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舒是个聪明人,《红楼梦》说的“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她是人情通透,再加上写作天才,因此小说写起来毫不费力,读者读起来也很轻松,跟着她的指挥棒走,一下子走到结尾,掩卷沉思,心有戚戚然。
但是因为她写起来不费力,再加上香港社会节奏快,大概作者的催稿压力也大,她的作品就往往少了琢磨。咋看完觉得有理的,再一细想,又不尽然。比如看了她的《我的前半生》,女主角子君,何以在十三年里的婚姻那么迟钝糊涂不可爱的一个人,离婚后上一年班下来,竟然脱胎换骨成为一个那么聪明,宽容,风趣,豁达的玻璃心肝人?上班要是这么有用,还用满大街的标语提醒“迎接奥运注意素质”吗?想来子君本来就是个聪明人,否则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离婚打击再大,也不能把一个蠢货变成一个智者。但是本质聪明的一个人,何以对十三年的婚姻浑浑噩噩毫不在意,丈夫出轨的安全不知情?明明是作者为了加强对比的效果,故意这么安排。
不合情理之处,考虑到这是通俗小说,不能要求太高,可以忽略不计,看作者对人情的描写还是挺过瘾的。一个不谙世事的少妇,在离婚前后,家人朋友对她态度改变,她终于重新审视自己的生活和婚姻。进入社会工作,职场的险恶(其实只工作了一年就不干了),生活的艰难(根本不难,有赡养费可拿,不等薪水买米下锅),被环境磨炼得更加美丽坚强自信可爱,焕发了第二春,重获幸福。作者写了半天,敢情幸福的要义还是得有人要,有婚姻。只不过最后女主角经济独立了,易卜生写娜拉出走,但是不知道让娜拉到哪里去;亦舒写子君被涓生赶走,但是子君又扬眉吐气的回到了婚姻里,带着胜利者的微笑,嫁了个比涓生更好的男人而已。
现代社会,讲女性经济要独立,才能获得幸福。否则有了婚姻也要失去,让位于有工作的“白骨精”。但是我观察到的现实情况反而是,职场打磨的白领粉领,老大不小了仍待字闺中,能找到个肯嫁也肯娶的人结婚,算是个不亚于升职的成功。事业得意情场失意的女子大有人在,自己买花自己戴究竟算不算幸福,要问她们自己。经济独立意味着随时可以分手,不依赖男人的荷包。分手时固然潇洒,但是经济独立易,感情独立难,拿得起放得下,不用依赖男人的爱而活,从来不是女人的强项。何时女人不用再为爱患得患失,游戏花丛中,不带走一只蜜蜂,才算修得正果。结果无非是,活活被逼成同性恋,或干脆变成无情的冰美人。大家都不谈恋爱,专心为老板卖命,促进社会生产,减少生育人口,多好。
说起婚姻,本来就和爱情是两回事。男人比较明白这个道理。爱情只是他们的人生冒险中的一小步。婚姻成功是事业成功的一部分。女人则受言情小说的毒害,认为婚姻是爱情的延续。王子和公主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童话从此结束,生活却从此开始。一男一女搭伴过日子,也算是前人摸索总结出来的最佳组合,可能是交易成本最低的制度。亦舒的爱情婚姻观看起来还是充满浓浓的言情小说味,让子君通过再次恋爱又走向幸福的婚姻。也许她本人并非这么想,只是照顾大众的口味。
我觉得她真正写得好的是:势利。啊,势利这两个字,都么准确和精炼,让我不得不佩服中华文字的智慧。一个势,一个利,道尽了真相。凡是人情百态写得好的作家,无不是观察势力剖析人心的高手,谁也绕不过这两个字。这是小说家无穷无尽的宝藏,也是观众津津乐道从不厌倦的秀场。简奥斯汀绕不过去,巴尔扎克绕不过去,曹雪芹绕不过去,亦舒也绕不过去。势利处处有,人心古今同。看子君初离婚时,才识人间势利滋味,愤愤不平;待入世久了,懂一点人情世故后,对世态炎凉也能安之若素,才算提高了一点道行。作者写得太快,让子君不曾吃什么亏(可能作者觉得让子君离了婚,已经算吃过大亏),轻轻巧巧的就开了窍,左右逢源,又有做陶艺的天赋,马上上岸,洗手不再做仰人鼻息的小职员,实在是很厚爱子君。也有可能要亦舒把艰难往深了写,她也写不出。亦舒自己虽然上过班,但是时间也很短暂;她又是个有才华的人,算是个社会精英,怎么懂得小人物的辛酸。在她笔下,写起小人物的势利,龌龊,猥琐,颇有林黛玉嘲笑刘姥姥“母蝗虫”的潇洒和犀利。只是《红楼梦》里林黛玉死了,刘姥姥救了巧姐;亦舒笔下女才子嫁了男精英,小人物仍旧是麻木而热衷的生活。所以《红楼梦》是传世杰作,亦舒亦是言情宗师,新时代柳永。
年少时鄙夷那些赤裸裸不懂掩饰势利的人。其实那不是他们的错,他们只是没有受到教育,不懂势利这东西要含蓄,要不动声色,要懂得站在更高的角度把握全局。特别是现代社会,随时都有可能翻身,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风水轮流转,没有“打倒在地一万年不能翻身”的事情,绝不能不留余地,等到想弥补时无从补起悔之晚矣。势利到极致,便是一种修养,一种韬略。年少时的鄙夷,何尝不也是一种势利,自己还不自知,更加落了下等。
总的来看,《我的前半生》触了人生的一点皮毛,然后又缩回到言情小说的窠臼,古典主义的白描手法,戴着现实主义帽子的童话。但是亦舒仍算是有天才的一个作家,语言流畅简单,有自己的风格。
已经写了这么多,居然呈越来越强的趋势,明月同志真不是盖的,怪不得近来传说已经上调到总署金钥匙杂志当编辑去了。
此集其早预告的最喜欢的王阳明同志终于闪亮登场,以极快的速度展现其传奇一生后光辉退场,留下一群目瞪口呆的群众四处寻觅此人的书读。
这就是仅在传说中存在的完人吧,可俺们对他的印象怎么仅限于历史书上的唯心主义哲学家代表哪……汗如雨下,原来熟悉的那个格竹子的家伙只是还没开窍的圣人啊……
一生伏首拜阳明,东乡平八郎的腰牌上这样写的,相信明月公也是要这样做的,相信此书又会带出一批吵闹着研究心学的家伙吧。反正我只知道在想破脑袋后,有些事情终究要自己去亲手实践,哪怕累了痛了死了,此心犹在不悔,HOHO
另外朱厚照这个家伙的确是个迷人的存在,明月关于那场历史记载很恶搞的应州之战的分析相信深得民心,不过朱厚照做所有事情的动机的确复杂的像个麻团,把他当做一个追求自由过了头的普通人倒还说的过去。
朱棣这个强人二世和朱祁镇这个让人捉摸不定的家伙都足够吸引人,尤其是朱棣同志,那真是做贼而不心虚的典型代表。回想建文帝朱允炆,手下这个烂啊,有一直蠢一直蠢蠢到没边和了的黄子澄,白痴李景隆也在梦幻阵容之列……
明朝的皇帝和大臣们个个不是盖的啊,做个有型有款,上得史书下得八卦小报的历史人物比想象的难多了……
余生也愚钝,向来不喜随波逐流,所以隐忍至今,才购入当年明月大人的《明朝那些事儿·朱元璋卷》观之。
其实,什么什么“明月门事件”没赶上,新浪BLOG只看着贺彬天天追看,耳朵里天天充满着同宿舍老家伙的讨论,实在受不了了。
另外听说此人居然同是海关中人,怎能不生见贤思齐之意(其实边看边嫉妒啊)?
现在的文坛想杀出条血路,就算不是朱元璋,至少也得有个张定边的水平,否则,就只能像丁普朗那样,死而不倒,被人称句曾经的猛人。
当年明月找到的这条路很正确。在受够了戏说的愚弄后,人民都愤而向史。而他偏偏以半戏谑半严肃的口吻,将各种材料大肆泼洒,一时间人物故事纷呈,好看异常。更要命的是,他依据的竟都是“正史”!强悍啊!
看来明月和出版社都够聪明,出的第一本书叫“朱元璋卷”而非“第一卷”,这样万一销路不畅鸣金收兵也不甚丢脸,不会像那个白痴李景隆一输到底。不过现在看来,连我都迫不及待地打开了第二卷,万千明矾更是吐血也要看完这三百年的事儿了。
军事天才和官员屠夫朱元璋,手下烂到极限的建文帝(比如白痴李景隆和一直蠢一直蠢的黄子澄),运气好到诡异的朱棣,大明的皇帝和他们手下的大腕小腕多到目不暇接,在书里轮番出场,让人不得不把自己扔到那个大时代去考量一下自己属于第几级人才或者蠢才。
试举一猛例:
洪武年间,朱元璋猛杀治贪,史料中出现这一滑稽记录:“该年同批发榜派官364人,皆为进士监生,一年后,杀6人。似乎这个数字并不多,别急,后面还有:戴死罪、徒流罪办事者358人。大家明白了吧,这300多人一个没漏。”哈哈哈哈。
那么退而当农民尼?看过《血酬定律》的俺早就知道那是死路一条啊。
现在后悔的事情是应该把那套打折的十本明代笔记选什么的拿下才对,兴趣浓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