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是我印象中那种史诗型的巨作,因为喜欢科幻、奇幻的缘故,好久以前就决定静下心来看《基地》《沙丘》《银英》《龙枪》《冰火》,但是直到突然听说电视剧上映了,才因为剧情的吸引去看小说。
第一次知道这种以当事人视角来叙事的方式,也第一次知道原来作者可以这样让主角配角们瞎眼、断手、残疾、斩首、毁容而全然无视读者的感受。虽然标榜着奇幻,但是真实得感觉就在眼前。
先说语言,真的是很羡慕作者,就和看《光明王》《美铁之战》一样,这才是语言的力量。作者将自己生活的阅历融在里面,自己亲自锻造、锤炼,锋利得犹如瓦雷利亚钢。刻画得感觉看到某个角色,你就觉得他应该说出那样的话,无论提利昂、小指头,还是詹姆、艾德,每一个形象都鲜明得犹在眼前。好比一杯水,如果是我,加了点糖就屁颠屁颠的送给顾客,但是马丁大叔将它做成了阿萨姆奶茶,还在冰箱里冷藏了一天再拿出来,让我情何以堪啊。
很多人肯定都喜欢布兰和艾莉亚,不可否认,成长的故事永远是吸引人的。就像一块钻石,看它被磨砺、雕琢出来始终是让人兴奋的。每个人都有一个这样那样的青春记忆,然而时间不可反转,当你看到某个人带着你自己的一点影子去走那段路的时候你就会忍不住给他指指点点,希望他少走一些弯路。
其实很喜欢提利昂这个角色,就像詹姆说的那样,“有时候我真不知道你站在哪一边”,提利昂的形象太过深入人心,他的诡谲的玩笑,他一针见血的评论,他不是一个完人,无论是身体上还是心理上,然而他也绝不是活在阴暗角落的那种。他的世界也有白天和黑夜,有女人和书籍,有权谋和往事。他的调侃的语气有时候看上去是那么的无奈以至于让你觉得他的作为非如此不可,是水到渠成的事情根本不需要更多的赘述。
看了三个星期,深夜里吹着空调,体会着凛冬将至和有债必还。
这工作2年来看了太多的科幻、奇幻、武侠,以后也许要有选择的看些哲学、历史、自传、评论了,希望再回到这块领域时,还有这样让人痴迷的文字伴我入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