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头就是大部头,只是不明白老美这么喜欢看大部头。
真的看完很累人阿 ~~~~T-T
看到第二天早上 ~~~~~
雪诺。。。。。加油~~~我看好你哦哦
可是你什么时候才会真正的回归啊
冰火(原谅这个有点邪恶的缩写吧)也许是看过的奇幻里死人最多的小说吧,以至于不人道地想,等到第七卷结局的时候,所有出现过的重要人物都会像冬天里的小强一样,死光光吧。
这也许就是马汀的野心所在。
传统的奇幻小说,其实就是个童话般的或者传奇般的超人故事。虽然主角往往只是普通的凡人,但在神的庇护下(狗屎运?)或者经过奇迹般的升级(打怪或者拿到极品装备),终将正义战胜邪恶(或者邪恶战胜正义),或者依旧混沌。
但冰火并不想构造另一个这样的故事。其实仔细看冰火的人,应该都明白,虽然冰火是通过一个个人物的经历来推动情节发展,但是它并没有绝对的主角,史塔克家的家主和想当王位的蓝礼瞬间被秒杀就是个明证哈。
你应该把冰火当做是一出宫廷戏,也可以把这当作是一出历史正剧。一个不恰当的比方,你可以把这当作奇幻小说里的《走向共和》。
马汀试图创造一个符合自己观点的世界,这个世界里,历史向一条大河一样往前流去,不会回头,每个人在其中只是一条小鱼,大多数人顺流而下;一些人试图跳出水面,看看未来的道路,结果只看到了一个模糊的幻影;还有人试图逆流而上,努力之后才发现自己仍是往下,不可逆转。
也许每个人的每个举动也许都会影响到一点历史(蝴蝶效应?),但从整体上来说,世界仍是那样运动。冰火的世界,和现实世界其实并没有什么不同。
所以在冰火里,你看不到游戏式的组队冒险,看不到神之手在冥冥之中的操纵,你甚至很难把自己带入到某个角色中(谁知道更邪恶的作者下个杀的是谁?)。
只有那些冰冷的阴谋、利剑以及火热的激情、梦想:阴谋或暴露或成功,有些什么意义?利剑也许无人可敌,但是也有折断的那天(不要想在这样的小说里找到百人斩高手哈,双拳难及四手是这部小说一直遵循的原则);激情是过眼云烟;梦想终归破灭……
在那个世界里,现实点吧。
邪恶的快感正油然而生:我们以为看到了另一个世界,但其实看到的只是这个世界的一个虚拟倒影……
这样说也许有点宿命,但宿命的奇幻小说正是一种革命,人们总以为命运可以改变,是吗?传统奇幻小说里是的,但在冰火里不是。
活在宿命中的我们等待一本描写宿命的童话书,我们看到了自己的宿命吗?
“一切都是命运,一切都是烟云”——北岛
PS:马汀得过火星奖,又当过商业编剧,对于如何吊读者的胃口很精通(第四卷中译本啥时候推出哈)。据说HBO要拍冰火,估计很难比指环王更有影响力(其实,单就指环王这部小说来说,是没有冰火在技巧上来得娴熟的)。
从6日开始到昨天,看完了《冰与火之歌》的前三卷——《权力的游戏》、《列王的纷争》、《冰雨的风暴》,一共7册。
在看最后一册的时候,恋恋不舍,速度比前几册慢了好多。《冰与火之歌》预计七卷,中文版第四卷有消息说今年年底会出,也有跟帖说,想的美!
作者乔治•R•R•马丁出生于1948年, 23岁时便开始从事职业写作,27岁便拿下雨果奖。 1989年开始,转而投身好莱坞,是《美女与野兽》的编剧。1996年重返文坛而开始奇幻文学的创作,处女作便是《权力的游戏》,即为《冰与火之歌》第一卷。
照片上的他一脸大胡子,看上去就是一个未穿职业服装的圣诞老人。
全世界的冰火迷们成立了自己的组织“无旗兄弟会”,关于《冰与火之歌》有无数相关的网站,而且,今年HBO筹备把它拍成剧集。
今天聊天的时候,一个朋友说,还没见你这么表扬过一本书呢。我想想,是啊,好久没有这么看书了,那种狂热的心情,只有在大学里彻夜看金庸时才有过。
这是一部奇幻小说,也许是类型的关系,看的人并不算多。再说,看看书店和各大文学网站吧,奇幻小说几乎成了垃圾的代名词,连高中生都敢写,还有出版商敢出。虽然是金子总会发光的,但是能在沙漠中找到珍珠也真是不容易。
只是这颗珍珠的光辉出人意料。
《冰与火之歌》的世界上,魔法与精灵(森林之子),神与龙都曾经存在,但如今他们只生活在传说之中,这是凡人的时代,无数奇迹只是静卧在地一任万古的凭吊。谁也不知道是否有一天,时代之风将再度吹拂,在无知的人们眼前再现敬畏的力量。
在这个辽阔的世界上,人们以各种不同的方式繁衍存续。有着英格兰古风的维斯特洛,有着希腊风范的七大自由城邦,有着宏伟金字塔的阿斯塔波和有着雄浑奔马的多斯拉克牧民齐聚一堂,交织出一幅波澜的织锦;在这个辽阔的世界上,醉人的盛夏已持续十余年,而如今,夏日将尽,严冬将至,长夏意味着绵冬,貌似平稳的水面下暗战汹涌,平衡即将被打破。维斯特洛高贵的七大家族,前朝的王女,各怀鬼胎的庭臣纷纷落入了时代的旋涡中。冰与火的纠缠,永无止境……
爱情故事、宫廷阴谋、背叛和战争、龙和异鬼……在这些奇幻小说中常见的元素里,人物和人性达到了不可思议的深度。小说以人物展开,以人物推动情节,全书写到的人有几百个,担任叙述视角的主角和主要配角十几个:“风暴诞生”的丹尼莉丝,坦格利安王族最后的传人,七大王国的继承人,卓戈卡奥的卡丽熙,龙之母;琼恩雪诺,史塔克家族的私生子,狼灵,在15岁成为绝境长城的守护者守夜人军团的第九百九十八任总司令;布兰,9岁,史塔克家族被谋害瘫痪的王子,被梦境困扰,在家破人亡后去北方的永冬之地寻找三眼乌鸦和他的命运;侏儒提利昂,长于权贵之家,被称为小恶魔,“他不过是想得到爱”,得到的却是恨,厌恶,污蔑,背叛;还有失去了丈夫和孩子死中复活的公爵夫人,一直在路上逃亡的10岁公主,当了首相的走私犯,爱着孪生姐姐的断臂骑士……
没有好人坏人,没有单纯的善与恶,只有命运。每个人都要面对自己的命运,作出抉择。从软弱到坚强,从摇摆到坚定,这就是成长。
看书的时候,我总是不由自主想起荷尔德林——
“待至英雄们在铁铸的摇篮中长成
勇敢的心灵像从前一样
去造访万能的神祗……”
长夜将至,我从今开始守望,至死方休。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我将不戴宝冠,不争荣宠。我将尽忠职守,生死于斯。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上的守卫,抵御寒冷的烈焰,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眠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坚盾。我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守夜人军团的誓言
当大雪降下,冷风吹起,独行狼死,群聚狼生。夏天时可以争吵,但一到冬天,我们便必须保卫彼此,互相取暖,共享力量。
——艾德史塔克公爵
命中注定你将燃起三团火焰,一团为生,一团为死,一团为爱。
命中注定你将骑乘三匹坐骑,一匹床第,一匹恐怖,一匹为爱。
命中注定你将经历三次背叛,一次为血。一次为财,一次为爱。
——丹妮莉丝的命运
这只黑熊,黑熊黑熊,全身黑棕,罩着毛绒……
——七大王国的流行歌曲
在第三卷中,我最喜欢的,是詹姆•兰尼斯特的最后一章——
黄昏到来,阴影渐长,詹姆独坐桌旁,燃起一根蜡烛。他翻开白典,看到属于自己的那一页,接着从抽屉里取出笔墨,在巴利斯坦爵士的字迹下面,用笨拙而颤抖的左手开始书写。那字体,好象属于刚向学士讨教的六岁稚童:
“五王之战”期间,于呓语森林为“少狼主”罗伯史塔克所败。此后在奔流城为俘,后以诺言自赎,但承诺未能实现。回归都城途中,再度为佣兵组织“勇士团”俘虏,受队长瓦格赫特指使,“胖子”佐罗操刀,切掉了该人用剑的右手。最后在塔斯之女布雷妮保护下,平安返回君临。
他写完后,在左上角绯红底色上的金狮纹章与右下角的纯白徽记之间,还留有四分之三的空白。詹姆•兰尼斯特的历史,由杰洛海塔尔爵士开始书写,巴利斯坦爵士爵士接续记录,现在轮到他自己挑起职责。从今往后,他的路由他自己写……
由他自己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