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一直想写点什么,但是每次写出来就删掉,我所知道的语言在这本书之前显得那么苍白,那么词穷。
这是一首残酷之歌,如果小说也像电影一样分级的话,他无疑属于NG17(17岁以下禁止观看),原因并不是有性描写,而是有着太多的悲剧。
看看作者都干了什么:他逐个谋杀了我最喜欢的角色,并且让他们死得毫无尊严;他让活着的人残废,毁容,瞎眼,疯狂;他让复仇变得变成毫无意义的杀戮,让仇恨无法得到救赎。
然而这却是一部真正的史诗,血与火的史诗,即使被命运摧毁到丧失一切,依然有信念却从未放弃。这里没有绝对的主角,只有一幅苦大仇深的群像,一遍一遍地复仇,前仆后继,再仆。
独特的第一视角的写作方式,开辟了一种新的写作方法,可谓前无来者,但对于年轻人来说,却未必可能接受,特别是“主角”突然被谋杀的时候,很多人根本无法接受,在他们的期待中,主角应该百毒不侵,水火不伤,再不济也应该在能够否极泰来,扬眉吐气,就算死,也应该惊天地泣鬼神。但这些其实只是发梦而已,人人都知道现实是多么残酷,就像你再不喜欢老板每天也得去上班,不喜欢这门课却不得不参加考试一样。如果可以,每个人都喜欢和武侠小说的大侠掉换身份,试试天下第一,要啥有啥的感觉。因此喜欢做白日梦的读者先被过滤掉一批。
4部书看上来,基本上别想找到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感觉,大多数时候,我只能想,怎么会这么倒霉。如果称这本书为倒霉之歌,其实也是蛮相称的,因为基本上所有的人,包括好人,坏人,不好不坏的,又好又坏的,都很倒霉。前一分钟还在婚礼筵席上位列上宾,后一分钟已经脑袋搬家。善良守序的读者也许会受不了打击而放弃。
书中也充斥着大量阴谋,比起血肉纷飞,这里更讲究杀人不见血和借刀杀人。所谓老不读三国,是说三国的计策太多,可三国的各种计策比起冰与火之歌来说,就是小儿科。这里的阴谋简直是连环计,计中有计,一计刚出又伏一计。阴谋的真相,更是半遮半掩,抛出烟雾弹无数,简直是猜谜大赛,所以不喜欢猜谜或者智商太低的读者又被过滤掉一批。
由于作者的手段毒辣,造成角色的死亡率狂高,但是角色的描绘却异常鲜活,有些出场不到几行的角色才是栩栩如生。不像古龙的小说,角色众多,出场就完蛋,到头来连名字都没人记住。冰与火之歌的角色之所以能够给人印象深刻,在于他们都在某一方面异常偏执,很容易让人把牙齿恨得痒痒的,就连某些让读者寄予厚望的角色,有时也是榆木脑袋不开窍;然而仔细一思考,才发现真是这样的人才会做出这样的事。所谓性格决定命运,在这本书里面可谓淋漓尽致。红花还需绿叶衬,这个故事里面没有红花,人人都是绿叶,却绿得让人心碎。国外小说有个问题是人名不好记忆,可是在这部小说里面不成问题,因为你不用记,每个人的所作所为和性格特点直接把各自区分了开来。看起来,让人记住角色的办法,就是“怎么会有这种人”。
正是因为种种的过滤条件,导致了这部书的曲高和寡,死忠固然是逢人就推荐,推荐的结果却容易走极端,受众要么成为Fans,要么“这什么玩意”弃之如鄙履。即使同为冰火的Fans,甚至也很容易起争执,为了某个角色的好恶,Fans甚至互相攻击,生活经验的差异、性格立场的不同以及情商的高低很容易导致了对角色理解不同。
在我看来,这并不是数十年来最好的奇幻小说,而是数十年来最好的史诗。只不过,门槛有点高。
盗墓类小说我始看三叔的<盗墓笔记>,那是07年的事了,只记得期中考试之前贝塔斯曼书讯上有新书灵异小说,班里几个男生推荐,我又是极喜欢这种稀奇古怪的东西,于是便开始看了,当初也是看第一第二章完全看不懂,什么粽子,黑驴蹄子,完全不知所云,我问看过的人,我说恐怖伐..他们都说很好看不是很恐怖,其实我就是那种越恐怖越怕越是要看的人,.
三叔的笔记写的真的是好,从战国的七星墓到长白山的云顶天宫,是我阅众书之一个重要分支,整个高中阶段只有此类书是我能一口气从头看到尾,还一直等"太监"更新,三叔的书绝对是个巨坑。回到茅山来说,茅山是去年暑假开始看,那个时候笔记第三卷还没出来,等的头发都白了,朋友介绍茅山后裔绝对值得一看,于是……
〈茅山后裔〉和〈盗墓笔记〉绝对不是一类书,以及我后来看的也是名声大噪的〈鬼吹灯〉,绝对是茅山最好看,里面涉及语文,数学,历史,地理,生物,玄学,风水术,以及很多常见却始终无法解释的东西,而且茅山给我的感觉是不适合女孩子看,有点邪门,而笔记和吹灯不过是盗墓罢了,害怕也就是那么个特定环境,茅山则不一样,是那种看的我半夜背后总感觉有阴风吹过的……
茅山里还有很多涉及的古代名剑录,这点真是大合我意,传说欧冶子铸的“三长两短”,上古太阿剑,巨阙,等等,还有我曾经在武汉还不是湖北博物馆亲眼看到的汉代的金缕玉衣,虽然那时候比较小,但是印象非常的深刻。在茅山里有很多风水道家之说,虽不可百分百相信,但大多数我以前皆有耳闻,甚至是看完此书,又进一步有了一些了解。人们总是对不确定的事物感到恐惧,比如鬼,要从根本上消除这种恐惧就必须弄清楚它究竟是什么,想到这层就没有那么恐怖了,我是不相信物理学上对于鬼的解释,什么磁场,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
玄学一直是很神奇的东西,《吹灯》里胡八一有本古书,什么十六字风水的,《笔记》里吴邪有本他爷爷的笔记,我一直对古书充满了强大的好奇感,本来对僵尸这种号称“粽子”的东西还是很惧怕的,但是看了各类的书你会发现,这只不过是最低级的,看多了就发现大同小异了,但是如果真叫我给碰见,我大概就只会呆住,如果神智够清或许还能记得念念六字大明咒,大悲咒之类的,但至少不会完全没有了方向,比如说的很多地方不要去就尽量避免,小心终归是好的,说到这个的时候以前柳同学总说迷信的大米不要宣传茅山了,今年8月份他们几个去青岛,还路过茅山,告诉我的时候我正在睡觉,想起来,我也想去了
但我是不信仰道教的,就像我不信基督但我也对此非常感兴趣,高中的选修课我是学三大宗教的,但由于我们老师是个基督教徒,所以基本全部在讲基督教,之前当然是从尤太教说起,说起摩西带领古尤太人跃过红海,在西奈山与上帝达成协议,史称《摩西十诫》,这就是尤太教教意的主旨,这章在《圣经》的出埃及记里也没有详尽的描述,后来又看了几本关于西方宗教的故事小说,例如什么耶酥裹尸布,圣杯什么的,也都是全当兴趣来看。我一直觉得他们跟我们都不是一个世界的,所以欧美的恐怖片我基本不害怕,但是看到日韩的我就每看必抖。。
说起信仰,当然是佛教了,我相信宗教的力量堪比现实世界中昆虫的力量,绝对是惊人的。我貌似已经离题了,继续说茅山吧。
茅山里不仅涉及诸多历史文物,有些在故宫博物馆,有些还不知道在什么地方,比如传国玉玺,兰亭集序,都是千古之迷,所以作者怎么说都无所谓因为没人真的见过,我对文物古迹有很严重的情节,我就喜欢有古迹的地方,也很喜欢听神话故事,当我站在博物馆的橱窗面前,我会有种很神奇的感觉,旁边的注释告诉我,这是商朝的东西,在幽暗的灯光下我会觉得世界很奇妙,和我一玻璃之隔的东西居然来自三千多难前,我完全就没想法了,待在博物馆里我可以一天不出来,就像脚生牢了一样,而且我尤其对青铜器感兴趣,对古玉的印象自从看过茅山之后便有些畏惧,茅山术说,来历不名的很多古玉一般都是死玉,即里面封了厉鬼冤魂之类的,所以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要检,搞不好就带一凶物回家了,但是换作是我,如果真的某一天被我检到这个东东,即使想到这层,我还是会要的,掉在我面前,这是天意,是死是活也不是我说了算的,对吧?
说到鬼,我是肯定相信这个世界上是有鬼的,不管是出自哪一个宗教信仰,我都不愿意从科学的角度去解释,科学实在太假了,先知们曾经说,科学是人类自己创造出来的魔术,或许这么说我有点偏激,但这是我的看法,人们都说一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都在十七八岁形成,或许我是没法改变了,但又为何要去改变?我又不是愚昧到生了重病不去医院,我只是想说人们必须相信一些颠覆人们世界观的东西,这个世界如此之大,无奇不有,搞不好明天就是世界末日,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鬼吹灯》名声很大,却是我最后看的一个系列,说实话不知道是不是我之前看了笔记和茅山,觉得这书很慢热,前面真的没什么意思,而且搞笑调节气愤的对话也不怎么好,不像茅山,看着看着就会莫名其妙一个人在那笑,傻傻的。以前记得还看过霸唱的一本叫《鬼打墙》,这本书写的有点邪,是很邪,看完吹灯给我的感觉是不像出自一人之手,后来才知道是枪手写的,三叔还出过《黄河鬼棺》,我也看了,看到一半没有了,才知道三叔同学生了儿子,又休息度假去了,作孽啊,看三叔的书就是万年巨坑,真的,现在我基本都不记得笔记的最后写到哪了,如果4出来的话,估计还要看看前面才能联系起来情节。
最后,这类书完全是出自自己的兴趣爱好,我从小就喜欢考古这类东西,去哪游玩总喜欢去有古迹的地方,比如宁夏的那个万人坑,和西夏王陵,我非常的喜欢,虽然被我同学说顶多就是个大土包有啥看的,但是我不是这样觉得,我觉得我站在这些经历了千年的人类历史文明遗迹面前有种很强烈的归属感,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大概我上辈子是个考古学家吧,嘿嘿。
我算一个一直关注韩寒的人,从高中时就在老师的提示下写了一篇类似——谨慎对待“韩寒”现象——的文章,接着,他自由了,我继续沦为教育的奴隶,大学时韩寒正在北京,我来到韩寒的家乡,学校里风言数学系的某位女生是韩寒的女朋友,几年后网上传来韩寒和女友被街拍,我努力思索这个像韩国人的女孩儿有没有被我在学校里猥琐跟踪过,后来人们说这女孩是中戏的,上海人,青梅竹马也。我颇为母校的女孩儿惋惜,根据韩寒“他找到一种把对汽车的爱和女人的爱结合起来的方法,就是给女人买车。”(韩寒经纪人路金波语)希望她也得到过一部汽车。
对于韩寒,我的感情是复杂的,他不认识我,我却因为他的思想而改变着,去年时我还言必称韩寒,以为他是我们的代言人,我希望韩寒走到哪里都贴着80后苦逼青年的标签,没想到他毅然选择当更广泛的代言者,比如为华硕代言、为凡客代言、为雀巢咖啡代言、博客上为斯巴鲁赛车代言,等我有困难想请韩寒说句话时,发现他已经忙不过来了,手上挂着的都是代言的预约。他参加韩雪的新专辑发布会,竟然以新郎的身份参加和韩雪的婚礼,又是手拉手又是交杯酒,以他现在当爸爸的身份,那时应该是已婚人士了,还玩儿得不亦乐乎,真是才子多情,让他的妻子看到了,什么感想?
其实韩寒应该是大家的,正如99%的文章都已经博客发表了,这本书还照着100万的目标印制,出版商还说里边有从未发表的作品,原来只是大家愿意把钱给韩寒同学,因为他潇洒勇敢,有胆有识,敢骂政府,传播思想,你帮我们受精,我们帮你压惊,区区21元7角又算什么呢?虽然我们知道,同一网站卖1000页的英文版《战争与和平》也仅仅是20元,但是托尔斯泰早在遗嘱中写清楚了:所有作品供出版、翻印等无偿使用。怪就怪现在的时代模式太过于hard,你不给韩公子版税,韩公子生活就少了“挥金如土”(又是路金波语)的魔法展示。
我不批评韩寒,毕竟中国出一个叛逆青年并不容易,只是他的出版商朋友和南方报系记者朋友过于肉麻的吹捧,就差不多把韩寒钉死在十字架上,早一点扛起来认定是转世耶稣了。还有他的老朋友,屡屡抛出谄媚之辞的路金波,实在把韩寒思想扭曲放大。
路金波微博里说:“要说成熟,还差5天才满29岁的韩寒让人赞叹。他曾婉拒与奥巴马的会面;光今年就推辞总价三千万的商业活动(自己还背着几百万房贷);坚持不开微博(“驻场费”已有网站开岀千万价码)。他知道自己想过怎样的生活。”
我请问,一个政治上有不同意见的非政府领袖,去和中国最大的潜在颠覆势力的领导人见面,能为自己带来什么好处?如果真见了,恐怕明年就不用推辞3000万的商业活动了,自保之举,何足以用不见奥巴马来显示自己的清高呢?也太贬损奥黑啦。
如前所述,韩寒已经代言如许多产品,还对自己被“蹭广告”专门点名批评一些商家,可见多么维护花钱请他“广而告之”的商家利益,如果再给他3000万商业活动,难道你希望中国上下,从避孕套到威尔刚,抬头就看见韩寒的形象迎风颤抖吗?
至于他背多少贷款,就看他如何花钱,路金波《关于韩寒的反义词》一文里说:“他现在有四辆汽车以及一台很豪华的摩托车。这些车会在一两年内被他半价卖掉,然后换新车。”“他给父母买了200多平米的房子,装修时,光一张床就17万。”“经济危机对韩寒也有影响,‘主要是又多了几个朋友管我借钱。最狠的是一哥们要借个七八十万,说就省得贷款还利息了。’”如此花销,不背贷款才怪,那么有3000万商业活动垫底以及千万驻场费等待坐地起价,有了这身价,才能不怕背贷款。
各位看到了吧,如此的花销已经堪比韩寒笔下嘲讽的官二代和官一代,所不同的是,官儿花的钱可能是贪来的,而韩寒的钱可能是代言可能是商演,更可能是从读者身上赚来的。如果你认为韩寒更干净的话,那么就请继续支持他的99%内容都已发表的新书,去凡客、华硕、雀巢、环球天韵、斯巴鲁消费,让民众的支持满足他买更多的他指定的产品、同时让他享受特立独行的美名。
“哀民生之多艰”是作家的一重高尚使命,韩寒能够关心百姓疾苦,能够和特权斗争,这自然是我们欢迎的,但是他有没有为了吸引注意,夸大事实的行为?韩寒说朝鲜是“亚细亚的孤儿”,为他们输给葡萄牙叫好,说利比亚独裁则无内政,诸恶必背诸善灭,实在美化了“诸恶”的对手,诸善的代表——美国,他看不见美帝国主义和欧洲各国对利比亚人民的轰炸吗?即便独裁可恶,老百姓死就是行善的结果吗?
他“觉得澳大利亚不光是一介岛国,还是一个鸟国,很多的鸟类在地上乱走,极不雅观。”“我在当地这么多天没有看见一个警察,可见当地的警力有多么薄弱。”这当然是正话反说,其实褒奖,他难道不知道澳洲一共有1700万人并且严格限制移民吗?北京的一半就有这个人数了吧,没人维护治安能行吗?如果他愿意到青海湖畔,也会看到那里群鸟飞翔,那时他会说青海湖的小鸟不如澳洲的小鸟飞得自在吗?那么为什么对此选择性闭眼呢?他在香港书展上说愿意移民来香港,可能是玩笑,但是对于那里各项制度的赞美溢于言表,他难道不看《香港有个好莱坞》《天水围的夜与雾》这些反应香港百姓辛苦的电影吗?真跟他的好朋友李承鹏一样,说香港的鸟都比大陆的自由算了。难道他就这么固执地觉得世界上有另外不靠剥削压迫让老百姓生活得更好的国家?如此厚彼薄此,说别的国家的好,难道也满足路金波所说的“他是一个爱国者”?
我对韩寒,其实一直是欣赏和学习为主,无聊人士捧他的臭脚,或者攒出一本没多大营养的书,我都不怪罪给韩寒,但是起码要加强对身边人的监督,你所讨厌奉为神明的中国前领袖,如今这影子都在你身上开始涌动了。
路金波真会说:“韩寒和郭敬明相继推出新作:《小时代》场景是钱柜、恒隆、达芬奇家具;《青春》写道:“这就是为什么富士康有这么多人跳楼的原因。机械的劳动,无望的未来,很低的薪水,但去了别的地方薪水更低。很高的物价,除了吃得饱和穿的暖以外,别的什么都做不了”----无奖竞猜:哪本书卖得多些?”
我的意见是,一个人说什么关心什么,哪怕是做做这样子,实在太容易了,何况做这样子还能给自己带来更大的商业利益,真是何乐不为。且不说韩少代言了多少资本主义的商品,代言那些商品的形象是不是比满嘴钱柜、恒隆、达芬奇更侵入人心,单说文章写什么就代表心里想什么?那么借用韩寒对政府每天出台的报告的调侃口吻,难道满嘴是人民,心里想的就是人民啦?
韩寒《青春》里的主打文章《青春》开头就说“我有一个朋友,毕业之前虽然也没有什么远大的理想,但积极健康,毕业以后去找工作,好不容易才找到,给别人加工东西,一个月赚一千五百块,时常加班,加班有时候有工资,有时候没有工资,合起来一个月能赚两千。”如此辛苦啊,只赚2000元,比我还要少一点,当然我也觉得扼腕,可是你韩公子赚多少钱呢?你和你的朋友收入都这么悬殊呢,你还要怪社会矛盾重重,为什么不从你自己身上做起,去控制贫富的悬殊呢?
我平生最讨厌的是:有的人打着旗号,号召大家跟他一起来战斗,结果自己呢,还要别人掏钱来跟他入伍,结果自己呢,还当了战斗团的领袖,结果自己呢,悄然变成了需要斗争的那个对象。如果韩寒被利用了,最好早日梦醒,如果这一直是他有意为之,就请下笔前三思,如陀思妥耶夫斯基一般慎重,如托尔斯泰一般内省,如雨果一般宽容。
路总上条博文没发多久,就接着“道歉,前面那条不该写“达芬奇家具”。其实我是很尊敬郭敬明兄的。”“他(郭敬明)对中国文学传承、对出版业贡献极大。不必太有门户之见,不同的文化应该互相尊重。祝《青春》和《小时代》都大卖。”这继承了他一贯的立场不坚定,畏畏缩缩的小商人作风,难道韩寒愿意继续和这样不硬气,没原则的人继续合作吗?
布兰,很久、很久没有见过你了。据说关于你的消息将在12月公布,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我很想念你。
想和你说的事那么多,不知道从哪一件说起。
我想告诉你关于这个世界,这个对你来说并不存在的世界。奇怪的是,你的世界是存在的——对我而言是存在的,尽管你不知道这一点。我们各自处在不同的次元里。为什么你不了解我呢?呵呵,是因为你那里没有电视机。也没有电影。也没有奇幻小说。如果你了解我们这边的一切,该会多么惊异啊。
布兰,你挣扎在自己的狼梦和那个未知的可怕预言里。你身负家仇国恨。凛冬将至。可我只能坐着,等候你的命运。
那么久了,你也长了好些了吧。不再是那个8岁的小男孩了。
你知道,凛冬将至,这是多么美的句子。因为这个冬天不属于我。因为临冬城不属于我,我也不是史塔克家族一员。可你知道我有多喜欢这些家族箴言,像“听我怒吼”,像“高如荣誉”,像“生生不息”,像“血火同源”。我也喜欢家族传说和他们的豪言壮语,“灰海王”的后裔、葛雷乔伊的铁岛国王科瑞曾自夸道:“凡能闻到海水的气息,或听见浪涛声响的地方,皆为我的领土。”尽管你们为此争战。
而你,布兰,你争战的方式有点不一样,哪里不一样,我还说不上来。我只是坐着,等候你的命运。
不知道为什么,你的命运如此重要,让我紧张。
布兰,你有没有见过小恶魔提利昂?我也挂念他。
他打完自己第一场、也是最后一场仗后就身陷囹圄。他没有死——我知道,至少目前他是不会死的——可也不会太好过。雪伊仍然下落不明,他一定非常挂心她。要知道,这是我在你们世界中所认识的心肠最软的一个人,小恶魔提利昂。我真希望他还好好活着,转动他的小脑袋瓜,小胳膊小腿。这可怜的,可敬的侏儒。
你一定不知道艾莉亚和琼恩怎么样了吧?他们都很勇敢,像你一样勇敢,虽然这两种勇敢是不同的。艾莉亚还是个小姑娘,像你还是个小男孩一样。可她很快会长大的,也许现在已经长大了。一想到一个小姑娘,要这么一路颠簸衣不蔽体地长大,就让人心酸。没人能让她学会怎样做一个淑女,可有时候,做个淑女是重要的,尤其是,女孩子天生晓得该在哪里柔软,正如艾莉亚熟悉什么时候拔剑——可她只会拔剑。这是不应该的。若她能和琼恩哥哥一起生活,那多好啊。可现在他们谁也顾不了谁。你们兄弟姐妹散落在各处,白白让凯瑟琳揪心。
艾莉亚和琼恩,你不用担心,他们强壮得很。
倒是罗柏,有机会的话,你该去看看他。他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样坚强。一个人越来越硬,也可能意味着越来越脆。没有人真正了解罗柏,因为他也不了解自己,或者因为不愿意,或者因为没有遇到对的时机。你们这个哥哥,肩膀上的担子太重了,那可是整一座临冬城啊。在这样的乱世中背负一座城堡和城堡全部记忆的重量,太艰难了。凯瑟琳心疼他,但却爱莫能助。正如你们死去的父亲,以及你们的祖父、曾祖父、曾曾祖父。对这些钢铁一般的男人来说,谁能向他们伸出援手呢。
若罗柏能够得到一位爱他敬他的妻子,并且与他一样刚强,他是幸运的。若不能,谁知道事情会变成什么样呢?那可怜的待嫁新娘,也许现在正躲在卧室中微笑,或哭泣。可她对自己的命运一无所知。全部的人类——大多数的人都对自己的命运一无所知。因而灰水望的人才会代代躲在沼泽里,居无定所,永远不使用固定的房屋。森林之子的灭亡是注定的,虽然有传说他们遗下了血脉。而你——你这被乌鸦琢破了前额的人,你知道这是祝福抑或诅咒?你夜夜做梦,梦见自己活在四条腿的兄弟的血液里。你重新长出——或者说,完全生出了新的四肢。你的第三只眼睛紧紧闭合,于是现在你用鼻子嗅。这只眼睛躲在前额的皮肤下隐隐作痛。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布兰,我坐在这里,等候你的命运。
龙又在你们那个世界出现了,这你恐怕还不知道吧?“暴风降生”丹妮莉斯带着她的三条龙——现在还是幼儿——以及她的骑士、血盟卫和卡斯部众,正寻求各种途径重返旧大陆。没有人能预料到,这一支没落皇族的小分队,会给现有世界的图景添上怎样的一笔——也许他们会将这世界撕裂。谁知道呢?对此,你有没有准备?
最初,刚认识丹妮莉斯时我曾为她的美貌着迷。龙族的后代简直像天上的星星一样,亮得让人无法置信,即便她是那样落魄无助。可渐渐的,我觉得她是那么冰冷的一个人,尽管龙族的箴言是“血火同源”,可她的火里有寒冰。她的龙不是生于火,而是生于冰。这在坦格利安家族是前所未有的事。火能致死,火也能保生。可冰只能致死。她不了解,她的丈夫、她的卓戈,她的王,她的日和星——是被她杀死的,虽然死本来就是人的命运。她不知道她让自己的生命和爱结成了冰。那三条龙其实是诅咒,是死的阴影,是恐怖深渊。她不知道,她不了解。这可怜的女孩,她自“暴风中降生”,莫名其妙就肩负了这冰冷的命运。尽管现在她是卡丽熙,是女王,是龙之母,并且——日后将脚踏大地,可在我看来,她依然是那个无助的女孩。
她不知道。
布兰,我很想念你。其实我真想和你谈谈,关于我这个世界,这个你无法想象的世界。可我无从谈起。
自然,它是一颗小星球,漂浮在无垠的太空,像你们那颗一样。它绕着太阳转,为厚厚的大气所拥裹,有大面积的水覆盖其上。是的,它还有森林、大陆、沙漠、高山、盆地,这些都和你们那个世界一样。这里的人们结群而居,却不只七大或七十大家族,而是千千亿。我们分布得很细碎,彼此陌生,不相来往。我们拥有很发达的交通工具,不是马,也不仅仅是船。你知道吗,在我看来国王大道是那么短的一条路,可它却能让你们从一个国家去到另一个国家,再去下一个。我们的路很长很长,但我们能在天上飞,一瞬之间,从太阳以东,去到太阳以西。在我们这里发动一场战争是非常迅速的事。转眼间一座城堡便能化为灰烬。没有一座城堡是在哪一个人、哪一个家族的肩膀上。没有箴言,没有传说,没有豪言壮语。这里的冬天一点都不可怕。
这里没有森林之子,没有神木林,没有巨人,没有野人,也没有龙。这里的人不会做变狼的梦,更不会长出第三只眼睛。我们的学士压根不关心这一类的事。我们的学士也不会往脖子上套不同材质的项链,套上了也可以轻易取下来。我们没有真正的国王和族长,但却有更为庞大和强大的军队。他们不为荣誉而战。
你知道吗?在你打小从老奶妈的睡前故事,从鲁温师傅的书本、魔法药水和信鸦的往来里一点一点了解世界,在你从父亲和哥哥们的言谈举止里学习世界,在你从马背上、树上、屋顶上,从所有的高处观看和触摸世界,在你从这一切里成长起来时,我却一直沉湎于关于天空的幻想。因为天空不曾属于我。就像临冬城不属于我一样。像我不是史塔克或艾林或坦格利安家族的一员。我不知道你们世界的影像是怎样来到我的心里的,那么真切,每一个人都在眼前,虽然我从来、从来也没有见过你。可是布兰,我是那么的想念你。你知道吗?
其实,我明白自己为什么会爱你们那个世界,正如我不断想象自己像跳水一样跳进天空深处,游弋,便不再起来。
因为“凛冬将至”并不是我的冬天。
你的梦是关于预言的,关于未来的某些片断,关于真实的人和物,它在你的眼睛里、脑子里、心念和灵魂里,它在你的肩膀上,而我的梦是真正的无何他乡。
你曾经像那样从高处坠落,垂直坠落,掉进黑暗像被禁锢在史塔克的地底墓室中。乌鸦把你推下去,它要你学飞。因为你不相信自己会坠落,因而不知道自己能飞。你在你孩子气的跌破的伤口和泪水中哭泣。一瞬间你失去了每一个亲人的怀抱。你失去了你的腿,你不知道翅膀在哪里。
你被在前额埋进了一只看不见的眼睛。
从此你滑进梦里,只有在梦里你的小狼才能亲近你。夏天渐渐长进了你的血脉,像你融进它的血脉。你使用它的腿和鼻子。你奔跑,用它的狼吻撕咬。梦里你用那疼痛的眼睛看。布兰,你在一点点地长大。从前你的腿跑不远,虽然你以为没有你攀爬不上的高处。你真正开始跑是在腿断了之后。
你知道翅膀在哪里吗?——“飞行”指的是这个:人用眼睛跑,用心看,用腿来飞。你跑得越来越远了,看得越来越宽阔,飞得越来越高。
布兰,你在成长,而我坐在这里,等候你的命运。
布兰,你的世界是我对天空所能怀有的最绮丽的梦。天空像水一样深。像火一样烫人,像冰一样让人恐惧。我思想着关于你的一切,关于你的冰和火。我在等候信鸦。也许,它已经来了。实际上它早就琢破了我的屋顶。
你知道我为什么像这样长久坐着,长久地等候着,长久地在自己跌破的伤口和泪水中哭泣吗?
因为我的腿断了。
大概在三个月前,我第一次梦到狼。我不曾养狼,也不知道它的名字。它在我的梦里像旋风般奔跑。我的断腿疼得像表面覆火、内里结冰似的钻心。
从此噩梦连连。
那时候我遇到你,还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你的信鸦让我害怕。
现在我懂得了。
布兰,他们说12月就能得到关于你的消息,是真的吗?
可我能等,我正等着,并且一直在等。
12月,凛冬将至。
让我们来看看,冬天的底部是冰还是火。天空是否如我们想象一样深远和不能企及。
到时候我们要比赛攀高。不是用手,不是用脚,而是用那眼不能见,口不能说的唯一的肢体。
白日里不能瞌睡,你我都知道,真正的梦是在人睁开第三只眼时才会出现。
我们要用眼睛跑,用心看,用腿来飞。
布兰,在做这一切事情的时候,我们在彼此的故事里活着,等候各自的命运。
这样的故事,就叫“冰与火之歌”。对每一个真正投身的人来说,那是很长很长的一段史诗。能参与的人是幸福的。
终有一天,天与地会联结,火会将冰融化,人纷纷张开翅膀。
天空正如想象一般深远,但却在我们的翅膀顶端,被划出一道道没有尽头、连绵不止而像太阳一样光芒四射的弧线。
从吴邪看到那封信开始,我就有预感,这个故事的真相将仅限于此了。
想到还有如此多的谜题杵在原地对我射来冷酷的目光,作为半个分析考据党加死理性派,只觉一口血堵在胸口,实在很想大骂坑爹。
当我看到吴邪和闷油瓶犹如郭襄杨过般一个坦率急切一个冷淡酷炫的雪山追逐戏;当我看到传说中的“一生换十年”其实是守门员张二狗与其接班人吴小狗的“十年后青铜门之约”时,不禁脑补起了容颜未变的闷油瓶摸着吴邪眼角的鱼尾纹:“过儿,你老了。”(其实三胖子你是在向神雕致敬么)
历经五年的故事骤然完结于此,反倒觉得情理之中了。(虽然我希望三胖子能将事实真相塑造得更加大气与细腻并存……
从七星鲁王宫到大结局,不难看出三胖子的写作重心一直在转移。从一开始纯粹的盗墓小说,到云顶天宫、蛇沼鬼城的大场面探险风格,再到最后的派系权谋斗争,对人物的描写越来越偏重。不再只是因为利益的牵扯或者好奇心,羁绊逐渐加深,铁三角正式成形,直至盗八,为什么还要深入那些危险的古道,原因只是为了救那一个人。
盗笔毕竟不是推理小说,第一人称的局限性也使得真相极难全然呈现在你我面前。与其一个一个古板地解说谜底,不如直接避开,只告诉你吴邪想知道且知道的部分。不敢揣测三胖子的深意(或许他只是用这种方式偷懒),我想,也许,大概,可能,他想呈现给我们的结局,从来都只是这些角色各自的归宿吧?
那些洋洋洒洒一个比一个奇幻诡谲地解密考据文,使我们把这个本来简单的故事脑补得越来越高深莫测匪夷所思。
没有真的不老不死,没有物质化致幻,他们都只是普通人。
这个有关盗墓的故事,更像真的。
当王月半再也不想下斗;
当小哥主动道别切断与现实世界的联系;
当吴邪累到对一直追求的真相最终失去兴趣。
铁三角,作为小说真正的核心,也不得不到了说散场的时候。这是一个必然的结局,也是铁三角党(或者瓶邪党……)最圆满的结局。
如果你只对事实真相感兴趣的话,就目前的盗八来看,你一定会觉得烂尾。(不过就我感觉,吴邪的笔记是完结了,但这个系列绝对还有后续补完,盗八强烈地散发出一种,有很多吴邪不知道而且不想知道的真相)
如果你只是关心某些角色的归宿,那盗八一定可以满足你!(好一篇清水向温情耽美小说)
后记一定要读,虽然看到“水一样柔弱的男孩子吴邪”和“瓷娃娃闷油瓶”时你会一口笑喷出来,但读到最后,真的感动。
我想,如果我准备复习前几本,一定不会再把目光纠结在那些解不开绕不转的谜题上,我一定,会多看几眼他们初次相遇的时候,或者再次相遇时那一句:“我操怎么又是你!”
前几天,我妈学校里的两位老同事们来我家做客,有一位是与我妈同岁的语文老师。她看到我床头放着一本《亲爱的安德烈》,她说:“你也喜欢龙应台啊,我一直想好好看看这本,现在高中生真难带啊” 我没说话,心想原来并不是每个语文老师都只认鲁迅的。随后这位语文老师字正腔圆地读道:“ 这么多的信件,来自不同的年龄层,我才知道,多少父母和儿女同处一室却无话可谈,他们深爱彼此却互不相识,他们向往接触却找不到桥梁,渴望表达却没有语言。我们的通信,仿佛黑夜海上的旗语,被其它漂流不安、寻找港湾的船只看见了......”
而我,却背身过去掩饰我的不知所措。
她们这次来除了和我妈拉拉家常吃顿便饭,还有询问下我的近况和对将来的想法。自去年从三流大学毕业后,在服务性行业混了几个月嫌累嫌无聊嫌钱少,我又成了待业青年家里蹲了。迷茫,混浊,支离破碎。找工作处处碰壁,被权势者冷嘲热讽;荒废潦倒地度日,至今依然一事无成。
我从不缺乏与父母的沟通,而是交流了“太多”,三个人不同的观点与思想根本无法融汇贯通,久而久之,一点点不顺心就可能成为大小矛盾口角的导火索。我知道,你们爱我,父母的恩德是做儿女一辈子都永记心中;我知道,我学不来你们的优点,却继承了父母的倔强与优柔;可我也知道,我那敏感而脆弱的自尊心受不了太多的打击,只有家里仅是我唯一可以安心倚靠的幸福港湾。
所以就请别拿我再和别人家孩子比较了,人家读书好,读书不好品德好,品德不好长相好,长相不好性格好,性格不好家里背景好......从小到大,每一次我都是反面教材。好吧,我早承认我是彻底的失败者,但请留给我最后一张面子吧。因为我最爱你们,即使外面受到再大的委屈也远远比不上爸爸妈妈做好热菜热汤等我回来的笑容。
我妈的同事们作为我的长辈们,都说我还是像学生,为人过于真实,还没完完全全地踏入社会,融入社会。在社会里,特别首先是求职面试的过程中,我又该是怎样的心态,毕竟我是有求于他们,宁可说金玉其外的“假话”,也不能太直白理性......大道理们其实我懂的,可我仍是一个戾气很重的人,不愿过早地被社会磨平了菱角,我看到那些装腔作势,你行他们嫉妒你,你不行他们羞辱你的面试官们实在是忍不了那口气。可我到底有多少本事能耐,家里有多少背景呢,我自己还不清楚吗。虽然说缺乏机遇缺少伯乐,但真把我拉出来遛遛,也许只能是头小骡子。
临走的时候,那位语文老师借走了《野火集》,龙应台的成名作。龙博士字里行间处处透露着刚柔并济的智慧,豪迈如坚石犀利,温情似细水长流。这几天晚饭后我挑了《亲爱的安德烈》一些选段朗读给我妈听,即使这算不上一种爱的表达方式,但做儿女的多希望父母能宽慰自己,理解自己,鼓励自己......
我的偏执与顽固伤害过爸妈的心,在这里我要说声 对不起。对于将来,我会有自己的打算,希望爸妈能够站在我这边给我支持与宝贵的意见,谢谢你们!
喜欢韩寒的朋友,肯定还记得这么一件事儿。当年有个电视台,纠集了学生、家长和专家等一干人,义正言辞地轰炸韩寒和他的《三重门》,其中有一个洋溢着“正光伟”光芒的女学生,现场痛斥韩寒是坏学生。今天看来,这个事件的可笑之处,不在于观点迂腐,而在于时光流转,时间证明了韩寒比骂他的那些人,要坚强得多,要正直得多,也要善良得多,而且还真诚,骂人者呢,像苍蝇般讨人嫌。
那个当时看上去很爱国的女生,后来竟然离开了她口口热爱的中国,去了国外留学,还嫁在了国外,估计是不会回来了,如果没被抛弃的话。这是最让我伤心的事情,谁都可以移民,唯独她的移民就是抽打自己耳刮子,不知道她是否还能想起韩寒来,还能想起当年她所批判的孩子,如今成为中国青年所景仰的意见领袖。当年被他们炮轰的韩寒,有很多机会离开中国,却选择留守在了这个曾经给予他无数批评的国内。足见爱国不爱国,不光是耍嘴皮子,更不是做姿态,那些个轻易改变国籍还混在国内的人,最没有资格谈论爱国,他们关于爱国的言论都值得怀疑。
道德判断,不是恒定不变的,它会随着时空的变化发生位移。从一开始,在一些人的眼中,韩寒就不是一个好孩子,他不好好读书,不遵守校规校纪,不务正业,还留个长发,老是一副坏坏的笑容,还老爱说些大人们不爱听的真话,论榜样也就是一个坏榜样。但因为韩寒,大家很欢乐。他陪我们度过了很多岁月。我们应该感谢那些给韩寒挑刺的人们,让我们看到了韩寒身上的优点,值得我们学习,因为韩寒已经证明了,他身上有一些特质,是这个社会需要的。正如,我们得承认韩寒的聪明,或者说狐狸般狡猾的生存智慧。
一、先解决嘴巴问题,再想脑袋的事儿
嘴巴问题,就是吃饭,就是生存大计。要理想,还是要吃饭,一直是困惑我等的近似哲学问题。不过在韩寒这里,这压根算不上是一个问题。他已经用行动告诉了我们,千事万事,吃饭是大事儿。在没有饭吃,或者吃不饱的情况下,气势汹汹地来谈理想就是装逼,就是不晓得战斗的残酷性,是文艺青年的假把戏通病,根本不值得张扬。吃饱了,喝足了,才有力气办理想的事儿。
从韩寒在新概念作文大赛红起,到《三重门》赢得商业出版奇迹,不过两三年的时间。时间不长,但韩寒的浪头很大,属于现象级人物。韩寒也经历了一个选择的过程。一个很讽刺的事情在凭借文章名满天下的韩寒,当初他的理想是成为一名职业赛车手,而不是一个作家。因为当韩寒拿了第一笔稿费,要干的第一件事就是准备买车。他非常清楚,凭他当时的车技和经验,要一下子混上职业赛车手,难于上青天。于是,我们的韩少爷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用稿费来养赛车。
这是非常大胆的决定,用稿费来养车,足见爱车之心切,也足见稿费之不少,这说明了一点,写作不是韩寒最喜欢的事儿,赛车才是他的梦想。只是因为当年命运作弄,得了一个新概念大奖,发现写字不但能够挣钱,还能够有所表达。这也说明,韩寒是一个实际的人,如果不热爱赛车,你我都不知道,韩寒能写这么多。这是我们需要像韩寒学习的第一个内容,瞧准你自己到底喜欢什么,能否糊口,这很重要。
虽说文学不为稻粱谋,但高明的人,应该想方设法把稻粱问题解决了,自个儿得成全自个人。祖师爷鲁迅,被很多青年问过如何发展,先生的回答非常实在,首先要生存,其次才讲发展,后来韩寒也说故类似的话,在韩寒的博文中,也有类似的交代——先要生存下去,生存不了,谈何理想。然而要在这个世道生存下来,得有自己的念想,得为未来储备粮草,积蓄力量,不然在行进的途中,容易掉链子,容易抛锚,一个人再荒山野岭遭遇故障,几乎是自绝于世,这显然不是好的态度。韩寒也缺过钱,在拿到第一笔稿费的时候,他想买辆车,当时想的只是神龙富康的一款车型,钱却不够。一个爱车的人,没有足够的钱买车,其痛苦和一个喜欢写作的人,却没有钱买一张纸一支笔一个电脑。
韩寒做了一本杂志《独唱团》,独唱了一回,但余音绕梁,他给写作者开出了巨大的稿费单,一个字一块钱,对于文学作者来说,这种标准激起了大浪。要知道,献身于文字的人,活得有多苦,千字80元的稿酬,还经常拖欠,写作人的尊严几乎荡然无存。韩寒的这一举措,犹如山路边上的告示,原来不是此路不通,是有可能给写作者带来思想与稿费等量的机会。这不仅仅是钱的问题,这里有尊重,有理解,有韩寒对写作者到底是为生存还是为理想的见识,所以他用一己之力撬动了一下那个很久没有人动过的锅盖,期望更多的人来一起撬动。果然,没有过多久,上海率先发声了,《收获》、《上海文学》的稿费翻番了,千字从80元,冲到300到500了,然后是广东,接着是北京,再是浙江,都提高了稿费,幅度都不小,算下来一篇五万字的中篇小说,稿费可达一万到两万元。尽管这些纯文学的稿费标准,离韩寒的一字一元还有距离,但我更愿意理解,《独唱团》的稿费标准显然催动了文学圈内的掌握话语权的人去斡旋和争取,况且低稿费的标准已成众人内心之痛。
二、不做空头文学家,批评成就妙笔生花
很多年前,有一个叫做鲁迅的可爱的老头,遗书中有一条是专门给儿子的,这样子交代——莫做空头文学家。所谓空头文学家,就是失掉了独立和自由品质的文学家,所谓御用文人或者帮凶文人的代名词,打个比喻说,就是打手式的作家,扎根腰带,听候主人差遣,主人让叫就叫,让咬人就咬人,不仅看家护院,还能兼做攻击对方的宣传喇叭。
此类软体动物、人渣和败类,过去有过,现在不缺少,未来也不会少。鲁迅叮嘱,不做空头文学家,意思很明确,你要做文学家,不是不可以,但必须得有担当,腰骨软者,趁早滚蛋。不做粉饰太平的软文,不做歌功颂德的伪文,不给有权势者舔屁股沟,这是文学家须要具备的准则和气节,看得出老爷子非常厌恶御用吹鼓手,叮嘱后辈,哪怕是随便干什么工作,就是混碗饭吃,也不能凭借文章求权求势。
“空头”的修饰词,看得出鲁迅先生并不是拒绝文学家,他只是反对空头做派,反对狐假虎威,反对作威作福,反对虚张声势,反对充当权力的传声筒,这是先生的高明和品质。如果不免要问,那鲁迅支持怎样的呢?当然是鲁迅式的人,民国至今数十年,这样的人没有几个,聂绀弩老先生、前辈王小波,还有现在的韩寒,前二位早已离我而去,从鲁迅到韩寒,不做空头文学家,首先是得有批评的姿态,一生只为批评二字活着。二要批评的方式和技巧,要懂得保存自己,不作自杀式的冲动,批评不是为了主动去坐牢,要万分注意安全。
研究一下鲁迅先生的生活轨迹,不难发现,鲁迅非常懂得战斗策略,甚至很“狡猾”,善于保存自己,坚决不做无谓的牺牲。他常常躲进租界避风头,经常变换各种笔名写文章,至离世时未曾受过太大的牢狱和迫害,这是先生的聪明之处,也是他自己常说的首先要生存下来的实践。对生命如此,对名誉亦当如此。面度狡诈的凶徒,战士也要狡猾。
韩寒能被称为青年意见领袖,不是吹牛换来的,不是赛车换来的,是一篇篇博文堆来的民心支撑,在很多重大事件中,总少不了韩寒批评和质疑的声音,他博客浏览量创下了历史记录。他批评,他有独特的批评方式,他隐隐推动了中国的前进,无论是在韩寒,还是在当下,暴民式的冲动哦宣泄于事无补,而且效果非常廉价。
三、从意见领袖到思想领袖还很远
韩寒有自知之明,这是罕见的令人尊敬的优秀品质,无论是对一个写作者还是文艺青年,或者仅作为一个人而言,这个品质给人带来波澜不惊的淡定胸怀。自恋者,极度自恋者,都会为自恋付出代价。只有自知者,方能看见身外更远的距离。
相比于韩寒显而易见的优点,韩寒的缺点也显而易见,有意见但乏思想,凭借天才笔墨赢得了大家的认同,但尽管被誉为青年意见领袖,而不是思想领袖,也许韩寒自己无所谓是不是领袖,也许他打心里讨厌成为领袖,甚至他自己也知道这些短处,但依旧故意为之。只是作为局外人,作为一个阅读过韩寒所有作品的人,凭借韩寒的天赋和敏锐,凭借他卓越的见识体系,韩寒完全可以成为一个卓越的小说家,可以锻造韩式思想系统,可以形成有形而上的认识体系。
在韩寒的散文中,就事论事的文章多,论述深刻思想的名篇少,不像王小波那样有《思维的乐趣》、《一只特立独行的猪》、《沉默的大多数》等名篇,集中展现作者思维深度和成果的篇幅。在他的小说中,以创意偏多,折射部分社会意识,从《三重门》的恣意狂放幽默,到《光荣日》里的寻根意识,再到《1988,我想和这个世界谈谈》的忧伤,韩寒的小说打动了很多人,但他在小说形式、结构、叙事并未建立体系,反而是叙述语言和结构还有人物形象都显得粗糙,你或许可以记住一些段子,但你记不住面目完整的人物形象。
大胆揣测,思想类作品阅读量是一个原因,他需要一个真正的博学之士,予以引导,当年的钱钟书先生尚且需要导师,鲁迅尚且需要导师,韩寒自然也需要,但他目前似乎没有。鲁迅研读了无数哲学著作,王小波刻苦研读了很多西方经典,但韩寒,从他的文章中,我们看不出学养的底子。举一个简单例子,如果韩寒系统参阅过哈耶克的《自由秩序原理》,那他在谈论中国的当代问题,将会更加具有洞见,更加具有深度,也更能启发追随者的深思。韩寒只有一个,但韩寒式的质疑精神和拷问模式有很多,那将是怎样的盛事。
这是遗憾,也是宿命。对于一个热爱赛车超过写作的人,你我无法要求更多,或许我们得安慰自己,能看到韩寒这么些文章已经是幸运,真要是他不写了,认真地去赛车,又能如何!然而无论怎样,在我们的心里,韩寒是一个榜样。正如在某些人的眼中,韩寒是一个麻烦制造者,是一个破坏者,是一个坏榜样。从80后,到90后,有很多孩子都受过韩寒的影响,他是一个合格的意见领袖,一个“说不”人士,一个优秀的坏榜样,我喜欢这个人,也从未放弃过期待他的文学再生。某日醒来,他开不动赛车,他膝下也有了小野、小百、小合,他翻阅少时之作,顿悟去时已多,决定开始坐冷板凳,啃咬经典,修补神经,那时候,他将会造出怎样的文字和思想神塔!
翘首以待。
很久没有正儿八经的坐下来写点儿东西了,还有些不适应。没关系,慢慢来。
我一直都是那个,听到某一句歌词、看到某个场景会忍不住眼泪的孩子。《明朝那些事儿》今天终于看完,也能歇一口气,松一松脑海里紧绷的弦。断断续续看了几个月,终于把全套书看完。成就感之余,更多的是感动。
之所以起个这样的题目,是因为真的被书里的人物感动到落泪。其实不仅仅是那些历史人物,还有写这本书的当年明月,都给我很深的触动。朱元璋,王守仁,郑和,徐宏祖,于谦,杨涟,袁崇焕。。。我说过,它不仅仅是一本畅销书,也不仅仅是把历史用白话写出来而已。
每个人的文章里,都投射着作者的想法,甚至可以说是观念。你能从我的文字里看到无奈和矫情。从鲁迅的文字里看到愤慨和悲哀。从安意如的字里行间,看到一个和暧昧走得很近的比较矫情的女子。张爱玲的言语中,是一个冷眼旁观又有些颓唐不肯安分的女人。上面提到的那些的历史人物,有着相同的特点,就是坚持。在需要挺身而出的时刻,懂得畏惧懂得艰险,但是仍然勇敢,仍不放弃,不妥协。这就是我佩服他们所有人的理由。
我想出了名的当年明月并不好过。一直以来,成名就意味着争议。在整部书的最后,笔调变得越来越悲观。开始我觉得他只是累了,写了这么多会累也无可厚非。直到今天我在百度上搜索“当年明月”,结果的第一页就有一个“赫连勃勃大王新书揭露当年明月点击率造假”。我相信他是心也有些疲倦了。如果**大王不是抨击明月,我压根儿就不会知道这个什么大王的存在。所以最后明月坚持着说,要相信未来。我哭了。在有人误解有人攻讦的时候,在希望变得模糊的时候,他还有勇气说,相信未来。
突然想起来那句话:不要相信你看到的,相信你所相信的。虽然在现实中,“每一个人,他的飞黄腾达和他的没落,对他本人而言,是几十年,而对我而言,只有几页,前一页他很牛,后一页就怂了。”虽然有那么多的无奈和悲哀。但是我们要相信未来。
相信未来
食指
当蜘蛛网无情地查封了我的炉台
当灰烬的余烟叹息着贫困的悲哀
我依然固执地铺平失望的灰烬
用美丽的雪花写下:
相信未来
当我的紫葡萄化为深秋的露水
当我的鲜花依偎在别人的情怀
我依然固执地用凝霜的枯藤
在凄凉的大地上写下:相信未来
我要用手指那涌向天边的排浪
我要用手掌那托住太阳的大海
摇曳着曙光那枝温暖漂亮的笔杆
用孩子的笔体写下:
相信未来
我之所以坚定地相信未来
是我相信未来人们的眼睛
她有拨开历史风尘的睫毛
她有看透岁月篇章的瞳孔
不管人们对于我们腐烂的皮肉
那些迷途的惆怅、失败的苦痛
是寄予感动的热泪、深切的同情
还是给以轻蔑的微笑、辛辣的嘲讽
我坚信人们对于我们的脊骨
那无数次的探索、迷途、失败和成功
一定会给予热情、客观、公正的评定
是的,我焦急地等待着他们的评定
朋友,坚定地相信未来吧
相信不屈不挠的努力
相信战胜死亡的年轻
相信未来、热爱生命
纯吐槽和记忆回顾文,无营养的说。
1、想当年高二的时候,我在贝塔斯曼书单上看到这本书的介绍,纯粹被古色古香又透着泥土气息的封面给吸引,于是和班里另外两个人各自买了这本书。
书到的时候我那本直接先被借给了另外一个同学,她无聊于是上语文课的时候就放在桌子上看。我们语文老师走下来到她旁边的时候,我都要泪流满面了,不过三叔保佑,语文老师停下来,翻了下那本书的封面,就又回台上去了。
【对了我必须说一个诡异的事,最早版的盗墓笔记也不知道用的什么纸张,总之透着一股神奇的味道,让我一闻到就想到尸体。。。我退下了。。】
2、那天是星期六,我带回家就开始看,看到凌晨两点。话说啊,我至今还记得看到无邪说闷油瓶难道是个无间道粽子的时候,笑得前仰后合的感觉,还有王胖子的那个屁。。看到王胖子放屁那里,血尸正好出现,我不知道别人什么感觉,反正我自己的感觉就是一边在那里快要笑抽过去了,一边又寒毛倒竖。。
3、当年纯洁的我生活在一个出书要出好几部的话至少会在封面上写“第一部”“第二部”之类的标记的年代,所以当看到最后那句“鱼在我这里”的时候,我觉得我的世界观被破坏了。
4、其实盗墓笔记带给我最大的好处,居然是从此我再也不害怕看这种惊悚类小说,好吧,也许是我以前太没种。但是原因很诡异。。
原因是王胖子那句话:你说我们这些唯物主义的无产阶级革命工作者,怎么可能会相信世界上有阴兵这种东西啊!
看到这个我居然释怀了。。现在觉得好神奇。。
5、盗墓笔记把我引上了一条看各种重口味小说的不归路。
6、我不是腐女,真心看不出无邪和闷油瓶的感情纠葛啊。。就有时候觉得无邪小媳妇了点。。。
只有BBC神探夏洛克这种一目了然的奸情才能让我感受到腐的气息扑面而来。。。
7、盗墓笔记前面很搞笑,后来笑点就越来越少了啊。。于是是学习哈利波特,为了引出阴谋所以半路换风格么。。
8、前段时间重新看了一遍,觉得三叔的坑也挖的太多了。。他能解释的清楚不。。。我表示不安。
9、现在回头想想,过了四年多,出了7本书,三叔的速度其实也不算龟速。。。
10、三胖子现在微博粉丝150w+了,当年我加他的时候粉丝10w不到,10个有九个是催更的。现在100个有98个是围观基情的。。觉得腐女的力量真心强大。。
11、三胖子居然是人大毕业的。。
12、当年盗墓笔记荣登我最喜爱的厕上读物榜首。可是后来盗墓笔记越来越阴暗了。。
13、从某个时段开始,经常被三叔的无下限行为击垮世界观。。。
还有他的同党豆公、唐家三少、罗斐、陆琪之类的。。
最震精的还是豆公的某条转发过10w的微博:
为南派也盖楼吧,玩个游戏,这条微薄如果转发达到十万,我就写盗墓瓶邪王道的番外篇。
转发(1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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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49810)2010-5-13 23:04 来自新浪微博
当时作为非腐女的我,表示淡定地围观,结果N天之后,10w无压力攻破,妥妥的。。
你要知道那是2010年5月啊。。。当时姚晨这种类型的微博单条转发都不太会突破1000的。。所以我很理解豆公发微博时的心情。。
不过现在,真心为坑王默哀,玩火自焚,哈哈。。
14、自从闷油瓶被剧透不叫张起灵之后,我一直在担心张起灵吧怎么办。。【看过结局的孩纸可以发现这个担心已经没必要了。。】
15、泥马今天刚被爆料,盗墓笔记的版权居然卖给派拉蒙了。。。居然要拍成好莱坞大片了一刚。。。居然。。饿。。居然是2012男主库萨克演无邪【开什么玩笑。。】,瑞恩·雷诺兹演闷油瓶【抱歉不认识】,李冰冰演阿宁,摩根弗里曼演三叔+裘德考【闪瞎狗眼】。。
我都能想象是怎样英雄主义和冒险奇幻的好莱坞动作片,外加大热的东方元素。。。无力了。。。大家自行搜索新闻。。
【三叔对此新闻表示疑惑?。。】
16、昨晚神奇的看掉了电子扫描版,眼睛累死,表示结局也太悲凉了吧。。。还不是那种小悲凉,而是整个盗八下都被一种诡异的悲凉气氛笼罩着。。【果然三胖是不打算每个坑都填的】
于是今天上网的第一件事,就是跟我妈说,书到了的话,就退了吧。。。我再纠结纠结要不要收藏。。
真心觉得三叔的确还是在欧洲度假比较安全。。
17、说一些正经的评价吧。
也许看结局之前最大的误区就是我们以为三叔的这整个故事是一个完整的整体,不是那种人物饱满剧情多样的完整,而是前伏笔铺垫后解释阐述的那种完整。我们以为那些坑都是三叔有意为之,一些我们看来的坑在后面是可以用逻辑去解释清楚的,或者说,我们一直以为这是一个巨大的谜题,所有人的故事都是围绕这个谜题展开的,而之前的所有坑的作用都是用来显示这个谜题的冰山一角。
可是不管我们愿不愿意承认,三胖子其实并不是想把这本书写成这个样子。那些坑,说是他突然福至心灵有感而发也好,说是为了有卖点也好,至少我们的期待有所偏差了。倒不是说哪种写法更好,不一样的结构实在无法比较,不过即使作为考据党的我无比希望三叔解释清楚大部分的事情,可作者是这个三胖子,所以我也没办法,只好被牵着鼻子走,接受“盗墓笔记真的只是一个笔记”这个事实。
从不剧透的角度来讲,盗墓笔记整个系列其实算是断开的,比如说我们以为秦岭神树里面的某些情节是另外那个大谜题的延伸,但实际上这个部分纯粹只是用来提升男主的经验,从而使无邪的渐渐成熟不那么突兀。其他部分也是,或多或少,我们把一些不相干的东西都划入了那个谜题之中,其实,那并不是同一条线,或者说,即使有联系,也不是像推理小说那样,用一个大体系就能解释清楚的。
好吧,这就是个笔记,什么都包含了的盗墓体验笔记罢了。
【没事就吐个无意义的槽。。】
1,本文译自冰与火之歌的网站,采用了谭光磊先生的译本的译名,内文未删减,但有部分扩充以利说明。
2,译名表和地图可能在后来发出。
3,由于小说至今未完,作者还留有很多秘密和伏笔,所以尚有一些不明之处。
远古的历史(从世界之初到征服战争)
译者CCXX=屈畅
在世界之初,没有记载的年代,在维斯特洛被称为黎明之纪元。在这个不知多少世纪的纪元中,维斯特洛大陆上居住着森林之子,除了巨人族,他们一直单独居住在维斯特洛。他们崇拜着森林,溪流和岩石的神,但神的名字从不为人所知。
没有人知道森林之子在维斯特洛单独生活了多久,或他们从那里来。我们只知道,在12,000年前,他们第一次接触了外来民族,这些入侵者就是我们所称的“先民”。
先民通过连接维斯特洛和东方大陆的陆桥来到了现在的冬恩。森林之子为了阻止入侵,粉碎了陆桥,造成了冬恩的断臂角和石阶群岛,但是仍旧徒劳。先民带来了青铜器、巨大的皮革盾牌和第一批马。他们也带来了自己的神,不过最后他们放弃了自己的神而信仰了森林之子的神(除了铁群岛,那儿的人们自行信仰“淹神”)。但是在最初,随着先民们烧掉神木扩展领地,森林之子却为了他们被砍掉的鱼梁神木而与先民战斗。那时先民变本加厉的进行着砍伐,他们害怕森林之子可以通过雕刻在树上的眼睛来窥探他们。
在若干世纪的战争后,先民们占了上风,他们和森林之子订立了“盟誓”(我们猜测是在10,000年以前,大约与卡林湾升起同时)。“盟誓”订立之地是千面屿,在那儿每棵鱼梁神木都被刻上了人面,并且被绿人守卫着,以见证“盟誓”。“盟誓”带来了先民和森林之子4,000年的友谊,直到英雄之纪元代替了黎明之纪元,那些有名的传奇人物“机灵的”兰尼、“筑城者”布兰登出现为止。和约把海岸、平原、山脉、草地和沼泽都给了先民。作为回报,森林之子得到了丛林,和永不砍伐鱼梁神木的承诺。
“盟誓”甚至在8,000年前的“长夜”中依旧牢固。在这个时代,在整整一代人的时间里都是冬夜,恐怖的寒冷无处不在。异鬼从极北方袭来几乎杀掉了七大王国里的每一个人。“长夜”终结于黎明之战,守夜人军团建立并击溃了异鬼。在此之后,长城建立了,传说长城的建立得到了巨人族和传奇的“筑城者”布兰登的帮助。传说还认为是“筑城者”布兰登给予了守夜人“布兰登的馈赠”,这片从长城向南25里格的土地,不过现代学士们争论说是另一位布兰登所为。
谈到“长夜”和守夜人的建立就必然涉及史塔克家族,“筑城者”布兰登正是其中的一员(甚至可能是史塔克家族的建立者)。传说临冬城有10,000年的历史,但是正如维斯特洛早期历史的简略一样,我们只能大概认为临冬城的建立与史塔克家族建立几乎同时。在几千年里史塔克家族是毫无争议的北境之王,但是他们的主要对手恐怖堡的波顿家族直到1,000多年前才肯屈膝。
在守夜人千年的历程中,最著名的事件发生在第十三代司令官之时,所有有关他的名字的记载均已被毁,有关他我们唯一所知的称号是“夜之王”。他和一个诡异、苍白的“僵尸似的女子”同床后宣布自己称王并封那名女子为王后。他用巫术奴役了他的守夜人兄弟,干下了许多恐怖的勾当。他这样统治了十三年直到临冬城的史塔克家族和塞外之王(King-beyond-the Wall)乔拉莫(Joramun )联合起来击败了他为止。这个乔拉莫被认为曾吹起了冬之号角,从大地中唤醒了巨人族。
在英雄之纪元中七大王国初次建立。在传说中,“机灵的”兰尼从原住民那儿骗取了凯岩城,成为了凯岩之王,他的血统注入了后来的兰尼斯特家族直到现代。同样后来的河湾统治者高登家族(和其他很多家族)声称他们的血统来源于最有名的河湾王“青手”加尔斯,是他让万物兴隆。在海边的风暴之地,初代的暴风王名为杜兰,他建立了风息堡来对抗海与暴风之神的咆哮,为了所娶的神的女儿。在铁群岛,灰海王在传说中娶了一位美人鱼,因而成了西方列岛之主和海之王。
大约6,000年前,英雄之纪元和“盟誓”带来的和平随着安达尔人的到来而结束,他们渡过大海在山谷地带登陆,他们带来了新的神和钢铁这种新金属。他们和先民的战争持续了几个世纪直到南方的六个王国被征服,他们摧毁了所有的神木林,到处猎杀森林之子。传说森林之子消失在长城之外,再也无人得见。先民唯一保留的地域是北境的王国,而南方的冬恩也形成了由多个贵族组成的联邦,直到后来莫尔斯*马泰尔统一冬恩为止。安达尔人带来的七神信仰也许是千年来奴隶制不曾在维斯特洛大陆存在的重要原因,当然铁群岛的人们仍旧实行奴隶制和“海盐妻”的传统,长城之外的野人也保留了奴隶制的传统。
在这些被征服者包括河川和山丘之王穆德家族,他们作为三叉戢河流域的最后一批先民国王在安达尔人到来之前统治了上千年,直到七个安达尔人国王中的一位“弑亲者”埃里格在最后的战役中击杀了国王特里斯蒂芬四世。随后埃里格砍掉了高尚之心(High Heart )上的那些著名的巨大的鱼梁神木,屠杀了众多奋不顾身保卫远古神木的森林之子。在谷地,安达尔人设立了谷地和山脉之王,这就是现代号称拥有最古老最纯粹的安达尔血统的谷地王国的艾林家族的来源,同时,安达尔冒险者建立了兰尼斯特家族并自称为“西土之王”。铁群岛上的统治家族承袭远古的国王“红手”乌伦(他血腥的统一了铁群岛)的血统毫无争议的统治了1,000年,铁岛人与其他地区不同,信仰“淹神”和奉行“老习惯”(the Old Way ),4,000多年前,安达尔人大举入侵,灭绝了乌伦的族系,诸岛领袖也被迫与征服者通婚。
此时,在世界的东方,大陆的绝大部分被古老的盖斯帝国统治着,这时在长夏之地的瓦雷利亚民族还处在蒙昧的野蛮时代。盖斯帝国和瓦雷利亚的自由堡垒之间爆发了五次大战,瓦雷利亚人靠他们的龙获得了胜利。至少在5,000年前自由堡垒最后征服了盖斯帝国。从此瓦雷利亚人开始对各地进行持续不断的征服,直到现代从大陆上那些众多的笔直大道上我们对他们的活动都还可知一斑。当然他们首要的目标是海滨之地。他们的帝国中最靠西的堡垒是狭海中的龙石岛,在他们的帝国兴盛的年代里他们在这里建立了根据地。
九个自由城邦无疑具有瓦雷利亚血统,他们天生便使用瓦雷利亚语言,尽管布拉佛斯,也许还包括其他城邦,在瓦雷利亚的帝国建立时尚不存在。有趣的是,布拉佛斯的“无面者”自称是瓦雷利亚人,尽管瓦雷利亚人生活在自由城邦布拉佛斯建立之前。不过,与广为流传的重大事件相比这并非是不可能的:阿佐 阿亥(Azor Ahai )和关与他的预言。
人们认为阿佐 阿亥(Azor Ahai )生活在8,000年前的“长夜”来临之际,在传奇中他锻造了利剑去对抗笼罩全世界的黑暗。有关于他的红色的英雄之剑和他自己的命运的故事并不为人所知,人们只知道在神秘的力量的帮助下他赢得了他的战争,这些事大约发生在盖斯帝国衰落和瓦雷利亚人兴起的同时。唯有5,000年前留下的预言宣称阿佐 阿亥将会重生以对抗新的黑暗来拯救世界。
同时,在长城之外,在塞外之王乔拉莫之后野人们也拥立了很多的塞外之王,例如“号角之主”和“兄弟国王”詹得与戈伦这一对兄弟。3,000年前这对兄弟计划从北方通过巨大的地下隧道越过长城以避开守夜人军团。在血战中守夜人军团凭借北境之王和“守护者”安伯家族的帮助才能粉碎了野人的军队,不过北境之王战死在与詹得的战斗中,随后新的北境之王又复了仇。野人们传说戈伦和那些逃离了这场屠杀的人直到现在仍在地底的隧道中徘徊。
另一位著名的塞外之王是“呤唱诗人”贝尔,在他的时代波顿家族仍与史塔克家族为敌。贝尔在他所作的一首歌中宣称他诱拐了临冬城的史塔克家族的女儿,并和她生了一个儿子。这个孩子后来成为了他祖父的基业的继承人。野人们传说贝尔在企图突破长城时被这个孩子所杀。由于不知道自己的父亲就是贝尔,他把贝尔的头颅带回了临冬城,在目睹了这一情景之后,孩子的母亲因为悲痛儿子成为了“弑亲者”而跳墙而亡。后来这个孩子惨死在波顿家手中被公认为是神的报复。
1,000年前洛伊拿人的到来是维斯特洛经历的最后一次重大移民。洛伊拿人原本居住在东方大陆洛伊拿河畔的城市里,被战士女王娜梅莉亚所统治。在故事中,娜梅莉亚的军队拥有10,000艘船,大部分由女人组成。娜梅莉亚在维斯特洛南端的冬恩登陆,在收莫尔斯*马泰尔公爵为丈夫之后,娜梅莉亚带给了他的丈夫征服冬恩诸侯的实力,莫尔斯*马泰尔也成为了首位冬恩亲王(这个头衔得自于洛伊拿人的传统,他们不称国王和王后)。洛伊拿人与当地居民通婚,形成了现代冬恩人的三个族群:山上的人,沙漠中的人和海边的人。洛伊拿人把他们自己的神带到了冬恩,但是到现代这些神已经在大部分冬恩人的信仰中消失了,与之相对的是,洛伊拿人的很多习俗,例如继承人无性别之分,却在冬恩的社会中牢牢扎根。
在此之后并没有重大事件发生直到大约450到500年前瓦雷利亚的毁灭到来。我们还不能准确描述这场灾难,不过这场大灾变摧毁了瓦雷利亚的自由堡垒,它的力量足以粉碎瓦雷利亚半岛,只留下了一道穿过冒着浓烟的、鬼怪出没的废墟的地峡。幸存者们渡海逃到了龙石岛,在那儿坦格利安家族(瓦雷利亚高等贵族的后代)取得了统治权,并且抛弃了瓦雷利亚的旧神而改信维斯特洛的七神。由于龙石岛资源贫乏,坦格利安家族不得不出卖很多贵重的物品来换取大陆上的资源,这就是为什么大陆上的很多家族在400到500年之间开始拥有了特殊的瓦雷利亚钢剑。但是坦格利安家族有一个全世界的人都没有的珍宝--龙。
在维斯特洛,这段时间前后河湾王,冬恩和暴风之地之间进行着断断续续的战争,无疑其他地区也进行着同样的战争(例如10,000年来南方的军队一直试图攻打卡林湾)。在650年前,暴风国王们占据了从三叉戟河到颈泽的全部领地。而史塔克家族的卡伦*史塔克在击退了从东方的大海上前来的袭击者后在约1,000年前建立了卡史塔克家族,而后在并不明确的年代瑞卡德*史塔克杀掉了沼泽国王并娶了他的女儿。也是在这个时代,史塔克家族失去了他们的海军,因为在位的“焚船者”布兰登在他的父王“造船者”布兰登在向西探索日落之海的活动中失踪之后毁掉了他父亲的全部海军。凯岩王托曼二世为了一个愚蠢的的任务前往瓦雷利亚并就此失踪,并失去了伟大的瓦雷利亚剑“光啸”
这个时代最庞大的军事力量之一是重新崛起的铁群岛诸王,他们威胁着所有的西部海岸。约1,000年前,一名铁岛之王屠杀了俘获的河湾王的儿子,把他砍成碎片送了回去。到著名的科瑞国王的时代,铁群岛统治了旧城、青亭岛,熊岛(据说在一次摔交比赛中输给了国王罗德利克*史塔克,史塔克将其封给了莫尔蒙家),以及西部海岸的很多部分。他的继承者在其后的数个世纪中逐渐失去了很多领地。但是,到300年前的“黑心”赫伦王时代,在“铁手”赫尔文(赫伦王的祖父)击败暴风王亚列克,夺取河间地之后,铁群岛的人们仍旧领有他们的群岛,以及从黑水湾到颈泽的整个三叉戟河领地。
在瓦雷利亚的毁灭之后在东方大陆发生的唯一重大事件,就是多斯拉克人从多斯拉克海中涌出。这大约在400年前或更久远的年代,瓦雷利亚的毁灭和随之而来的混乱鼓动了多斯拉克人运用他们的力量。50,000多斯拉克人,其中至少有半数是战士,在卡奥特莫的带领下洗劫和焚毁他们面前的每一座城镇和都市。但当他们来到自由城邦科霍的时候,3,000名称为“无垢者”的身为太监的奴隶战士却阻止了他们。特莫,他的血盟卫,他的卡斯部众,还有他所有的儿子及超过12,000名多斯拉克战士全部战死。从此科霍开始保持一支“无垢者”部队作为守卫,他们每名成员的长矛上都系上了一条多斯拉克人留下的黑色发辫以纪念这3,000人的壮举。
注:维斯特洛(Westeros)是一片位于西方的大陆,是《冰与火之歌》主要的故事舞台。
注:七大王国(或七国)是维斯特洛大陆的别称,维斯特洛在历史进程中形成了七个国家,分别是北境王国、凯岩王国、河湾王国、山谷王国、暴风王国、铁岛王国,以及冬恩王国。后来被坦格利安家族的征服者伊耿(及其后代)所征服和统一。
注:卡林湾位于北方的北境王国与南方交界的颈泽的交通要道上,此地易守难攻,也是北境能一直保持独立的重要原因。
翻了一下最后两章。
竟然,紫麒麟是有主人的!彻底无语!!何马老大在想什么?这部书已经成了玄幻小说了。
强巴找完狗就去找他妹妹,然后还牵扯到被何马渲染得神一般的组织,估计还会有藏地三部曲,四部曲吧。这样的出书速度,看来也是像诛仙一样最后变成一个超级大坑了。神马神圣大结局,我看是神圣休息站才对,而且还是一个贴满下回预告的休息站!
这一本书的最终BOSS果然是唐涛,莫金在他面前就是一垃圾,然后,根据书中的内容猜测,唐涛在强巴妹妹面前也是一垃圾,再然后,估计强马妹妹在紫麒麟主人面前也是一垃圾,最后,所有人在那些圆桌骑士和密修者老大面前都是垃圾……这不就是七龙珠么?!
我想二十年以后,我可以看到强巴变成超级密修者4,带着一条超级紫麒麟4代,去火星上单挑十三圆桌骑士司令的情节吧,OH,YEAH~~~!!!
对苹果的用户而言,乔布斯无疑是一个伟大的教主,哪怕你不是苹果的用户,你也不能不承认,乔布斯改变了世界,这是一个伟大而天才的人物。
我发现有些广为传颂的大人物,他们首先要做出伟大的事业,其次要击败伟大的对手,最重要的,他要死的早。
我说这话不是对乔帮主有什么不敬,我只是想告诉各位我观察到的一个事实。拥有现实扭曲场的人通常都是怀有改变世界的野心,而拥有野心的人往往也致力通过种种途径获得现实扭曲场。很多人最后只所以没有被历史冠以伟大两个字,不是因为他缺乏现实扭曲场,而是因为他具备这样的魔力后,又足够的长寿。一个可以对比的例子是孙中山先生和毛泽东同志,此处我略去若干字...
我在微博发了一个段子:
他,自信能改变世界也的确改变世界很多。他特立独行,对身边的人时而温暖如春坦诚相见时而漠不关心言而无信,他洞悉人性弱点熟稔阴谋诡计,他在抛弃曾经为他全力以赴的同伴毫不留情。他固执己见,却拥有现实扭曲场般说服能力。甚至在他离开很久以后,那些被他深深伤害过的人还深深怀念他。-他是谁?
结果答案很多,有人说是斯大林,有人说是毛泽东,有人说是希特勒,有人说是本拉登,甚至有人说是刘邦,是拿破仑,是普京,当然更多的人说是乔布斯。能拥有现实扭曲场的人,其实很多,不过这类人在中国就成为秦始皇、刘邦、朱元璋、孙中山、老毛,在印度就成为佛陀,甘地,在法国就成为拿破仑,罗伯斯庇尔,在德国就成为希特勒,在俄罗斯就成为彼得大帝、普京,在美国就成为乔布斯,这也许是文化的差异,也许是制度的制约。
乔布斯有一句观点被广泛传播“有些人说:“消费者想要什么就给他们什么。”但那不是我的方式,我们的责任是提前一步搞清楚他们将来想要什么。我记得,亨利福特说过如果我最初问消费者他们想要什么,他们应该是会告诉我,要一匹更快的马!人们不知道想要什么,直到你把它摆在他们面前。正因如此,我从不依靠市场研究。我们的任务是读懂还没有落到纸面的东西。”
我承认,这个世界上的99%的消费者都不如乔布斯本人明智,但这句话还是让我很不舒服。这话总让我觉得乔布斯改变人类只是为了满足自我的控制欲,乔布斯是为自己设计产品,不能满足乔布斯需要的产品,不能达到乔布斯的审美要求的设计师、工程师,全都是“蠢货”,达到了,你就是天才,没有第三种情况。乔布斯是个二元论者,你要么是蠢货,要么是天才,没有中间地带,我一直很好奇乔布斯内心深处是如何看待人云亦云追随潮流的疯狂果粉,他们是天才还是蠢货?
我觉得是蠢货的概率很大, 你知道的,无论用谁的标准,这个世界的天才不会那么多。想到这点让我很不舒服,我不喜欢一个人认为凭借自己智商或者能力上的优势,就可以拥有改变他人意志的自由,哪怕你的改变现在看起来是对别人有益的。
依《乔布斯传》的说法,乔布斯从来都不肯放弃从硬件到软件,从设计到制造,从零售到使用一切环节端到端控制的努力,这些努力是为了让用户获得完美的体验,但也是满足他控制的欲望。
他居高临下,他运筹帷幄,他指挥若定,他开启未来,他终将成为神,其实他已经成为神...
我不喜欢一切让自己看起来像神的人,哪怕他是乔布斯,哪怕我很喜欢他制造的产品。
法国著名作家蒙田有句话:“我们的一生,一半是愚蠢,一半是智慧;不管是谁,如果只写到受尊敬和权威的一面,就等于只写了一半。”这本《乔布斯传》最好的一点就是努力写出乔布斯智慧的另一面背后的复杂之处。
事实上,乔布斯自己也很矛盾,他极度愤怒任何人抄袭苹果(也包括皮克斯)的创意,但他又被认为是抄袭灵感的大师,他经常把别人说过的创意当做自己的 创意说出来,更别提他对施乐使的手段。他对员工极尽激励之能事,但是对看起来无用的员工,他又极度冷酷无情,不给股票不给补偿不给一句话安慰就可以请别人扫地出门。他对女友温柔时能让别人觉得全世界的光聚焦到自身,也可以长期不闻不问。他不爱钱,可以一美元薪酬做事,但是也会斤斤计较于期权的兑现。这样的双面故事,都在《乔布斯传》里一一涉及,而且作者试图指出,这是一种超级自恋人格障碍的特征。
其实在阅读过程中,我经常怀疑我看的是老毛的传记,而不是乔帮主的,我总是忍不住把乔帮主待人待物的方式和老毛同志的光辉历史对比,真像,也许所有超级自恋人格障碍患者都是这样的,也许是我们永远无法理解真正天才的内心。
事实上,能拥有这本《乔布斯传》,恰恰是乔布斯做了一件非常英明的事情,他答应不提前看作者是如何写的,他也预计到自己可能无法接受这样的传记。但是鉴于乔布斯的现实扭曲力场,任何传记作家都很难不真正受其影响,不知不觉接受他的魔力,换了我,我承认,我也做不到。
所有成功在乔布斯身边生存下来的人,都是知道如何平衡他的正面激励和负面打击,否则,你将遭遇噩梦。
萧伯纳说过一句话:理智的人使自己适应世界,不理智的人想使世界适应自己。
当然这个世界成功消灭了99.9999%不理智的人,这也使得成功生存下来的0.001%的人显得特别宝贵,在乔布斯身边的人,都必须接受一点,在苹果,乔布斯就是世界,理智的人适应世界。
对于那些不在乔布斯身边的果粉,其中很大一部分我都不知道他们在追随什么?他们盛赞苹果的产品体验,又津津乐道于越狱的实惠。他们以乔布斯精神的信仰者自居,而根本不会追随自己的内心,说起这句话,其实根本就是误导。即使是乔布斯,有时候也得装作听从别人的安排。何况我们每个人有时候根本不知道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或者说大部分人拥有的一颗摇摆的内心,又怎么能追随呢?
对于我,我更加痛苦发现不是每个内心的想法都值得追随,比如我内心始终想美女如云,左拥右抱。这我真不敢追随,我不怕出轨,但我怕出事。
我们迷恋乔布斯的真相,也许就是因为我们永远不能成为乔布斯,但我们厌恶成为真实的自己。
假如在古代,乔布斯拥有成为一个暴君的潜质,只是这个暴君拥有最好的美感,拥有现实扭曲力场,拥有的确伟大而成功的故事。假如一定要我从比尔盖茨和乔布斯之间为人类选择一个英雄,我会选择比尔盖茨。
我觉得在帮助人类变得更好这一点上,比尔盖茨也许做得更好,比尔盖茨现在做的慈善更多是努力帮助你成为不完善的你,这似乎和乔布斯方法不太一样。
很奇怪的一点就是,我们是那样痛恨一个暴君的统治,但是如果这个暴君转世成商业教主,我们又如此为他着迷,在人类的本性里,是否永远存有一个声音,我们需要一个神来领路?
假如我们失去对自己的意志控制,就一定要选择一个意志最强有力的人来控制我们,是不是这样?
但是这样的人,真的不能长寿。假如乔布斯活到一百岁,我相信他会告诉你,这个世界上你一定要听怎样的音乐,看怎样的书,用怎样的软件,用怎样的操作,甚至应该如何思考,否则你就是个绝对的蠢货,他绝对不会放弃对他竞争对手的打击,直到这个世界都可以成为他的现实扭曲力场。
我还是要感谢那些在乔布斯魔力下让苹果遭遇重大挫折的对手,正因为他们没有让苹果统治世界,他们拯救了自己,也拯救了苹果,让一个伟大的人物归于伟大,而不是自我无限膨胀。
不好意思,也许我的观点会得罪很多果粉,但是读《乔布斯传》的确让我想到更多关于人性的问题,就是这样,这本书值得一看。
每一卷序章的主人公在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之后都被马丁无情地挂掉。
卷1,威尔之死,引出守夜人和异鬼。
卷2,克理森之死,引出史坦尼斯、洋葱骑士和红袍女梅丽珊卓
卷3,齐特之死,营造出异鬼来袭山雨欲来的情势。
卷4呢,那个光脖子的旧镇待毕业学生佩特之死,引出了什么呢?谁都会注意到那个盗取钥匙——开启什么的呢?伏笔啊——家伙,我还注意到了“魔法师”马尔温,此君的名讳在卷1就出现过,是为巫魔女的老师之一,后来还出现过一次。这回怕要真正登场了吧
因为知道缺页,不敢再看,就翻看POV,郁闷死了,一大票新人,是老人的就詹姆、艾莉亚、山姆和珊莎他们四个。
我关心的那些人呢?
——冷手把布兰带到哪里去呢?
——提利昂跑海外去了又遭遇了哪些磨难?
——丹妮又如何呢?
……
我知道马丁的目的。
增加新人,是为了增加新的故事。比如卷2,席恩讲的是铁群岛的故事以及临冬城的毁灭,史坦尼斯这边的故事则由洋葱骑士来讲述。当琼恩跑到野人那里卧底并破处的时候就轮到山姆来讲守夜人的故事了。
暂别旧人,引起思念。显然,我们要到《魔龙的狂舞》中才能又见到他们熟悉的身影。
最后,愿马丁长命百岁。
1
珊莎与艾莉亚在卷4里的戏份并不多,却对两个人今后的命运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艾莉亚逃离君临后一直是维斯特洛混战史中最底层百姓悲惨命运的见证者,从阿利到黄鼠狼,再到赫伦堡的鬼魂,从剥皮大人的侍婢,到猎狗的人质,每一个名字,都显示她的颠沛流离。她小小年纪,就见识了那么多血腥恐怖黑暗的杀戮,爱已消失,恨已生根,那夜夜念叨的名字,宛如一把把刻刀,将仇恨镌刻在心灵的每一个角落。
当命运之舟将她送到布拉弗斯,千面之神要她做的,却是要她放弃过往的一切,成为一个无名之人。
此时她近乎一无所有,除了记忆里私生子哥哥的笑脸,就是那无边无际的恨。
她选择放弃,但那爱,那恨,说放弃就能放弃吗?
缝衣针藏在她能找到的地方,我想,重新拿起缝衣针的时候,就是她再度成为艾莉亚•史塔克的时候——虽然那会是另一个艾莉亚。
世界总在变。
珊莎没有见到老百姓的悲惨,见到的是贵族们的权利游戏,见到的是“承诺与背叛齐飞,谎言共耻辱一色”的君临。她是训练有素的小小鸟儿,不会反抗,只幻想着被某个骑士拯救。谎言是她惟一的铠甲。恐慌,日日夜夜;羞辱,家常便饭。爱,不敢爱;恨,不敢恨。
当命运之舟将她送到鹰巢城,小指头要她做的,却是要她放弃过往的一切,成为他的私生女——阿莲•石东。
她没得选择
在小指头的培养下,她正一步步迈向生命的黑暗面。
那个天真的珊莎不会回来了。
我一直想,如果艾莉亚与珊莎易地而处,会有怎样的结果。
其实用不着细想,就会知道珊莎逃不出君临就会死掉,艾莉亚也会死于乔佛里的第一次侮辱。
所以,现在这个样子,对她们来说,已经是够仁慈的了。
2
伟大的瑟曦太后是4卷当之无愧的头号主角。当然,这个伟大得加上引号。看瑟曦的章节,就像在爬满蛆虫、金环蛇与蝴蝶的粪坑里旅行,这趟旅行感觉很特别,有时我得忍住把书扔到窗外去的冲动,有时我强烈地感受到因为比瑟曦聪明而产生的沾沾自喜之情。
瑟曦的故事是两条线同时展开。
一条线是往事,主要是巫姬的预言。第一条,你不会嫁给王子,会嫁给国王。瑟曦自己的理解是等雷加当了国王才能完婚,结果是雷加英勇地战死沙场,她嫁给了新任国王劳勃。第二条,有个年轻貌美的女人会夺走你的一切。瑟曦认为是处女皇后,绞尽脑汁费尽心机消灭她,其实看书的读者都明白,这个女人其实指的是卷4没有登场的丹妮。第三条,你会有三个属于你的孩子,你老公会有属于他的十六个孩子。好吧,谁都得承认,劳勃这家伙处处留香的本事那不是一般地高啊。最后这条是老巫婆送的,也是最残忍的一条。你将死于你弟弟的双手。提利昂一副欠打的怪物模样,瑟曦想当然地认为是他。可是我已经在暗地里笑哩:瑟曦太后,你还有一个弟弟,叫詹姆啊,非要等詹姆的双手扼上你的喉咙你才会明白过来呀——于是高兴的情绪在心中蔓延,呵呵,我还是挺聪明的嘛。
。
另一条线是乱政。瑟曦一门心思地想君临天下,也不掂量掂量自己有几斤几两。对女人,我没有恶意,红颜祸水之类的说法我也不赞同,但瑟曦在泰温死后主政期间的所作所为,我只能批四个字:纯属胡搞。烧了首相塔,也没啥,一座塔嘛,没了可以重新建;组建白痴与恶棍参与的御前会议,也没啥,白痴方便控制,恶棍充当打手,都有用,有点儿本事的人要么跑了不为所用要么属于敌对派系,怎么用嘛;与处女皇后斗法,争夺对托曼的控制权,也没啥,婆婆和媳妇儿几千年一直这样过招……千不该万不该,瑟曦太后不该同意教会重建自己的武装,那不等于给老虎松了套上了牙还镶上了翅膀嘛,纯粹是自找死路,哎,一次加冕,一次免债,就使她忘记了天上掉下的馅饼都是毒馅儿的道理——我再次沾沾自喜,对自己的智商非常满意。
可惜,和瑟曦比聪明,就像和大海比谁干涸。
不过,从瑟曦身上,我依然感受到马丁叔叔在塑造人物方面的功力。
前3卷里,瑟曦对提利昂毫无来由的憎恨,对乔佛里放纵似的爱,对劳勃刻骨铭心的憎恨,对詹姆主动而古怪的爱,这些都是读者深入“学习”挖掘出来问题。在卷4里,马丁给予了完美的解答。
3
尽管维斯特洛有长达万年的人文历史,但有一个重要的东西,那就是成文法,至今没有发明。
在维斯特洛,维系人际关系的因素主要是血缘和誓言。但在只有习惯法,没有成文法的情况下,平民百姓想声张权利,全凭领主的慈悲和聪慧,这也使得管理成为一件麻烦无比的事,不但鲁莽没耐心的劳勃想逃,就连以公正闻名的艾德都想逃,就只有小乔与瑟曦这样没心没肺的家伙,才会很享受铁王座上发号司令,为所欲为的感觉。
那维斯特洛何时会有成文法呢?
劳勃的失败之处在于,他只是个纯粹的造反者,只造疯王的反,而对龙王朝留下的一切,他不假思索地全盘接受。这无疑为他15年后覆灭埋下了最大的祸根。不管今后统一维斯特洛的是谁——目前最大的可能是丹妮——他都必须为维斯特洛提供新的体制,否则新王朝也会是个短命鬼,而成文法是个非常有价值的选择。
那么,谁将成为维斯特洛的立法者呢?
个人意见:“小恶魔”提利昂·兰尼斯特。他脑袋瓜足够聪明,经历足够丰富,点子足够多,是制订《维斯特洛基本法》的不二人选。成文法一方面能将领主从繁琐细碎的裁决工作中解放出来,领主的权利和利益也得到法律保护,另一方面平民百姓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自己的权利与利益。这将为维斯特洛开启一个新的时代。
4
美人如花布蕾妮
在这样一个能把任何神圣的东西斩落马下的网络时代,用如花来形容什么人完全是种冒险。但我宁愿被人骂为蠢才,也要说一句:美人如花布蕾妮。
花其实有很多种,既有雍容华贵的牡丹,也有小巧清新的茉莉,既有笑雪傲霜的腊梅,也有凛然挺立的夏荷,布蕾妮是什么花呢?空谷幽兰是也。空谷者,无人涉足也;幽兰者,暗自飘香也:空谷幽兰者,布蕾妮也。
且把布蕾妮与同为畸形怪胎人称小恶魔、半人以及君临魔猴的提利昂作比。
比家势或曰后台:提利昂乃大名鼎鼎黄金狮子兰尼斯特家族的次子,其父乃前任首相,现任西境守护者,并凯岩城领主,其姐先贵为皇后,后尊为摄政王太后,其哥乃声名远播的弑君者,先为御林铁卫,后为铁卫队长。而布蕾妮,不过是边远海疆地的小领主之女。
比身世或与遭遇:尽管提利昂“臭名昭著”,一半的原因却是因为他那条自嘲与嘲人都入骨三分的毒舌,毕竟大家都要买兰尼斯特家族的帐。而布蕾妮遭遇的嘲笑、讽刺、挖苦、奚落乃至漫骂、羞辱和敌意都因为她是一个貌丑的女人都加了无数倍。
比自身的努力:提利昂凭借天生的聪明劲儿,努力保有自尊,需要的时候找个妓女发泄一下,保命的事隔三差五才有一回。而布蕾妮仰仗的唯有个头和力量,努力成为优秀的骑士却得不到任何人的认可,乱世之中,保卫自尊,保护生命,保有童贞,她越是努力,目标可能越远。
其实,布蕾妮是个特别单纯的孩子。最初,她一门心思地成为优秀的骑士;后来,她一门心思地喜欢上蓝礼——我觉得她对蓝礼的感情更多的是喜欢,而且她对于这段感情的结局非常清楚,她只是不顾一切地做,只是因为她想做;到卷4,她一门心思地实践詹姆爵士的吩咐,于乱世中寻找珊莎·史塔克,这任务简直比大海捞针还困难。她的这些作为,在这个破誓比破木板还容易的年代,在这个变脸比变戏法还简单的年代,实在难能可贵。
你尽可以说她傻,说她笨,说她愚顽,说她白痴,说她怪胎,她有她的选择,她的坚持,她的信念。对一个单纯的孩子来说,这就够了。
书还是写得相当不错的
把历史整合之后 用轻松的口吻到来
但是作为历史者 最根本的没有做好
讲述历史并不是一个历史者最重要的
而是对待历史事件任务的态度
中国官方历史一向被叫做 一部王侯将相的家史
既然大家都和麽说了 就有他的道理
因为所占的角度不对 站在帝王将相的个别角度去思考问题的
在这里 当年明月 就犯了同样的问题
我不是说他写得东西过于集中于中央 这也没办法 史料如此
但是对于评价 如 张居正 东林党 这类人 事的时候
他过于专注与细枝末节
本人认为 应该站在最起码 他们为正果中国做了什么 老百姓做了什么的角度上 到底在他们执政期间 老百姓是个什么状态……
严嵩 魏忠贤之流 千古骂名 来自民不聊生!
不只是政治的成败 请记住!
张居正 再怎么狭隘 他的政绩是无法磨灭的 请记住之一点
所以不要因为之后的什么人品问题 党同伐异什么的就去否定 张居正 东林党人等
黄宗羲老师只因为用锥子扎了自己的杀父仇人 这种很容易让人理解的事情 就被说成“不善良 不大度” 那么岂不是全天下人皆“不善良 不大度”?反正我如果遇到这样的事 我是不会放过 不然我觉得不孝!!!!!!!!!
明月之所以被称作好的历史写手 盖有此因 看问题的角度和判断力欠缺
《冰与火之歌》 名言录
凡人终有一死。
恐惧比利剑更伤人。
凛冬将至
人唯有恐惧方能勇敢。
因绝望或是愚蠢所做的事往往十分相似。
计谋就像水果,需要时间酝酿才能成熟。
很多人宁可否认事实,也不愿面对真相。
我们生来便是为了受苦,而受苦会让我们坚强。
谎言能否不失荣誉,取决于内容与目的。
在战争中,总是无辜者受难最多。
勇气和愚蠢总是只有一线之隔。
‘静如影,轻如羽,迅如蛇,止如水,柔如丝,疾如兔,滑如鳗,壮如熊,猛如狼,不动如石。’水舞者的口诀。
永远不要忘记你是什么人,因为这个世界不会忘记,你要化阻力为助力,如此一来才没有弱点,用它来武装自己,就没有人可以用它来伤害你。
我以大地和河流的名义起誓。
我以青铜和钢铁的名义起誓。
我们以冰与火的名义起誓。
长夜将至,我从今开始守望,至死方休。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我将不戴宝冠,不争荣宠。我将尽忠职守,生死于斯。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上的守卫,抵御寒冷的烈焰,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眠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坚盾。我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国王吃席,首相拉屎。
乔佛里国王,罗柏国王,史坦尼斯国王都被放在一旁,只有面包国王统治天下。“面包”他们不断叫嚷,“面包!面包!”……
雷加战斗得英勇,雷加战斗得高贵,雷加战斗得荣誉,但是雷加死了。
飞行,都是从坠落开始的
最愚蠢的人通常也比嘲笑他们的家伙聪明.
有一次我砍了一个人的头,他自己还不知道,一直等他梳头的时候才掉下来
如果我回头,一切就都完了。
有的战争靠宝剑和长矛赢取,而有的
则靠乌鸦和纸张来赢取。
谎言能否不失荣誉,取决于内容与目的。
人们相信什么,那就是力量,不多也不少
——瓦里斯在和提利昂讨论什么是力量的时候说的
在权力的游戏之中,你不当赢家,就只有死路一条,没有中间地带。
——瑟曦
我们有能力去爱,那是对我们最美好的恩赐,却也是我们最深沉的悲哀。
读后感:
我丝毫不怀疑乔治马丁sama是只是借魔幻奇幻这些概念来阐述自己的东西。披着羊皮的狼真是太多了。江南的《缥缈录》其实是少年们的热血梦想,燕垒生的《天行健》也不过是楚休红大人的失败感情史加上失恋奋发综合征而已。每个作者都喜欢用这样或者那样的外皮,放进去自己喜欢的东西。还好这次不是第一次阅读这么多线程的东西。不至于像以前看《大唐双龙传》的时候,手忙脚乱的翻看前面的内容,年龄长了,也就知道所以的阅读技巧了。不会因为接不上而苦恼。其实说喜欢那个角色有些片面,每个角色都值得去尊敬。守夜人们,艾莉亚和珊莎,罗伯甚至布兰都让人觉得喜欢。私生子琼恩和他的狼可能是我最在意的,可惜,乔治马丁并没有把他当男主的意向,尽管我前两部里一直关注的就是他,到现在我应该十分感恩的说,马丁SAMA真是好心,没有把这他写挂掉,毕竟在守夜人的队伍里少一两个热血少年,是再正常不过的。这里的小朋友们都没有所谓的天赋。不会如同国内的YY小说一样,让小伙子身怀莫种之类。每一刀,每一枪,都要经过血的洗礼,都要经历冰与火之歌的考验。连6岁的小朋友布兰都要面对不能行走的人生后半生。还有什么不能面对呢?
史塔克的家训实在是有意义:凛冬将至。实在是没有想到第一部就死掉了首相大人和国王大人,这日子真没法过了。劳勃也就算了,为什么连艾德史塔克大人也要挂掉?所谓的乱世,大概就是这么灰暗而且道德沦丧吧。
换到我们去了这样的年代。看见发春起来像公狗一样四处留种的骑士,公爵,甚至国王们,肯定是要崩溃的吧。能坚持最后的公正,正义以及责任的貌似除了那几个铁卫,就只剩下守夜人了。在我买到的科幻世界的奇幻增刊里,看到守夜人那段誓词的时候,有些热血燃烧的感觉。上次有这样的感觉是在读“铁甲依然在”的时候了。转眼时光久远了。
至今没有看到龙的登场,可爱的小龙们,我可不想你们还没有登上战场,就挂掉啊。剩下的就是,屠龙者是谁,我们都知道过于强大的个人战斗力是影响平衡的。说起来难道真的有人能屠龙灭?马丁大人肯定不会像今何在当年做的一样弄一个模棱两可的答案吧?但愿不是。
琼恩的身世一直没有看明白,真不知道要何时才能让他登场。在面对龙的时候,白狼们,希望你们不要变身太离谱就好。
最后,千万别给我剧透,第三部我还没有看呢~我可不想提前知道谁又挂了。
马丁大人的恶趣味和罗森的差不多啊,养肥了猪,就要挥刀砍死。真是人性薄凉,铁血冰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