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助平板,我在很短的时间里把四部全部刷掉了。这是本有趣的书,因为电视剧的缘故才知道了原著,看完原著就不想看电视剧了,倒不是电视剧进展太慢的缘故,而是文字的魅力实在强过影像, 加上小说本身就高度剧本化, 脑子里还原的场景够生动,完全不必电视剧画蛇添足。要我说整体印象,前三卷一气呵成,第四卷有点游离。这书成也美剧,憾(不是败)也美剧,具有美剧的一切优点,却也有美剧惯有缺憾。有时间会陆续敲点随感。
【一】珊莎
太奇怪了,我第一个要写的居然是珊莎。看完第一卷的时候,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小恶魔提利昂。我为什么喜欢他呢,书中的架空世界是以欧洲中世纪为蓝本的,野蛮和血腥是世界的主要规则。要看书,就得默认这个世界观,但作为现代人,却没法接受这个世界观。所以需要有一个平衡点来调和。奈德大人一下子进化得太高级,很快就成了牺牲品。小恶魔虽然叫小恶魔,倒是最有人味的一个,他一出生就是个倒霉孩子,却利用自己的家世和头脑混得如鱼得水。他进化得恰到好处,邪恶得足够保护自己和受他保护的人,又不多溢出一分。但从他被莫名栽赃入狱到一怒干掉自己老爸之后我就觉得没意思了。因为这个微妙的临界点一打破,他就会变得和其他人一样没有底线,不择手段,不管他们的借口(正义、复仇、爱情、救赎……)有多堂皇。
我当然体谅作者非这样写不可,曹操一样的泰温大人不死,小恶魔不跑,狮子家就不会没了主心骨,瑟曦太后也就没机会胡闹,鹿家王朝就不会迅速衰败下去,龙家和其余野心家就没有大展手脚的机会。泰温大人不体面的死法也叫我笑了一阵子,但是从那以后我对小恶魔的感觉就迅速淡化了。
此外还有龙家公主。她获得爱情和失去爱人,最后从烈火中孕育了三条龙的故事太叫人击节了。但从那以后,她干的事情就变得随心所欲莫名其妙。我喜欢丰富,却不喜欢混乱。美剧人物大抵不会是简单的“好人”“坏人”,求丰富不难,但这种丰富有时会忽然就滑向混乱,这本书也一样。你要说“人本来就是矛盾的结合体”,这当然对,但生活里一个疯子的行为是无须解释的,文学作品中的人物的行为却必须遵循合理逻辑。她一会儿聪明残忍,一会儿任性天真,一会儿母性大发,转换突兀,我原来的共情全都被搅乱了。
看完四卷,我最喜欢的人物居然变成了一开始顶讨厌的珊莎。真是妙。
珊莎刚出场就是艾莉亚的反面。艾莉亚这个类型的小姑娘是美剧的宠儿(也是作者的宠儿):不像姑娘的姑娘,捣蛋鬼,活泼,好奇,一股执拗的狠劲。那时的珊莎比起艾莉亚,又弱智,又花痴,又胆小,又虚伪。她的冰原狼Lady一开始就被宰掉了,虽然非她所愿,也预兆着她最早在精神上脱离史塔克家族。除了对苦难非凡的忍耐力,珊莎和她的父母与兄弟姐妹完全不同。史塔克家信仰旧神,骨子里都有一股原始的野性,珊莎自觉接受的是母亲家的七神信仰(旧神有点像北欧原始崇拜或者凯尔特人的神祗,七神是高度人格化的希腊罗马诸神的变形),又以淑女礼仪来武装自己,她母亲说“从三岁起,珊莎便是个小淑女,随时随地都有礼貌,讨人欢心”,完全融化到骨子里了,她的母亲比她还更像史塔克。
如果奈德大人没有那么高的忠诚和荣誉感,珊莎就该顺顺当当以公爵和首相大小姐身份,嫁给她爱慕的王子,“从此幸福美满地生活下去”,母仪天下,生一堆小孩,世世代代统治七大王国……可惜大家都知道了,她的打击接连不断,父母兄弟惨绝人寰的死讯一桩桩传来,让她喘口气的时间都没有,还得强颜欢笑,在宫廷里被一伙又一伙人欺侮和凌虐,眼下她又被小指头大人弄到峡谷以私生女身份等着嫁人了。看她好像还是很傻很天真,一点没有进化的迹象呢。所以很多人不喜欢她。
在破家之后,作者有意让珊莎和艾莉亚分别走了“上层路线”和“下层路线”,借珊莎的眼睛来看宫廷的纷争,权利的游戏,借艾莉亚的眼睛来看庶民的苦难,社会的图卷。按照道理说,艾莉亚的苦儿流浪记更有吸引力才对。可珊莎的部分我每每看得仔细,艾莉亚的部分我的眼睛时常找不到焦点。起先我也纳闷,后来就想明白了,还是太美剧了,艾莉亚的故事就是美剧习惯的钝刀子割人的虐观众法,倒霉叠加倒霉,残忍叠加残忍,恶心叠加恶心,问题在于割的次数太多了,干脆就麻木了。艾莉亚走了好多地方,遇到好多人,我看起来区别都不大。打个比方,剧集里主角不断挪地方,一会儿大马士革一会儿巴黎的闪回,观众却明白都是在好莱坞一间影棚里拍出来,加了几个外景镜头而已。艾莉亚那条线给我的感觉就是这样。珊莎长时间没挪窝,反而细致入微地把舞台上的表演都带出来了。
以为艾莉亚在苦难中成熟,而珊莎成长太慢,那就错了。因为珊莎自己都不太明了她到底有怎样的力量。
珊莎的武器,第一是美貌,非凡美貌。故事开始时,她还是孩子,瑟曦皇后的美是张扬的,她的美却是一点一点绽放的。随着年龄的增长,她的美貌也与日俱增。她美到让小恶魔对着她自惭形秽,痛恨蔑视她的小乔也没法掩饰对她的欲望,自幼毁容仇恨美的猎狗都被她的美貌震慑,被剥夺了骑士身份的老酒鬼也为她倾倒。至于小指头大人,对她混合了奇特的占有欲和保护欲。可以想象当她有机会恢复自己身份的时候,也就是她美貌完全绽放的时候。在野蛮人中周旋,美貌是原罪,也是最原始的武器。
第二是柔弱和“无害”。国破家亡,虎狼群伺,没有“缝衣针”,没有父兄和骑士保护,她孓然一身在最险恶的宫廷里活了下来,因为大家都把她当无害的小女娃。瑟曦多疑、善妒、暴虐,玛格丽特装得很甜美,瑟曦还是一下子就认准了她是危险的敌人,而珊莎在她身边呆了那么久,虽饱受轻蔑嘲弄,却并未引发致命敌意。小乔是魔鬼投胎,以虐人为乐,却也没产生真杀了她的念头。
在詹姆被释放、罗柏惨死之后,她已经没有利用价值,可珊莎的仇家,所有本该警惕珊莎的仇家,最后都无视(或者叫默许)了她的存在。她的天真反而成了她的保护色。如果是艾莉亚,不用一天就被直接干掉了(当然珊莎去流浪也是不出一天就被干掉了)。非但如此,她的柔弱还容易唤醒他人爱怜,不由在她面前扮演英雄和保护者。猎狗杀人不眨眼,却管她叫“小小鸟”,一直暗中保护她。小恶魔和小指头也是。
看到第四卷我才恍然,书中一堆人物到现在,似乎只有一个人双手没沾过鲜血,那就是珊莎。(幼年泄密害死父亲是无知,而且她不泄密奈德也非死不可的)。但她所有的仇家都倒了霉或者将来必然要倒霉的。因为所有脏活,都有人主动替她干了。玛格丽特皇后家族干掉了凌虐她最烈的乔弗里;亲姨妈要把她推下月门的时候,小指头干脆地把莱莎推了下去。她是这场惨剧直接诱因,最后还是很纯洁很无辜。
第三是珊莎一直说的:礼仪是淑女的盔甲。她待人接物极有分寸,从不叫人失望。这是她不外露的聪明和意志的一部分。包裹在这层铠甲里,瑟曦明知道她没忘记家族仇恨,却也抵不过她一遍遍回答父兄是叛逆的谎言。她斯文乖巧一句话就让小恶魔大人僵住。小指头叫她扮演私生女,她马上把自己变成私生女,从衣着打扮到言行举止都不露破绽。小指头大人的把戏,她领悟得很快,因为她熟知贵族的谱系和继承法。
第四条,她还非常善良。在本书里,善良可不是一个好词语,等同于随时莫名其妙赔掉性命。但只有在珊莎那里,善良和美貌、无害、温柔一起构成保护色。玛格丽特皇后本来是她的“情敌”,对她根本也没安好心,但是她却替人家发愁嫁给乔弗里那个魔鬼,后果就是坚定了玫瑰家干掉他换托曼的决心。鹰家小公爵劳勃·艾林,假如不是身体太弱分明是小乔翻版,只有珊莎能哄着他听话。《红楼梦》里谁最人情练达?肯定不是王熙凤啊,因为王熙凤的“会做人”是明眼人一眼就看穿“她会做人”的,而且她不善良,让人警惕。宝钗的“会做人”却是让人忘记“她会做人”的,她多善良啊,总是实心实意替湘云、黛玉、邢岫烟……这些姐妹考虑,也就收服了她们的心。如果兼有宝琴的美貌、黛玉的楚楚可怜和宝钗的人情练达会怎样呢?
珊莎看似简单,却很丰富,而且她的行为和心理,和她的性格、出身、所受教育和她的遭际是高度一致的,可以完美诠释的。所以迄今为止,我觉得珊莎最有趣,以她“混沌的聪明”和忍耐力,将来还大有可为吧。希望马丁保持这个缓慢渐进的作风,不要再突然来个大逆转,把丰富又变成混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