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两节写得还算可以,等看到第三节开始破案的部分,真的忍不住想要爆粗口了。写的什么玩意啊!
人物所处场景交代不明。一开始,我都不知道这帮人是在哪儿议论案情,到底是在刑警队的办公室里,还是法医解剖室里?最后才发现,闹了半天居然是在案发现场!合着当地警方在接到报案之后就一直把尸体仍在现场,直到特案组赶来接受案件为止!真太尼玛扯了!从案发,到特案组从当地警方手中接手案件,其间至少过了一天的时间。我就问你,哪家警察在破案时,会把尸体留在案发原地长达一天以上,而不是把尸体运走解剖?作者连起码的办案常识都没有,还腆着脸来写推理小说?
不仅常识缺乏,文笔也稀松得可以。对人物所处场景的变换连起码的过度都没有。明明第三节一开始,特案组是在案发现场扯淡;扯着扯着,场景就莫名其妙地转变到宾馆房间里了,至于这帮人为什么会转移场地、什么时候转移的场地,连半句交代都没有。这样的文笔,还他么好意思腆着脸出书,这厚脸皮不服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