就有一种被击中泪点的感觉。沉湎于酒色的国王也只是被命运抛弃的可怜人。毕竟很多他爱过的,都在上一次的战争中,化了白骨,或化成灰烬。
无论如何北境诸侯们的獠牙已经擦亮。但是他们不会是最后的赢家。
(猜测过最终是北境之王和龙母对决逐鹿天下的,那么唱歌的就是龙王和狼王了~)
为什么评价一面倒地说好呢?
看了大半部权力游戏,没觉得有多好。角色没能让我有代入感,更热血不起来。
没一个角色是我喜欢的,勉强有好感的只是侏儒跟私生子罢了。
除了侏儒,其他角色都闷得不行
实话说,还不如金庸老头的小说。如果马丁是大神,那金庸是什么
真怀疑这里的人是不是那种“老外说好看当然好看”的人。希望是我想多了
继续看吧,或许感受有所改善。如果还是这么接下来的情节还是那么不温不火,看来买第二卷的钱可以省了
1.临冬城狼家(史塔克首相家)
农业:
狼家封地在七家中最大,差不多有全国的三分之一。但森林辽阔,适宜耕作的土地大概只有全境的二分之一。
虽然有河流,但北方天气寒冷,一年应该只有一次收成。
所以狼家的农业大概仅仅是自给自足勉强有盈余而已
经济:
北地险恶,除了大片林地,基本上无珍贵资源。
但从铁民公主对木材资源的鄙视程度,可知木材在冰与火之歌中算不上什么有价值的资源
同时交通不便,北地木材也难以运往南方
人力:
北方亩产不佳,必然地广人稀。少狼主举兵仅得整整两万人可见人丁稀少
军力:
虽然号称一个北方人等于十个南方人,且狼家骑兵剽悍,少狼族送给狮家的两千疑兵就能打出了一支军队的气势
但马匹有限,北方资源匮乏,无法养活大量常备军。
士兵实际上均为农民,缺少训练,作战技巧一般,而且可补给兵源稀少
两万狼家军实力超群,少狼主得以不败。可惜每死一人,战力就几乎永久要少上一分
2.奔流城鱼家(史塔克首相老婆的娘家)
农业:
鱼家坐拥三河流域,农业可算优良,地处中部,一年应该有1.5次收成
但由于河流水系过于发达,包括北方的大面积沼泽地,除去面朝君临的一块平原外缺少大面积可耕作土地
经济:
从家徽就可以知道,鱼家的坐拥丰厚的渔业资源。
橡果厅、红粉城等城可能存在些许种植园经济
人力:
鱼家人口数在七家中应属一般水平,毕竟可供居住的土地并不多
军力:
水系发达地区的通病是渔民众多,善水战,善防,如鱼家少领主能独自防下老狮子的渡河进攻。
但是一旦军队进行正面接触就如同软柿子一般,如开战初期雄狮不费吹灰之力就把鱼家少领主打垮
鱼家军队战力可参考三国时期吴国,守得长江,打不下合肥
3.鹰巢城鹰家(史塔克首相老婆的妹妹的老公家)
农业:
虽然艾林谷多山,但亦为盆地,水源充足,农业不会差,如四川盆地
经济:
铁橡城、符石城等应该存在有价值的矿产资源
人力:
鹰家人口数不会太多,但谷地居民也不会太少,在七家中同样应属居中水平
军力:
血门之于艾林谷如剑阁之于四川。与四川不同的是鹰家首府鹰巢城更是建在天上,不像成都一般坐落平原,因此也是最难被攻陷的城池
军队战力可参考三国时期蜀国,得大将一员便可割据一方,如黑鱼
但难以借此平定天下
4.凯岩城狮家(劳勃国王的王后的娘家)
农业:
多山、无耕地、少水,应该是七家中最差的农业了,全靠进口
经济:
上帝是公平的,作为农业的补偿,给了狮家金矿,所以狮家才能有债必偿
人力:
本来狮家不应有很多人,可惜有金矿,自然就有全国各地的外来务工人员,而且还有港口,人力奇迹般的能在七家中排在前列
军力:
因为有金矿,狮家能养得起军队,必然训练有素,所以战斗力也是名列前茅
有钱就有雇佣军,军队数量也仅有高庭能够匹敌,补给能力超强
5.风息堡鹿家(劳勃国王的本家)
农业:
鹿家的农业差,虽然地处南方,但缺少河流。唯一一条河流旁却是森林
经济:
鹿家木材资源丰富,但不如北地偏远,鹿家的木材运输方便,有利于交易,地处南方,木材的可用性也要高于狼家
铜门城应该有矿产资源
人力:
由于农业的限制,鹿家人口不会很多
军力:
林地军民战斗力也不会很强,但骑兵多
大鹿是能进前三的名将,二鹿是能进前十的名将,风息堡全国第二城堡
6.高庭玫瑰家(劳勃国王三弟的基友百花骑士的老家)
农业:
玫瑰家农业应该是笑傲全国,有河流,超大面积平原,地处南方,一年两季收成不成问题
高庭的农业收成估计能供半个国家使用
经济:
首先盛产玫瑰,还有果酒厅等城,种植园经济发达。
玫瑰家的经济应该是除了狮家无人能比
人力:
农业发达,玫瑰家人口数必然全国第一
军力:
由于人多,玫瑰家的兵力应该也是最多的
不过由于环境过于优越,玫瑰家军队战力存疑,有可能是绣花枕头,经不起硬仗
不过也有蓝道这种当世名将
7.多恩蛇家(自己起的家名= =,高庭世敌)
农业:
多恩虽然处于最南方,气候炎热干燥,全境基本为沙漠,农业悲剧
好在人口少,需粮量不大
经济:
沙漠最不缺的就是沙,至于沙有多大价值,不知道
人力:
沙漠地区人口不会很多
军力:
虽然有云多恩壮士密如沙,但能说明多恩壮士多,总的可战斗人数却很少,这点多恩亲王也心知肚明,可能比不过狼家
从红毒蛇来看,多恩爱用长矛,却喜步战,披轻甲,善用毒,军队的集团作战能力堪忧
先是因为看了美剧,第一部结束后实在等不到下一年才出第二部,于是先把书找来看了。这应该是我看的第一部魔幻的小说。一直记得临冬城的那句家训“Winter is coming." 那长达数年的严寒的冬天仿佛是个魔鬼和噩梦,对于出生以来还没经历过冬天的孩子那说,那只是奶妈在睡前将的可怕但是又神秘的故事而已。
记忆里有种有文化的标志是引用河马史诗的段落,后来我也一直没读过这本著名的史诗。只在百度里看过“荷马史诗是相传由古希腊盲诗人荷马创作的两部长篇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的统称……它不仅具有文学艺术上的重要价值,更在历史、地理、考古学和民俗学方面也提供给后世很多值得研究的东西。”
看了冰与火之歌卷一后,在我的脑海里他就是“马丁史诗”。这部长篇史诗以恢宏的场景刻画了英国某个古老年代里的王权斗争,在这场王权中的核心人物和街井市民都被作者刻画的入木三分……不仅具有文学艺术上的重要价值,更在历史、地理、风俗、社会生活等方方面面提供给后世者很多值得研究的东西。
很小的时候问过老爸一个问题,为什么被人歌颂和记住的总是悲剧,而喜剧总是在人们的笑声中渐渐被淡忘。老爸说,因为悲剧总是更能牵动你的内心。看A Game of Thrones就总有这种牵动心的感觉。有种希望总是在燃烧,而现实总是无情的扫灭希望的悲伤。
①小说很残酷,但也合情合理。虽说题材是奇幻的,但感觉更偏重于历史小说。②个别描写属于限制级,能够提高心理承受能力。泰温兰尼斯特火葬时的描写更是让我反胃。之前是先看的电视剧,本来快要打瞌睡了,结果结尾处奶德的死让我提起精神看起小说,很庆幸。
人去人留,当君王劳柏推翻了疯王之后可否想过自己会成为下一次权利游戏的牺牲者。
权利的纷争,让一个个未成年的小孩走上了残酷的人身。罗柏成了北境之王,艾丽娅成了流浪儿,姗沙成了人质,残疾的布兰却即将成为传说中的带翅膀的狼。丹妮丽丝作为龙族的唯一传人已经觉醒。但是他们还是一个个的未成年的小孩。
生活是残酷的.......
在读完四卷中文和HBO的电视剧后重温英文的原著会有一种很特别的感触。
一个是无力的宿命感
比如说读到布兰四处攀爬的段落时,因为知道他马上就要摔了,却又不忍心,暗暗希望不要那么快吧,至少过两章再说吧
我会忍不住去想是不是能有其他选择,,比如如果奶德不打算带布兰去南方那布兰就不会在这时去四处告别就不会看到不该看的了,,,但是奶德会决定带布兰去南方是因为罗柏和乔佛里王子关系太差,他希望纯真快乐的布兰能拉近两个家族的关系,,,所以如果罗柏和王子的关系没有那么糟的话,或许事情就会两样,,但仔细想一下,乔王子的脾气如此之糟,如果和罗柏相处得好才怪了。而乔王子的坏脾气又是遗传自他的变态母亲,而他母亲婚姻生活不和谐乱搞权力斗争还和弟弟乱伦,不变态才怪了,,,,,总之越是想下去就越是一团死结,,,当然同时也会深深赞叹马丁的安排
而另一方面则是忍不住比较起电视剧和原著不同的地方
比如提里昂和琼恩在去长城途中的那段夜话,被省略或者说是分配到各处去了。这应该算是提里昂性格显露得最分明的一次。琼恩问他,你为什么老在读书? 提里昂回答,你看看我,看到了什么? 一个侏儒。我长到现在还没有你高,我上半身虽然还算有力,但我的双腿永远是扭曲和残疾的,我永远不可能成为一个战士。所以我只能使用另一件武器,我的头脑,所以就好像战士用磨刀石磨利他的剑,我用书磨利我的头脑。(大概是这样的)
嗯,还有比如琼恩在长城被自己人偷袭的时候,电视剧里解救他的是提里昂,而原著里是长城的兵器师傅。这应该是编剧希望减少需要记忆的人数吧(其实这也是我相对马丁说的啊,人少点会不会死啊)
还有丹妮丽丝和马王第一次ooxx那回也有些微妙差异,电视剧里那个马王简单粗暴了一点,书里这个马王绝对是个前戏王,技术精到耐心好,堪称模范情人。
不过这就引起了一点以前没有的疑惑,丹妮丽丝这次嫁人似乎有点太顺利太完美了。又是最大的部落,又是温柔无敌的丈夫,又是龙蛋礼物,又是几乎比王后还大的权力和地位。这一切来得貌似太过舒服了吧,嫁野蛮人真的那么好么,,,相比之下王子的确要咒骂老天为什么马王不搞基了
最后是之前刚读到的一段,,,读中文的时候完全没有印象,现在读到却觉得好感人,是说到罗柏和布兰被留在临冬城的时候,送走了来访的提里昂,罗柏把布兰抱到了卧室。书里说罗柏在黑暗里坐在布兰身边,布兰感觉到这时候的罗柏不再是那个他勉强自己成为的城主罗柏,而只是他的哥哥。布兰问,他们真的会回来吗?罗柏说,会的,妈妈很快就会回来了。你说她如果看到你骑在马上欢迎她会多么开心?我们还能一起去看琼恩,我们谁都不告诉,就我们两个,这会是一场冒险,,,然后布兰听到罗柏在哭,他看不到他的脸,于是伸出手去和他的手握在一起。
嗯,,当然我现在这么写出来就很平淡啦,而读原著然后联系上下文,就会觉得真是相当的惊艳。这样精彩的段落在书中有不少,比如序章里描述长城外寒冷的那段,比如劳勃和奶德的几段交谈,它们像星星一样洒落在整本书的星空里。
从这个角度来看,权力的游戏作为第一卷,至今依然是我认为最好的一卷,,,之后的几卷虽然剧情的展开依然称得上出人意料又情理之中,但我内心的某个部分会觉得或许这套书就这样结束了会更好。
1. 阅读进度比我想象中快得多,尽管大量中世纪武器服饰装备的生词很折磨人,但好处是同样由于语言障碍不太能够跳着看,所以事实上比阅读中文还要来得细致一些。
2. 当然作者写得也着实有够细致,倒底是编剧出身,叙事方式画面感十足,字里行间直能看到镜头的晃动和层层推进。有这底子在,影视剧的改编想弄糟都难。相比之下当然还是书更胜一筹,主要区别在于看剧的时候有些戏剧冲突来得还是有点偶然,看了书之后才察觉一切都是必然的有因果关系的种瓜得瓜的。All stupidity will be paid off.
3. 作者“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的东方哲学肯定学得很好。一切无忧无虑的、头脑简单的、清白无暇的、刚直不阿的,被光环照耀的好人儿,后面都有得苦头吃呢,如果没直接被干掉的话;相比之下,那些先天就不被上帝眷顾的,低贱的、残缺的、卑鄙的、备受折磨的灵魂,如果熬过了一个又一个的坎倒有可能迎来春天。
4. 结果整本书里看来看去都是倒霉蛋。不是倒霉过了,就是正在倒霉,或者即将倒霉。但公平的说,这可真不能怪作者腹黑。试想人类历史上哪一场战争,哪一次革命,那一朝权利的更迭,对参与其中的大多数来说,不是一部名为“倒霉蛋之歌”的史诗?
5. 只是当我们回看历史的时候,所有的焦点都集中到最后的那个胜利者身上,我们不会去操心那些提前倒在路上的尸骨曾经有过的光荣和梦想,他们的想法和动机都变得无足轻重了。所有的历史都是从后视镜里看的,所有的结局都是已知的,这并不有趣。
6. 谢天谢地George R.R. Martin写的是从未发生过的历史。一部关于某个虚构的大陆的史诗,竟然比最真实的历史更残酷更现实。故事在不同的人物的叙述当中不断切换层层展开,在现在进行时的“历史”当中,每一个人物的命运都如同海上孤舟前途未卜。马丁像上帝一样公平的倾听他们的声音,不惜笔墨——哪怕讲述者在这一章结束即将死掉。毫无疑问这对读者的感情来说这是一种虐待,可一点也不奇怪这样一部很难找到胜利者的史诗会合奏出最真挚而绝望的倒霉蛋之歌。
7. 无论怎样,我还是要给予它我最高的赞誉和推荐~A decent job. It pleases me a l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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