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本书,我终于啃下来了,本着不看原著没有发言权的原则,决定在看电视剧以前对书中情节,人物,关系有个通透详细的了解。
流潋紫本身是有才气的,甄嬛传的语境借鉴了红楼梦,后宫体制,习俗礼仪也可考。其中引用的素材,我能判断的就涉及了唐诗宋词,古诗十九首,乐府诗,红楼诗,越剧唱词,昆曲唱词,果然是中文系的,能够用一切可能的素材为自己的文字添光加彩,增加耐读耐品,不流俗的味道。
不知道流潋紫写这本小说的初衷是什么,是为了写一个文字典雅,内容超脱众多速食的宫斗小说,还是借红楼之体来表达现代女性在职场和情场上的态度?可能兼而有之吧。
可惜后宫里的女子早已不是大观园里那群天真无邪的闺阁少年,一入侯门深似海,即使如刚开始善良温纯的甄嬛,她即使本身不想卷入那些血雨腥风的争斗和倾轧,背后的推手也一点点的让她身不由己的走进这个染缸,家族的荣耀平安,宫中的人情世故,手下的主仆忠心,皇帝的恩宠福泽,每一样都足够决定她们的命运。
虽然我对最后几本甄嬛性情变化感觉突兀,但也接受。毕竟,要在这么险象环生的环境里生存和占得一席之地,光靠防人之心是不够的。
看得出来,在甄嬛她们刚刚进入后宫那会,后宫势力是以皇后和华妃两派而分的,互相制约平衡。而地位低下的妃嫔就需要站队以此得到依附和保护,甄嬛和眉庄正是不愿意投靠任何一方而被算计和两方势力倾轧。
其实,在后宫所有的是非对错全在于皇帝的一念之间,只要他认为谁对,谁就是赢者,女子们处心积虑,步步为营,终极目标也是为了长久稳固的恩宠和位子。光有恩,没有宠,光有宠,没有恩,都是昙花一现,注定成不了长久的风景。
说一说印象深刻的人物。
女子方面。
甄嬛。身上有黛玉的才情和柔弱,后期却有凤姐杀伐决断,恩威并施的凌厉和决绝。但不是说她从高雅走向了世俗,而是这个变化过程让人心惊。我喜欢皇帝叫她嬛嬛的感觉,她那时候的幸福甜蜜,低眉顺眼是多么的小儿女情态,她为了不卷入后宫争宠,用药物让自己身体变坏,可以不去侍寝,她可以在除夕夜踏雪来到梅林,在梅枝上上挂起自己的肖像,默念,逆风如解意,容易莫摧残。她在宴会上踏歌而舞,矫若惊鸿,翩若游龙。她的身上结合了太多古代女子的特点,优点和缺点并存。她和玄清的一段情其实笔墨不多,本质其实就是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的婚姻态度,皇帝在万花丛中,从来不可能把感情毫无保留的给她一人,更何况先皇后在他心中不可动摇的地位。甄嬛在最脆弱和无助的时候得到了玄清的爱怜,似乎合了那句和有情人做快乐事,别问是劫是缘。
眉庄。她身上有宝钗的端庄大方,李纨的温婉守静。看起来没有多少争宠的欲望和狠毒的手段,电视剧里的眉庄也是这样,说话细声柔语,眉目顺服温和,如同淡淡幽兰,有沁心香气。但是这样看似本分的女子也会做出逆反的事,她和太医温实初生下一个儿子,成为了日后的新帝。她自己血崩而死,却是满足没有遗憾的。
还有安陵容,看似迎春木讷,其实也有缜密心思,勃勃野心。淳儿,史湘云一般爽朗可爱的性子。流朱浣碧,甄嬛的左右手,一个伶牙俐齿,一个稳重多思。瑾汐,一直守候甄嬛的姑姑,忠心善良,眼光精确。为甄嬛认清宫中局面出了很多力。
男子方面。
玄凌。最是无情帝王家,在他身上集合了帝王所有的特质。可是,对纯元皇后那份偏执的痴情也让人动容,以至于以后在他身边萦绕的女子都成为了纯元的替代品,都成了他延续年少爱情,弥补相思的对象。他对女子有绝对的控制权,希望她们在自己的打造和规矩下成为符合自己审美的样子,顺从,服帖,乖巧,不露锋芒。他不会是一个专一的夫君,这一点,便让甄嬛和眉庄彻底死心。
玄清。在他身上看到了纳兰的出世才华,痴情如许。还有宝玉那份叛逆,不恋红尘富贵,只为寻找一个知心红颜。他几乎完美,对兄长尊敬谦恭,对母亲孝顺体贴,对爱的人百般呵护,隐忍守候。但正是这样,也被毁灭的彻底。我想,玄清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便是清凉台那段双宿双飞的日子,以及弥留之际听甄嬛在耳边低语:予涵、灵犀,还有雪魄,都是你的……
还有温实初,甄嬛的哥哥,都是有人性光彩的男子。他们给了甄嬛许多帮助和支持,让她一路走来,不至于太孤独,太无助。
在塑造人物上,流潋紫花了很多心思。
在情节上,虽还是那个宫斗的俗套,但因为很多柔美细节,闺阁情思,让故事多了许多角度和侧面。
最难仿处是红楼,虽然如此,仍是一部脱颖的好著作。
我想你首先会被书中的插图吸引。它们出自于一个犹太人之手。他把希特勒的《我的奋斗》用石灰水刷白,然后画在上面。
这或多或少地有些偏离文字力量的感觉,但是这正是一个讲述文字的故事。
一个唠唠叨叨的死神与德国小女孩莉赛尔的三次邂逅——死神读了莉赛尔的作品。他时不时跳出来宣告事情的背景、可能性,甚至预先说出结局,读者可能会被这种跳跃性的叙述牵住思维,在事件发生之前感到惊慌,发生之时措手不及。
这个故事发生于1930年代的德国底层社会,莉赛尔看上去比她的犹太同龄人要稍微幸福一点——只要她循规蹈矩。她的养母以凶神恶煞的泼妇形象出现并持续了三分之一的篇幅,同样,在这三分之一中,养父汉斯如同上海男人一般顺从和善。犹太人马克斯改变了这一切,没错,他进入了这个日尔曼家庭。
已有诸多电影或是小说讲述德国人与犹太人在纳粹时期的离合恩怨,所以我甚至曾经在脑中为这个故事打出轮廓,比如《小兵张嘎》式,《闪闪的红星》式,或者《辛德勒名单》式,《安妮日记》式。故事的叙述者是死神,如果他在故事的开端让我激动,那么这理应是侦探小说。但是我平静地读了三分之二的故事,我相信它的文艺属性,而且,它在最后的三分之一部分用每个事件的发展撞击我原本垒筑好的感情防线。
你会猜想这个犹太人所起的作用,以及他与书中插图的关系。这种猜测将伴随着整个阅读过程。
之前,我们常常习惯将人物简单归于好或者坏。不久,我们觉得这种分类方式愚蠢而肤浅,因此信奉复杂的人格。在读《偷书贼》的时候,我先是嘲笑作者的简单描写,之后嘲笑自己。他与她,他们与他们,在战争年代,没有复杂的资本。
作者用莉赛尔一生所拥有的10本书作为各章标题,我一开始甚至没有发现,直到文末死神这样告诉我。在平静描述中,亲情,友情,爱情,战争,死亡,生存,欺骗,骄傲,偷窃,诚实,这许多熟悉的字眼以我完全不熟悉的方式展现出来。我曾经怀疑一个1975年出生于悉尼的澳大利亚籍作家对七十年前那场离他久远的战争的描述功力,尽管其父母分别为奥地利及德国后裔,《偷书贼》的故事也源于他幼年时父母讲述的情节。现在我庆幸自己读到这本书,我感受到作者的真诚与努力。
而且更何况,从图画所配文字的翻译情况看来,他们找到了一个同样努力的、有爱的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