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我上次阅读东野圭吾的作品已有一年的时间了,上次所看的是《圣女的救济》,我当时认为是一部非常好的推理小说,当然很多人认为此部作品不如《嫌疑人X的献身》,在此不作其他评论。
花了一天半的时间,看完这部短篇集,真的异常精彩!谁说东野写短篇不如长篇的都该读这部短篇集。这部短篇集类型颇多,校园类,日常类,叙诡类。当然共同点还是本格类的推理过程。本次的大惊喜就在于东野也写过叙述性诡计,但不是为了叙诡而叙诡,而是真正地用在故事中,是为了故事服务。我突然发现东野真的是非常会讲故事,而且他写的这几个短篇几乎都非常适合拍成SP(日剧的一种,比普通一集的电视剧时间长,一般在一小时以上)。话说东野的推理小说体现在动机上,诡计方面倒不是非常出色,虽然不太赞成但这次的几个短篇的重点确实体现在了动机上,为什么他要这么做?
以下是对这几部短篇的短评。
《小小的恶作剧故事》,发生在校园里坠楼事件。故事以小见大,发人深省。很典型的本格推理过程,误导我的推理过程也就是短篇集中所写的部分,真相在于“我”毕业之后从死者母亲那里看到的物件所推理出的结果,这才是真正的结果。这确实是由一场小小的恶作剧造成的坠楼死亡事件,其最终原因是爱情,当一方不喜欢另一方的时候就会产生隔阂,不管另一方如何补救都无法挽回,这就是所谓的强扭的瓜不甜。
《黑暗中的两人》,凶手是信二,故事中就这么几个人物登场,排除几个人物就剩下信二。为什么信二会对自己这么小的弟弟(他弟弟还是几个月大的婴儿)痛下杀手呢?动机,这又是东野非常擅长的方面,原来这根本就不是他弟弟,是他与继母乱伦(日本人咋这么喜欢这呢)后生的孩子,这么说应该是他的儿子。之后就阐述了信二杀人的过程及其心里想法。
《舞女》,这篇短篇我觉得可以称这为日常推理。故事内容很简单,孝志每周三晚会迟点到家,为什么会迟到家呢?那是因为他每周三晚去看某个女孩跳新体操,他很喜欢这个女孩,想表达爱慕之情,结果恰恰是这爱慕之情杀死了这个女孩。 东野把这故事讲得绘声绘色又合情合理,从中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自己的好意可能会在无意中害死他人。
《无尽之夜》,故事从开头到结尾着墨很多在厚子身上,却原来她即是杀死自己丈夫的凶手,为什么呢?刑警也有这个疑问,如此和睦的婚姻为何会导致悲剧的发生?为何刑警如此快地怀疑上她就是凶手,原来关键是在香水上。东野在细节的描写可谓一丝不苟,这些小细节都在叙述过程中一一讲到。这起案件又是以动机占主导地位。
《白色凶器》,开篇的对话绝对是会误导众多读者,我相信众多读者会像我一样被东野给耍了。这次的凶手是一个患病的病人,杀人技俩着实高超。另一看点还是动机,为什么她要杀他们?原因就在于他们都抽烟。看到故事的最后让人感觉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适合拍成惊悚悬疑剧。
《别了,教练》,“我”自以为做得完美无缺,还是被刑警看出了破绽。作为读者,自以为真相是刑警所推导演示的一切,翻到下一页才发现,我错了,大错特错。“我”深深陷入死者的圈套,而我却被东野下了个套,反转出真正的真相。
《没有凶手的杀人夜》,不得不好好说说这个短篇。这个短篇是我所看这部短篇集里最新颖的写作手法,这个写作手法是不同时间段的人称替换,夜里的时候,第一称“我”指代拓也,而在“现在”这个时间段用第三人称“他”指代拓也。为什么用这个写作手法,当时只觉得转换第一称和第三人称有点混乱,但最后发现这原来是一个叙述性诡计,这在故事的后半段拓也的自白中有所体现。初看是一件过失杀人案,而后由拓也等人隐瞒埋尸,但越到后面发现不是这么回事,原来其中隐藏着一个阴谋,故事的发展急转直下,最后来了个大逆转,这应该就是叙述性诡计的作用,东野用得太妙了。
最后,看东野写的推理小说,重点还是在动机上,其次是诡计,线索,细节。
很少能够被一个历史人物这样地感动。在正统十四年土木堡之战后,大明王朝陷入崩溃的边缘。作为兵部侍郎的于谦能够抓住历史的机遇,主导了北京城保卫战,名留青史,看得让人血脉忿张,神驰向往。
正好昨天还和同事探讨了职业规划的事情。这让我想到了刚刚看完的《明朝那些事儿-贰》,想起了于谦的京城保卫战。和同事聊到很晚,归结为一句话就是,“如何能够做于谦那样的人”。我难于给同事(也是朋友)划定一条(哪怕是几条)职业发展路径,但是,我认为远远的那个发展方向是基本明确,就像于谦在面对“也先”率领的蒙古大军的时候,要战胜他们的目标是明确的;而不确定的是如何达到目标的路径,就像到底如何守城,怎么选择进攻点,这些都不确定。不要相信别人会给你一个通畅的职业发展路径,真正的职业发展路径,就像我们面对阵前大片的敌军,要选择从左中右何处进攻一样;就像我们身处沙漠,漫然四顾而无路无目标,而我们要选择一个方向去走一样;就像我们身处茂密的山林,要披荆斩棘,还要趟出通往山顶的路一样;就像于谦面对土木堡打败之后的大明危局一样。在你职业发展的道路,会由一个一个这样的北京城保卫战(也是反击战)组成,成就你光彩的职业发展道路。
可是怎么能够成为于谦那样的人呢?
于谦早先也是彻头彻尾的文人,考举人中进士,成为了言官。由于替皇上痛骂叛乱者而得到皇上的注意。不能抱怨自己的才能不被重视,在沙滩上要想被注意到,最好自己不是一粒沙子,而是一粒金子。(当然,最好千万别是一块垃圾。)
后于谦有机会在贵人(早期是皇上)的关照下,入朝为官并外放巡抚。其实每个人都会在生涯中碰到给予你帮助的贵人。(不知每个人能否抓住这些机会?当然也不知是否能够记得并感激这些人呢?)
后在正统年间,朝政被太监王振把持。而于谦能够坚决不阿谀奉承,进谗行贿,傲于群臣,为官清廉,为政有为;王振把于谦陷害下狱,终在群臣的保护和压力下,把于谦放了出来。而于谦也成为了兵部侍郎,完成了他成就英雄伟业的准备工作。
正统十四年,蒙古瓦刺进攻大明,太监王振自不量力,鼓动正统皇帝朱祁镇御驾亲征,好自己掌握兵权,打败蒙古名流青史。可惜,王振不懂打仗,二十余万精锐被搞得全军覆没,皇帝被擒,几十位大臣被杀(这其中就包括兵部尚书,这也位于谦创造历史腾出了位子)。在职业发展中,什么地方会形成一条合适走下去的路是难于预先判定的:有的时候是一个高管另谋高就;有的时候是一个VP干得太不像样;有的时候是你的上司被提升;有的时候是哪个骨干操劳而病倒;有的时候是居高位的人想韬光养晦而碌碌无为一下;有的时候是一个新业务出现新组织出现;总之,这个时候,职业的道路出现了突破口。这种突破口,就像山沟中的溪水小径,沙漠中闻到的草味,大海中看到飞鸟,山洞中拂面的微风,这些都没法预先规划。而有准备的人就能够看到并且抓住这样的机会。当然,抓住这样的发展空间,可能仅仅成就一个平常的于谦,一个做尚书最后以少保虚衔退休的好官,而历史却将一个危局交给了于谦。
我们试问,如果我们处于于谦地位置,面临这样的危局,我们会怎么样呢?看过这段历史发现,仅仅有热情和抱负是不够的:
于谦有学问和能力。虽然自己是文官出身,但是从小喜欢课外书(兵书)。也就是说他是有军事能力的,从后来的战争部署和作战成果上看也证明了这一点。
于谦敢于力排众意承担责任。在土木堡之败皇帝被擒后,朝政由皇帝的弟弟摄政。这时群臣有很多人都主张逃跑(南迁)。而为了国家的存亡,于谦坚决主张决战,言南迁者当杀。
于谦能识人用人。他将土木堡之战的败将石亨启用,协助作战,石亨也在安定门外之战中证明了自己,也证明了于谦的用人能力。
于谦能识别资源并调动资源。他在土木堡之战消耗了明军全部三大营精锐的情况下,在北方几乎无兵的情况下,在非常短的时间内调集了二十余万部队到达了京城。
于谦能够调动团队的积极性。土木堡之败后,朝廷上下,军队之中,百姓民间都十分畏惧强蒙。在于谦地安排调度之下,最后决战时候的明军能够成为一个相信自己能够战胜对手的队伍。
于谦有解决难题的能力。通州有大批粮草,如果不运到城里就会成为蒙古骑兵的仓库。而没有水路,调动民工又有问题。这时,于谦要求所有进京勤王的部队都必须路过通州后入城,自运粮草。没有具体解决问题的能力,没有这些具体问题的解决,军心的稳定,最后决战的胜利都没有真实保障的。
于谦敢于放手一搏。事情不可能全都按照你的安排去进展,有的时候需要冒险甚至放手一搏。于谦在面对蒙古军队的进攻中,认为平均兵力到九个城门,微弱的优势数量就会变成局部的弱势,面对强悍的蒙古军队难有把握。而且从大明的尊严(也与士气有关)看,兵败后又龟缩防守,是难于接受的。(当然,历史上也有这样冒险而失败的例子,不管怎么说,这样的放手一搏都值得尊敬)于谦命令所有的军队都出城迎战,城内若有着盔甲者杀;每个城门如果战败,杀;军队出城后关城门,私开城门者杀。也就是说,将来能够进城的只有胜利者,或者尸体。
于谦不会蛮干。蒙古骑兵确实强悍,硬碰硬蛮干肯定不妥。于谦调动了火器营,用技术来对付对手,成就了德胜门外的胜利。安定门外则通过埋伏击溃了敌军。
于谦清晰了解政治大势。在正统皇帝被擒后,迅速推举皇弟即位新的景泰皇帝。让瓦刺手中皇帝变成太上皇,使得大家可以没有顾忌地作战。在后来的炮战的时机选择上也看出他对于政治势态的把握。
于谦清正廉明。北京保卫战胜利后,于谦拒绝了很多封赏。也因此得罪了一些人(包括后来陷害他的石亨)。当最后被陷害抄家,才被发现家里非常的清贫。
有学问和能力;敢于力排众意承担责任;能识人用人;能够调动团队的积极性;有解决难题的能力;敢于放手一搏;不会蛮干;清晰了解政治大势;清正廉明... ...这样的人不就是我们的偶像?不就是我们想要做的人?不就是我们职业发展路途中应当效仿的人吗?
有感而发,与同事朋友共勉。
我把《明朝》称为厕所书籍——这绝对不是什么贬意。只有上厕所时下意识随手拿的那本书才是最好看的。
本书不用过多评论。到处都是评语。一句话,八个字:保持水准。有所变化。
总的来看,第三册略有变化。一大半其实是写王阳明。算是给心学之父做了传。估计明月同志和东乡平八郎、蒋中正一样也是心学的粉丝。从帝王书变成了圣贤书。
4年前去白鹿书院游览,被讲解员忽悠买了一本碑文拓片,是正楷抄录的《大学》。回家细看,才觉得字体遒劲潇洒,竟然没事情的时候还曾比对着好好练过。拓片的落款是王守仁。如今读了《明朝》才意识到当年练的竟然是阳明先生的字。
看来偶只能学学圣贤的文字皮毛,完全不知大儒的哲学。《明朝》至少给我补上这一课。就此写两句,算是对作者明月的感谢。
读书笔记:
毫无子嗣的明武宗朱厚照死去,旁系的明世宗朱厚熜被内阁大臣选中开始了他长达四十多年的统治,他就是明朝历史上最聪明的嘉靖皇帝。观点斗争是假的,方向斗争也是假的,只有权利斗争才是真的。嘉靖年间,内阁和大臣间党争激烈,相互弹劾(死劾)、口诛笔伐、权谋斗争。嘉靖则处于这些争斗的焦点,虽然他更愿意花时间炼丹修道、研究如何羽化成仙,同时他也不忘防备、操控着大臣们。太监由于嘉靖本人的厌恶和他本人自信一个人足够应付他的代理人——文臣集团,暂时退出历史的前台。本集故事从“议礼之争”开始,借此,嘉靖得以扫清前朝旧臣独揽大权,包括厌倦了权力争斗的内阁首辅杨廷和,和解缙、徐渭并列明朝三大才子的杨慎。而身份原本低微的张璁由于此次投机成功,成功入阁,心胸狭窄,权力在手却到处整人。不久就被聪明正直的夏言击败,而后他又被一代奸臣(善于拍马和能写一手青词但别无所长)严嵩取而代之,严嵩在他那聪明绝顶的儿子严世藩帮助下,历经二十年不倒,无形和嘉靖皇帝形成了某种默契,同时他坏事做绝,上帝是公平的,王阳明的门徒、坚持原则的权谋高手徐阶作为他的对手出现,隐忍多年,釜底抽薪,先将严示藩打进监牢,再将失去支撑的严嵩彻底击垮。
前半部分主要将党争,后半部分则是嘉靖年间的抗倭战争,务实的胡宗宪选择投靠于奸党严嵩门下,总领东南数省,在与不世奇才徐渭(徐文长)、明朝著名武将俞大猷、戚继光等人共同努力下,经过十二年的长期战斗终于赶走倭寇。倭寇,大多是日本的浪人和武士,而统领他们却是中国人,胡宗宪面对的主要两个敌人是巨商汪直、狡诈的徐海,由于当时因为军户制度(吃空额),明朝政府腐败,军户出身的士兵大多胆小怕死、混日子、毫不战斗力,经常一两万人被数百有组织凶悍的、武力高强的日本浪人追着打。胡宗宪先是采取迂回的策略,用精准莫测的智慧和缜密复杂的计谋将徐海和汪直一步步解决,但却由于一个白痴,功亏一篑。不得不面对数万的海上倭寇的正面进攻,以暴治暴,名将戚继光在义乌招募组建他的戚家军,并在发明鸳鸯阵、三才阵、五行阵用于对付使用武士刀的倭寇,所向披靡,战无不胜。但另一方面,深谙官场潜规则的他为了舍身为国的理想也不得不妥协寻求朝中靠山(他聪明地选择了张居正)。
嘉靖年间,人才辈出,无论奸臣还是贤臣都是权谋高手,名将则有俞大猷、戚继光、谭纶,连皇帝本人也是明朝历代皇帝中最聪明、心眼最多的,这是一个充满斗争的岁月。
世事难料,命运无常。无它只因,权力斗争的核心是一个修身学道、下旨使用暗藏玄机的字条、聪明自负的皇帝嘉靖。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杨慎《临江仙》
7日等待,仿若7年人生。
我等得迫不及待肝肠寸断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可能也有6级横在中间的原因,还有时间太巧了,只有这几天的样子,就可以等到结局,知道所有的事情,我是这么想的,所以心思满满的扑在了上面,总之我的内心犹如有一团焦躁的烈火期待着熊熊燃烧迸发的那一刻。
在15号就有书出来的时候,我咬着牙忍着不让自己手贱去翻剧透,目光扫过贴吧都是飘渺不定不敢实打实看到标题的,虽然也从这从那还有目光游离时扫到的细节知道了一些东西,比如说烂尾了啊,比如说潘子死啦,比如说最后一句话啦,比如说起灵的来历啦,哎,但我还是摒弃着不看到原著誓不罢休的目的撑到了今天,看完了盗8。
于是我终于可以郁闷着哀怨着悲凉着便秘着托腮捶地顿足摊手望天。
我非常同意吧内一部分人的观点。
采用在吧内看到的很欣赏的一句话:英雄们坚持的太久了,也该有个归宿了。
五年长跑和等待,总是有一个结局。再引用一段话:“其实这样的结局粗看,也许很多谜团没有细细讲开。可是细细看,很多都有交代了。再想想主角的结局,这样让事情终结在上一代,所有一切全部尘埃落定,各自回归到自己的生活轨道,真的是最好的结局了。比起那些各种奇异的谜团,主角不应该更可爱么?”
站在在这个角度上,我只追了7天。可是真的忘不了这个世界。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癫狂的热爱着。三叔的文笔很朴实,笑料很多,想象力非常丰富,也许就是这样,这样简单又复杂的人,这样不停颠覆和转折的故事,吊起了我的胃口。让我觉得,他们每一个人,都有血有肉的活在这个世界里,嬉笑怒骂又或沉默不语。咳咳,耽美也无妨,虽然有些小句子写的是有那么些小暧昧,但是更让人觉得真诚和感动——比起BL,我更愿相信男人间无需言表的情义或相视一笑为知己的动人——天真无邪,小哥,胖子,花儿爷,潘子,哪一个不让我难忘和喜欢。听着《天真》和《无邪》都让我动容不已,
所以,无论结局如何,这五年为它痴狂的稻米们在这个世界中收获的复杂心情,并不是一个结局就能画上句号的。
因为它相识的朋友
因为它写下的同人
因为它唱出的歌曲
因为它不灭的记忆
它的意义,远远超过了作品本身。
我深深理解。看那个贴子时,心底也徜徉着一股暖流。
因为它而收获的情感。这样的心情,非常耐人寻味。
但是,很可惜,我心里,盗墓就是烂尾了烂尾了烂尾了烂尾了。
我是冲着故事冲着坑去看的,所谓结尾,如果迷解得好,怎么可能书内的人没有结局。铺下的那么大的背景,那么多的谜团,这一刻说烟消云散就烟消云散啦。三叔当那么多人是傻子啊。看完最后总结彻底哑口无言了。我不知该不该破口大骂。什么解密,明明就是铺了更多的谜。一想起来就憋屈的慌。而且还猛戳人泪点。瓶子的走,潘子的死,无邪摘下面具的痛哭流涕,胖子竟然快成佛了,花儿爷也没说明白怎样了(我真的不喜欢花秀啊TAT)所以我宁愿相信其实三叔不是江郎才尽他其实心中另有宏图,我宁愿相信是初版因为各种原因被河蟹,三叔不得已写出这样一个结局。
至少这样,我不用承认我看的一切都是三叔天马行空的想象而导致的不负责任的文字。
虽然貌似就是这样。
《天真》中的一段歌词现在看来写得尤其好:
这场戏 我被谁推向了未知舞台 主演还略带期待
这半生 迷住了墓道中一场彩排 时间就染成黑白
直到最后,我也不知道导演了这样一出戏的人是谁。主演又是谁。
它?组织?张大佛爷?
天真?小哥?三叔?解连环?
未卜先知啊亲!!
耸肩。除了耸肩我不知道该肿么办啊亲。
不管怎么着,汪藏海,样式雷,铁面生,西王母这些神人都打酱油了,战国帛书,蛇眉铜鱼,陨石都成过往云烟了,好不容易结尾扯到了一些曾经的话语: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
三叔说:这是一个背叛的故事。
三叔说:最大的秘密是时间。
三叔说: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
三叔说: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
你知道我当初看狐狸解密时看到这四句话是多么的激动难耐热血沸腾吗?这明明看起来就是一个铺陈巨大环环紧扣猜不透结局能给人无限惊喜的悬疑片啊?!!肿么就这么华丽丽的烂尾了呢?!!!
其实现在重头看,确实能发现端倪,很多bug。三叔应该本没想写那么多,想在第四本就收尾,狐狸也说这种悬疑小说悬疑到了一定程度上就一定要解密了,不然谜题太大不容易收回来了。从整体结构上看也能明白看出一直到蛇沼基本是一个故事,后面的故事明显拼接不上,前后衔接不好。老九门这么牛逼一直到七才出场而且前面完全没有提到,这太显而易见不对头了。然后,青铜树完全成了天真同志提高战力值的通关任务。我去!!
其实故事真的写的很好很好,我给它三星,完全是因为我想要解密而已,如果出去解密的饥渴,它完全是值五星好书。无论是人物的刻画,心理历程的描写,还是庞大到令人惊叹的背景结构,都极具巧妙和天才,我已经很久没有看书看得如此饥渴难耐,迫不及待。
只是,我只是希望能看到更精彩的收尾罢了。这才是一个完整的圆啊。
不过,反正三叔钱赚得哗哗的这些也不重要了,书卖出去才是王道。
但凭良心,还是向三叔致敬。五年的马拉松,恢宏的故事终于落幕,无论谩骂还是掌声,这个中滋味,如后记所言,真的意义重大。您可以歇歇了。
摊手望天。
我坐等所谓的少年篇和藏海花了。
我也相信有人说,谜底解了,番外还怎么写的说法。
恩恩恩恩,只要三叔能解密,我什么都信了其实。
泪奔。
凯特琳·徒利死了,连同她“最后一个儿子”罗柏·史塔克。她们在“红色婚礼”上遭遇背叛而死。如果她的人生就此终结,那么对于她来说或许是最好的归宿也不一定。然而造化弄人,三天后她被“闪电大王”贝里·唐德利恩用自己的生命复活,但她却再也不是当初的凯特琳·徒利了。
复活后的她变成了一个憎恨与复仇的机器,她吊死了每一个自己能够追踪到跟佛雷、波顿以及兰尼斯特家族有关的人,哪怕他们与“红色婚礼”毫无关系。但那有什么用呢?她的丈夫、儿子已经永永远远也不会再回到她身边了。而她最该吊死的,应该是她自己。她现在这样“活着”,还不如当初就像她父亲霍斯特公爵一样,永远长眠于河底。因为正是她自己,亲手断送了他丈夫奈德·史塔克和她儿子罗柏的性命,不为别的,就因为她爱他们。
并且太爱了。
若不是她太担心丈夫的安全,也不会在接到妹妹的密信之后,只身南下。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遭人利用,逮捕了小恶魔提利昂·兰尼斯特,让两大家族之间的关系急剧恶化,果断为日后瑟曦·兰尼斯特和她的蠢儿子砍下奈德的头颅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若不是她太爱自己的儿女,也不会私自将詹姆·兰尼斯特放走。如果弑君者还在奔流城的黑牢里,那么也许卡史塔克家族就不会背叛,如果没有这次背叛,那么也许罗柏就不会死,因为刺死罗柏的那个士兵很有可能就是卡史塔克家的,他用一把剑说:“我代表詹姆·兰尼斯特,向您致以亲切问候。”……
你看,这是何等的悲剧。
人啊,若是太爱一个人,或者太想保护一个东西,就一定要慎重,因为过度的爱欲很容易让人失去理智。虽然爱本身就不是一件可以用理智来衡量的事情,但有的时候就算为了真正的,更好的,更长久的去爱,也要稍微懂得放一时手。因为你最在意的地方,也永远是你最脆弱的地方,你拼命想保住的东西,有可能正是因为你拼了命,才慢慢离开你。正如纪伯伦说的:
一切就像指间沙,
不要用力,
不要试图把握,
所有的动作只能加速它的失去。
但最杯具的事情在于,如果你还懂得这些道理,那么说明你还不够爱,根本没有必要去理会这些。而如果你已经爱的够深,那么你根本就顾不得这些,
一如凯特琳夫人一样。
首相看着王后,思考自己的话语。他是个不拘言笑的中年男人,和国王共辟江山,情同手足。于是他对王后说:王子不是国王的孩子,我给你时间,你带着他们消失吧。王后漂亮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笑意,几周后,国王死了,王子即位,他以叛乱之罪跪在众民面前,被干净利落地切下脑袋。什么是正义?这应该是为正义所付出的代价吗?
侏儒看着他爱的女人,那是个妓女,但无论什么时候,在她的眼中都看不见对自己的同情和嘲笑,她看着他,就好象看着一个普通的男人一样。她时而傲慢,时而天真,时而淫荡……她是真的爱我吗?侏儒每次拥她入怀,都会问自己这样的问题。他喜欢她的笑脸,他记挂她的安危,她娇笑连连,在他耳边轻声呼喊“我的大人,我的巨人哦~”,她爱我吗?侏儒一次又一次地问自己,期待知道自己想知道的答案。“我的巨人哦~”侏儒最后得到了无情的背叛和嘲笑,他掐死她,一脸泪光。他爱她吗?什么是爱情?这应该是为爱情付出的代价吗?
母亲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她随着大儿子出战而东奔西走,大儿子战无不胜,但在她的心中,这段时光真是噩梦连连。首先她的两个女儿一直在敌对国家做人质,安危不明;随后留在后方老家的两个小儿子遭到背叛,头被挂在城墙之上。而在战场上凶猛的大儿子,在情场上贸然得罪了己方最强势的帮手。我儿已经没有兄弟了,她欲哭无泪,仍强打精神拉着自己的儿子、弟弟去帮手城堡中参加弟弟的婚礼,也算赔罪。那是一场血色婚礼,他们在喜宴中遭到谋杀,她眼睁睁地看着大儿子被打死,她真是恨不得替他死,救救他啊!她喊,无助地用匕首割开对方白痴孙子的喉咙……救救他啊,她自己的喉咙也被割开,从左耳一直割到右耳。什么是亲情?这应该是为亲情付出的代价吗?
看《冰与火之歌》的时候,我不停地变换坐着的姿势想让自己舒服点,几小时不动其实挺难受的,但又舍不得把自己的视线移开。在翻开这本书之前,我只是单纯地想看一个关于英雄与龙的故事,也许有战争,有魔法,有鬼怪,有龙与火焰……看来这本书的重心不是这个,他写满了人的纠结、纷争、软弱和欲望。
这的确写的是非现实的世界,而我也无从判断这里面还残存了多少现实世界的人类情感,但我想我喜欢这个故事,因为他铺洒了一片在黑白之间的彩色地带,有自以为正义的罪孽,也有自认为聪明的愚蠢,这些那些形形色色的人,掉在生命这个大坑里,努力攀爬,什么时候爬的上去?爬上去就幸福快乐了吗?我和他们一起抬头,一样无知。
这样多好。
有太多的故事告诉我们生命很美好,有太多的故事告诉我们爱情很甜蜜,有太多的故事告诉我们正义必然胜利……现在终于有故事微微一笑,反问一句:真的那么简单吗?
是啊,真的那么简单吗?我们虽然才活了短短几十年,但我们也经历过,生命让我们觉得无聊透顶的时候;也纠缠过,爱情让我们无力往前的时候;当然更退缩过,正义让我们心怀恐惧的时候……这怎么会简单?我们没有办法一直带着笑脸面具,跳舞在一条康庄大道。有时候我连动都不想动,为什么要往上爬呢,就这么烂在烂泥里又怎么样呢?我不想知道下一步怎么样,我更担心辛苦爬上去,只落得个空虚和嘲笑。
我这浅薄而无知的生命啊,仍然让我感到害怕。所以我们才会在书上寻找慰籍吧:告诉我,生命美好;告诉我,爱情甜蜜;告诉我,正义无敌;告诉我告诉我告诉我……但光光逃避在一堆纸张里,又能真的解决什么问题。多少次头颈酸酸抬头看天,知道我还是这个孱弱的我,什么都不会改变。
是啊,这些,都不过是些故事而已。故事应该让人思考,鼓舞勇气,而不是让人逃避。
这个世界的确不是永远一片欢腾,我的爱情的确不是永远恰如其分,至于我的正义和梦想,我也无法判断到底是不是个笑话。不过这又怎么样呢?反正是好是赖也就这么几十年,看着《冰与火世界》,我真觉得其实世界就是个大大的嘉年华,我在还没想明白的时候就买了入场券。我不知道下一场游戏是让我快乐到尖叫,还是晕眩到呕吐……但是,但是就好象瑞恩说既来之则安之,就好象丹妮希丝说我不能回头。好吧,就算最后是个笑话,那我也可以留在最后的路上讲一讲,打发打发最后的时光。
死者
一 雷加·坦格利安
雷加战斗的高贵,雷加战斗的英勇,雷加战斗的荣誉,雷加死的不明不白——乔拉·莫尔蒙(Rhaegar fought noble,Rhaegar fought valiantly,Rhaegar fought honorable,and Rhaegar died
二 劳勃·拜拉席恩
这么快就忘了你父亲,大块头,黑胡子,特威猛,努力想一想,你应该记得,他是你之前的国王——提利昂·兰尼斯特
三 蓝礼·拜拉席恩
一个头戴金冠的幽灵正有说有笑——凯特琳·史塔克
四 艾德·史塔克
在权力的游戏中,你不当赢家,就只有死路一条。——瑟曦·兰尼斯特
五 卓戈卡奥
有哪个男人比得上终生未剪发辫,以群星为卡拉萨,奔驰在夜晚过度的卓戈卡奥呢。——丹妮丽丝·坦格利安
六 罗伯·史塔克
七大王国的坟墓里有的是只知勇武而不知何时低头的人。——凯特琳·史塔克
七 奥柏伦·纳梅洛斯·马泰尔
多恩壮士密如沙,唯此一人甲天下。——提利昂·兰尼斯特
八 凯特琳·史塔克
如果我有两个女儿在瑟曦·兰尼斯特手中,我也会这么做的。——梅姬·莫尔蒙
九 泰温·兰尼斯特
泰温洒下长长的黑影,其他人只能在影子中挣扎的寻求阳光。——吉娜·兰尼斯特
十 乔佛里·拜拉席恩
任性和愚蠢是两回事,“王者无谓”,什么鬼话。——泰温·兰尼斯特
十一 韦赛里斯·坦格利安
韦赛里斯连条蛇的影子都不如。——乔拉·莫尔蒙
十二 巴隆·葛雷乔伊
科伦大王留下了九个儿子……巴隆是其中最大最威猛的一只。——湿发伊伦·葛雷乔伊
二 POV
一 琼恩·雪诺
从今往后,你们便是誓言效命守夜人的弟兄。——杰奥·莫尔蒙
二 提利昂·兰尼斯特
但提利昂才是泰温真正的儿子。——吉娜·兰尼斯特
三 阿莎·葛雷乔伊
他在女儿身上看见了自己当年的勇猛与凶悍——湿发伊伦·葛雷乔伊
四 詹姆·兰尼斯特
没有人像我,世界上只有一个我。——詹姆·兰尼斯特
五 丹妮丽丝·坦格利安
丹妮丽丝才是真正诞生于烟与盐之地,而她的龙证明了她的身份……丹妮丽丝才是我们的希望。——伊蒙·坦格利安
六 戴佛斯·席渥斯
我的洋葱骑士总是对我直言相劝。——史坦尼斯·拜拉席恩
七 艾莉亚·史塔克
Valar morhuis/凡人皆有一死。——贾昆·赫加尔
八 塔斯的布雷妮
她已经辜负了蓝礼,辜负了凯特琳夫人,不能再辜负詹姆。——布雷妮
九 布兰登·史塔克
它没有死,只是残破,和我一样,我也没有死。——布兰登·史塔克
十 维克塔利昂·葛雷乔伊
淹神造就维克塔利昂·葛雷乔伊,不是让他在选王会上做口舌之争,也不是让他对付无尽沼泽中隐秘前行的敌人,他诞生于世,就是要身穿铁甲,手握染血长斧,每一次挥击都带来死亡。——维克塔利昂·葛雷乔伊
十一 珊莎·史塔克
我的智慧加上凯特的美貌,总有一天你能征服世界。——培提尔·贝里席
十二 席恩·葛雷乔伊
奈德·史塔克……喜欢你穿天鹅绒和丝衣,做他的乖女儿?——巴隆·葛雷乔伊
第三部分 个人爱好的关键人物
一 贾昆·赫加尔
某人用眼睛看,某人用耳朵听,某人洞察真相。——贾昆·赫加尔
二 攸伦·葛雷乔伊
从亚夏到伊班,无论是谁,看见我的船帆都会祈祷。——攸伦·葛雷乔伊
三 道朗·纳梅洛斯·马泰尔
从他们告诉我伊莉亚还孩子们的死讯那天起,我就致力于泰温·兰尼斯特的灭亡,我满心希望,在亲手杀死他之前能剥夺他所钟爱的一切。……你弟弟……将走上一条漫长而危险的航程,在终点等待他们的是什么还很难说,但他们带回的,将是我们的渴望……复仇……正义……血与火——道朗·纳梅洛斯·马泰尔
四 培提尔·贝里席
不信任我,是您下马以来做的最正确的事。——培提尔·贝里席
五 史坦尼斯·拜拉席恩
如果说劳勃是真钢,史坦尼斯就是纯铁,弯曲之前就会折断。——唐纳·诺伊
六 桑铎·克里冈
狗会人而死,而绝不会骗人。——桑铎·克里冈
七 瓦德·佛雷
瓦德·佛雷舌尖嘴利,且睚眦必报。——凯特琳·史塔克
八 曼斯·雷德
他生来就是野种,离开影子塔对他来说就是回家——断掌科林
九 瓦里斯
奈德却怀疑他是否天真无邪过。——艾德·史塔克
十 梅丽珊卓
既然诸神连一只麻雀都不肯给我,是我换一只猎鹰的时候了,一直红色的猎鹰。——史坦尼斯·拜拉席恩
十一 乔拉·莫尔蒙
你说,除了乔拉莫尔蒙谁都不可信任,而你一直是八爪蜘蛛的间谍。——丹妮丽丝·坦格利安
十二 洛拉斯·提利尔
七国上下一半的少女想上他的床,所有的男孩都想成为他。——詹姆·兰尼斯特
李逵那厮,原本胸无点墨,头脑简单,黑髯板斧,仗着江州劫法场救了宋江一命,有些不服管,遇到看不过眼的人,就要砍了鸟的,没少给他宋江哥哥惹了麻烦。有回听人告状说梁山的宋头领祸害了民女,想也不想,拎了板斧砍了杏黄旗,非要砍了宋江,替天行道,待澄清事实挨了顿板子了事,就这么个没头没脑的东西。话又说来,这厮打假力度和品牌保护意识可真够强的,李鬼剪径,不知得没得个八两银子,反倒遇到正版的生生给剁了。
看《李逵日记》,忽然就对这厮刮目相看了,好文章,好教材啊。这厮啥时候参透了玄机,整明白了这许多为人为官的大智慧,乖乖,不得了。后来想,这厮成才,一是靠思考,据他自己讲,每次一喝大了,就骑在墙上看星星,想人生,想人生的困惑,一来二去,悟出了一些道理;二是靠虚心请教,弄不懂的问?,就去找那个神机军师朱武,厚着脸皮掏心窝子的去问,人家军师连损带骂也不愠不恼,日子久了,就懂些了。也是吗,拴个猴子天天看下棋,也会走两步的。
这两天跟着李逵,可没少学了,以前弄不明白的,认识不清的,豁然开朗。感谢李逵同志八辈祖宗。好了,下面来谈谈认识,晒晒心得。
第一,人在职场,对领导这种特殊动物要有准确的认识,要把准脉,下好药。首先,领导的事,一定要当回事,不是事也得当回事,李逵那厮就说:梁山的事,天大的事,也是小事,宋大哥的事,屁大点事,也是大事。要想领导所想,急?导所急。其次,要搞得懂领导的真实想法,宋公明和晁天王见了面称兄道弟,可天天都在背后问候对方的八辈祖宗,都希望对家快点死翘翘,那你就不能欢天喜地,不识眼色的跟着领导瞎高兴。再次,领导一般爱吹牛,爱吹过五关斩六将的事,领导吹牛吹到忘我时,要齐声喝彩,有如亲见,决不能像花和尚那样二,吴军师正吹着自己学富五车,才高八斗,他跟了一句:那咋连个进士也没考中,诚心给领导添堵,要不得。再再次,创造机会陪领导娱乐娱乐,喜欢打牌的陪着打打牌,但是坚决不能赢钱,输钱还不能笨到让领导看出来;下棋,领导说绊着马腿呢,你就得?绊着呢;领导说身上有点乏,你就得给想办法松快松快,李逵不也陪着宋头领去会过李师师么。诸如此类。再再再次,与领导有了过结,千万不要当面顶撞当面骂,不然你会死的很惨,记住了,背后可以拿领导不当人看,等等,等等。李逵兄弟已是门清。
第二,同堂共事,一定要认准人,知己知彼,方能成事。李逵那厮天天骑墙上看星星,翻来覆去,把每个人都想明白了。宋江,道貌岸然,心怀鬼胎,自私自利,欺世盗名,还字公明,不知是公开透明之意,还是公正廉明之意,不过都与我们积极倡导打造的政府形象相符,施老先生真是先见。李逵表面上唯宋大哥独尊,暗地里对老宋残忍杀害情人、装疯卖傻的历史是不齿的。我也跟老李同感,那万恶的文化大革命,打倒投降派宋江是唯一正确的一件事。晁天王,有勇无谋,任用裙带,早早的挂了,丢下妻儿老小的,没享上福;军师吴用,人如其名,拿把破扇子,冒充诸葛亮,关键时候掉链子;公孙胜装神弄鬼,朱武阴损狡诈;林冲唯唯诺诺墙头草,武松冷酷无情不解风情;鲁智深脑子进水了,属狗熊的,生了气就去拔大树;阮家兄弟不孝,王矮虎色鬼托生。老李看人,准着呢。上边有人,周围的人又做到了知己知彼,老李的官运还真的不赖。不过,有头有脸的都念叨了,就是没提卢俊义,我有些不爽,大概那一百来号人就玉麒麟行的端坐得正。
第三,做事一定要把握好原则,要知道,这个世界没有绝对的好人,有人掉井里,大家都赶去扔石头,别人拿大块砸,你捡小块丢,你就是好人;邻居墙倒了,你虽然没去推,但邻居心里恨上你了,因为你没去扶;火烧房顶还在喝茶聊天的,烧的必定不是自家房子,孩子掉到水井里还不急不躁的,肯定不是自家孩子,事出一定是有因的,等等诸如此类的至理名言,千万牢记。
第四,兄弟之间感情再好,也要留一半清醒,要认识到所谓兄弟,就是平常在一起喝酒解闷,关键时刻用来出卖的,这才是大境界。不能信了刘备说的女人是衣服,兄弟是手足的蠢话,遇到女人,他先是拿兄弟当了衣裳,紧脱着都唯恐不及。
第五,人在江湖,常常出来应酬,但是喝酒一定要有分寸,要做到不高不低,不多不少才行。领导没多,你先在那边喝多了骂娘,那你就快了,但也不能清醒的跟喝了卡布奇诺似的,众人皆醉你独醒,是很痛苦的,也是很危险的。还有啊,老李总结出来男人的相貌会影响女人的酒量,跟武松林冲喝酒,女人们往往两杯下肚就摇摇欲倒,往怀里倒,遇到李二哥这样的,女人们往往?气的不得了,从来不醉,更不可能给占便宜的机会。所以,以后喝酒得先有个自知之明。
第六,人生一场,无论怎样,不能丧失了追求,即便是当强盗都要有理想,有追求。当强盗不可耻,可耻的是丧失追求 。李二哥那样,都没说自甘堕落,而是苦心经营,努力谋得一官半职,最大的理想是百年之后,他孙子会说,我爷爷是做过知县的,所谓封妻荫子。
第七,珍爱生命,远离情场、远离红颜。老李在这点上态度最坚决,在老李眼中,女人是不折不扣的祸水,漂亮女人更是不折不扣的祸水?老李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就没有听说老李跟谁纠缠出什么故事来,不像那个宋公明,不像那个杨雄,不像那个西门庆,也不像我们,明明知道那就是祸水,也要去搅和,哪怕是毒水,也要想方设法去尝尝,没什么大作为。
以上七条,都是李老师人生感悟的提炼,哪一条都可谓金科玉律,哪一条都比我们摸爬滚打一万次并且撞得鼻青脸肿得来的要深刻。人一辈子交个朋友不难,难的是能掏心窝子给你指明路的朋友,李逵该属后者。所以,从今以后,不能再叫李逵那厮,要尊称李二哥。再一次感谢李二哥。
我大概可以算是比较早翻到这篇文章的人之一吧。
那时候玛丽苏还没有写多少,但已经让我满心欢喜,于是搜到二熊之前的笔名,开始翻当时的橘生,欲罢不能。我是一个很纠结的人,这是自我批评。在这里是怎么体现的呢?我跑到二熊作为八月长安放的橘生那里,每一章都留言,有很多无关紧要的废话;然后跑到二熊原来笔名所存的文章那,在最喜欢的一章留了一段相对比较长的。
刚才把这段评论翻了出来,以下:
“我一直在霸王着..其实一直在周周那...橘生虽然也收了,但因为不知道你啥时候再开始填,便一直没有看.在周周那看到你说重新开始填了,于是赶紧过来看...就像老师明天说要考试而自己没有复习一样=,= 这篇留言..我不知道到底该留给洛枳还是周周..可鉴于是自己第一篇类长评...还是留个人少的地方好了...毕竟只是些自言自语的琐碎:)
我必须要说,我一直在"恶意"的猜测你到底是P大的还是P大对面的~:P 因为煎饼,图书馆,一教,周末的双学位,金黄的银杏...等等等等..都太熟悉了...还有后海,南罗鼓巷,地坛书市,海底捞,北京站...让我陷入了对那个园子和那座城市的无限想念...如果自己当初做了另一个决定,大概现在就不会被困在太平洋另一边的某农村怨念午夜截止的论文了...可是哪有如果呢...
我也曾经在图书馆里看着一个男生,他趴在桌上睡着了,我才敢一直盯着他看...北京的秋天,真的是最美的呢...阳光透过白纱柔柔的打在他脸上,把他照到透明,可那么温暖,让人忍不住想靠近...然后他突然醒了,自己慌乱的收回目光,故作镇定的逗他睡成了一头猪...会因为他用自己的水杯喝水而脸红,会自习不下去趴在桌子上用气声聊天,会因为他把自己拉到身边躲急行的自行车而小鹿乱撞...那个时候,所有的所有,都是因为那一个人...真的,是心魔没错,却也是唯一的一缕阳光啊...直到他说对不起,我说没关系...一切就像泡沫一般,碎在空气里,消失不见...
一转眼以数年过(装老..)...曾经喝可乐看电影的日子轰轰烈烈的跑向身后...安静的..大概,真的没有什么能永久的在生命里留下蚀刻的痕迹吧...那就这样吧,弹掉那些粘在衣角的浮尘,即使一个人,也坚定的走下去...
请容我像其他人一样亲切的称呼你为“二熊”:),不要再说自己的文慢热,真的是在开始就轻易的让我揪心了~”
这已经是将近两年前的事了。
其实,我最后还是和这个男生在一起了。你看,即使说了对不起,即使当时伤了心,谁能断定结局就一定是眼泪呢?可即便如此,又有谁可以告诉我,这样的走下去,就一定是幸福等在远方了呢?所有的一切,只有在真正到达的那一刻,才能看清,说:哦,原来是这样的。可怎么跟之前想的,有那么点不一样呢?
二熊笔下的姑娘们,都是非常勇敢的孩子。她们在成长中,善良的守护着自己心目中所相信的,坚定,执着。洛枳如此,周周如此,米乔凌翔茜沈屾辛锐都是如此。她们或许迷茫彷徨过,但心中那一盏烛火,从未熄灭。
二熊很温柔,把她们应得的幸福都给了她们。于是,我们这些站在荧幕外看着的人,这些或多或少讲着自己故事的人们,好欣慰。
所以,我爱你。让我们这些同类,在注视着洛枳她们的同时,可以在心里默默的重温一遍当时主角还是自己的小剧场。要知道,不论过去如何,不管现在怎样,那是我们的青春,最美好的时光。
作者是个中国人,有人说她不配写德兰的传记。我有同感。当然,里面还是有一些东西可看的。毕竟,这是我最崇拜的一个人类。在我看来,她是离基督很近的人,我从她身上看到了基督在人身上的可能。
看了传记,才突然明白,她是把每一个穷苦的人都看成是基督的化身。她照顾他们就是在照顾基督。因为有对基督的爱,才可以这样爱人。
也就是说,她爱的不是人,是基督。
这多少还是让我有点失望。虽然我知道这是她能人所不能的原因。虽然我知道她挑战了人类的本能。但是,难道人真的无法爱并不值得爱的人吗?难道人是这样喜欢仇恨而无法互相珍爱的动物吗?贫穷,罪恶,贪婪,掠夺,践踏……这都是人。某天看《金刚》,看完只有一个感觉,人类真可耻。
当然,我想,那个坐在台下,看着台上的庞然大物被铁炼锁起,满脸是惊讶和笑容的观众里,也许就有我。
我口袋里钱不多,但依然拿去曼谷胡乱花掉了。买了些事后觉得不怎么地的东西,看了些超越底线的表演,把时间都瞎晃掉了。我对主说,我想试试这样的生活。这也是我的一部分。虽然它离主很远。
看着特蕾莎的一生,我觉得很绝望。我觉得我永远不能做到。爱,直到成伤。成伤啊,要有多大的勇气?要多坚强?
现在读圣经,每次读都十分惊讶,发现里面不但是有许多真理,而且有很大的智慧。甚至有怀疑主义,甚至我所有的怀疑也能在里面读到。“约伯记”就是个奇迹。
主说,让我们彼此相爱,主一直说,要让我们彼此相爱。
难道,人类一相爱,就会成伤吗?
也许正因为如此,耶稣的伟大,耶稣身上的爱的钉痕才更加地耀眼。在自私冷漠的人群中,德兰修女和那些用一生来模仿耶稣的圣徒们,也常常用爱的伤痕让我们感到惭愧。
德兰修女说过:爱的反面不是仇恨,而是漠不关心。
最后我真的想哭。。
对待这套书我一直抱着学习的态度,毕竟以史为鉴,无论看什么样的史书总是感觉阴谋阳谋都是为人处事的手段。这个社会的复杂伤害了大多数善良人的情感,历史呈现出来的又让我们觉得与人交往,保护自我必须费些脑筋,或者明哲保身。
但是第六本让我为之震撼的人出现了,他的生平告诉我,人的追求可以干干净净,清清白白。
他叫杨涟。
一个干干净净的人,一个顶天立地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别人看来傻傻的人。
其实写到这里,我已经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心里的震撼久久不能平静,却无以言表。
“大笑大笑还大笑,刀砍东风,于我何有哉!”
就写到这吧,还是去看书吧。
【我想我必须说在前面:我是一个腐女,我最开始看这本书的动机是有人推荐说腐点爆棚,但是看着看着我发现自己开始更关注腐以外的东西,情节,线索,友情,我忘记了初衷。但幸亏我忘了翻开它的原因,因为这使现在的我更客观,我不得不说,这个结局,可能有一部分腐女会喜欢,但我不是】以下为正文:
如果有一件事,你一直以来都把它想象得很漫长,你甚至惴惴不安,小心控制自己的进度,以免错过任何一处机巧,使结局突然当头落下,会打破你设想好的哀伤与浪漫。
就好像读一本书,一步步走到最后,你希望在合上它的时候,兑现你所有的联想,解开你全部的疑问。
但是,如果你发现,你的心境在阅读中逐渐暗淡,你开始不能自已地一页页翻下去,不为追寻,不为探求,只是单纯地希望自己能证明自己读这本书有意义,你迅猛但少气无力,该怎么办?
我不知道。
在我拿到《盗墓笔记大结局》到现在,将近五天。
第一天用来兴奋和试探地翻看,后来几天我都在小心控制进度地阅读,因为之前已经出现了很多的剧透,所谓“哭到稀里哗啦”,所谓“无声也最无奈的痛彻”,这些都让我既紧张又兴奋,我不太确定自己是否已经准备好了来面对现实世界历时五年而在那个平行世界延续了千百年的终结,我想抓住所有的细节我甚至复习了之前的1-7,来使自己面对它时,有些底气。
我不是一个聪明的读者,我的笨拙让我写不出长篇构思严谨的解密,也猜不出之前作者所透漏的细节的神奇。
但我可以毫不怀疑的说自己是一个足够认真的读者。从小养成的阅读习惯和庞大的阅读量,让我懂得怎样迅速地抓住并记住所有的细节,然后顺着一条主线去思考答案,怎样筛选作者所给出的信息,有怎样在有意无意的提示中剥除谜团的盘丝,让真相显山露水。
但是,现在一个规矩而认真的旅者却被困在了山顶。他终于到达了目的地,却想不通自己的攀爬过程了。
我也曾尝试写作,尝试怎样才能让自己的表达简单细腻又引人入胜。这很难。一个不尝试去写小说的人,似乎永远没有立场去批判一个努力的小说作者。因为似乎只有自己试了,才会发现,写作真是一件要命的事情。你不仅需要语言功底和知识积累,这只是最基本的,重要的是,你需要去塑造,“求真式”的塑造。不同的人物,在面对不同的情况时,思维语言动作反应不尽相同,所有人讲话都是一个调调的小说不是好小说,因为作者没有跳出自我。
而在这点上,《盗墓笔记》无疑是成功的。无论是吴邪,闷油瓶,胖子,还是庞大的“老九门”,给人的感觉都是如此真实。我甚至一度很想去趟长沙,去寻觅些前尘脚踪,因为太过生动形象,甚至在平静的历史里给强添进老九门这么一出戏都毫不突兀。就冲这一点,我佩服作者,即使现在看来的结局,未免让自己有些失措,但我还是不忍心去将此归罪于他。网络上那些调侃和诅咒,都显得幼稚而恶劣,我做不来。
因为在我看来,南派三叔的叙述能力和语言灵活度,以及对人物及大背景的刻画掌控,都远超现在太多的写作者。我发自内心的肯定自己对他的尊敬。所以,我不能说这部大结局写得不好,而只能说,希望太大,线索太杂,难免失望。
我为这部书存了太多的疑问和联想,结果就像提款超额的自动柜员机,输入再大的数字,对方也只能恹恹地吐出一张故障白条。
鲁王宫里跪下的女尸,被置换的锦盒,还有那串数字密码……
吴邪最初被卷入的预谋,老痒的物质化,还有闷油瓶在西沙紧抿的嘴唇……
陈皮阿四的假死,闷油瓶的忽隐忽现,以及青铜门后最大最神秘的终极……
文锦去了哪里?三叔或者解连环从中都做了什么?那和吴邪一模一样的爬行的人是谁?习惯性堆放的资料、空荡荡的铁笼、还有幕布后的神秘人影……
闷油瓶的家,让其惊恐的铁箱铁块,水中的张家古楼,还有那始终是我的疑问的,窗户上手指奇长的手印……
裘德考到底在求什么?吴老狗究竟要摆脱什么?霍仙姑涉险进楼为了什么?张起灵,那个叫闷油瓶的最后一代张起灵又守护着什么,遗忘了什么,永远忘不了地背负着什么?……
三叔曾经在微博和访谈上说物质化不可能,黑眼镜和潘子都不是好东西,小花有一段很长的冒险,大结局会揭开一切……
我全部小心地收集,想拿来当我的盾牌,来抵挡那期待中的腥风血雨却万籁俱寂的至恸终极。
可
我攥了太多的谜团,仿若另一个吴邪,终于走到长白山下,妄图从脚下拉一条锁链,一路踏过深雪,直到青铜门前。
却发现似乎像是在途中遇到了雪崩风暴,醒来已然躺在青铜门内,中间的过程只记得零星,线索也早已随着雪化在光线里。唯有心中的疑问都还在叫嚣着求一个解脱。青铜门,终于进了青铜门,忘了来路,慌张无措中定下神来,而门内,所谓终极,混沌一片。
吴邪累了,他看开看淡,或者假设他也看懂了一切。于是他一个人抽烟,喝茶,独自枯坐在四人的八仙桌前,等下一个十年。
而又有多少读者,像我一样,好奇更甚于曾经“白搭”的主人公,捧书惶惶无解之时,难免失望。
我想走进去,在那八仙桌蹭一角也好,席地也罢,陪他一夜茶,然后在他累了,醉了,流泪的时候,轻问一句:“吴邪,你真的,什么都看懂了么?”
狐狸的解密我看过,真心有才气和智慧且符合我大部分的猜测,但当时我一心想求三叔的结局,似乎在作品面前,只有作者才是上帝,他独揽一个星系,而所有的揣摩分析,再闪耀也不过是擦过星轨的浮船,没有着陆的权利。
可这次,我看不懂了。我也似天外游客,终于落地,结果毫无踏实的感觉。
我一个字一个字的读他的后记,希望能在这里找到蛛丝马迹或者说让我对此结局足够信服的理由,终至无果。
写到这里,其实就基本写完了。虽然失望一直微妙地浮在我的情绪里。
为了逃避这情绪,我只能把自己推向更深的迷雾。
我期待三叔承诺的外传,我期待十年之后的发展,我期待前尘往事终会剥开面具,看见人心。
真正的写作不是为了取悦,不是为了金钱,不是为了凑合,不是为了回报,甚至不是为了一个结束。
写作,是为了解脱。
从心里,用笔抖出一个世界,让它不再在长夜里碾过你自己的心脏,敲击你的神经,充斥你的梦境,而使它独立出来,经风历雨,且给它一个令人信服的存在理由。
这才是写作。
有位作者说:“许多年前一个人在灯下写作,许多年后一个人捧着书流着泪读。”
这是写作与阅读的终极,是最让人感动也最难形容的心境。
三叔,徐磊,加油吧,不要停下思考或者落笔。你知道更多的人,在期待什么……
呼,好畅快!两天看完了《冰与火之歌》的第二部,在班车上看得快咽气,风驰电刹李师傅实在是飞车门的教头,这车厢就好像奔跑中的高达座舱一样,人都晃成鸡尾酒了……下次绝对不能再干这么伤眼睛的事情。
马丁是强者,译者也是比肩的强者,话说这文字也并不见有多华丽,扔小学三年级生就能一路磕巴着啃完,可就是有莫大的魔力,让我告诫自己“再看一章就睡觉”一直告诫到时针碰头分开又碰头分开。
随着御前首相大人的脑袋高悬枪尖,艾德视角消失,相应添了一个席恩。他的视角看着倍加难过,身为铁群岛的幼子,但作为养子(也就是人质)在临冬城度过了少年期,正好站在一个三夹板的位置,同时属于双方,又同时不被任何一方真正接纳,再加上他急于证明自己,结果就落得那么一个可悲可怜可笑的下场。扪心自问,若易境而处,搞不好我会表现地更歇斯底里,不过像偷袭临冬残害昔日同伴这种事情,我就算再歇斯底里也是没胆下手,估计就是怨念来怨念去,最后窝囊地放弃继承权宁愿跑回临冬继续当史塔克家的养子,日后当个没有领地的爵士,好歹有罗珀视为兄弟。所以说我这种人放小说里是出不了什么故事的,从头到脚都是路人甲乙丙丁的性格脾气。
兰尼斯特家族的主支血脉个个了得,小恶魔第一部就已经够耀眼,这部更加定乾坤,这个世界上大概只有另外两个兰尼斯特能治住他——泰温·兰尼斯特和詹姆·兰尼斯特,前者因为惧怕这个父亲,而后者,并非因为詹姆的剑,而因为詹姆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爱小恶魔的好哥哥。这位詹大爷虽然恐怖绝伦恶名布天下,可对家人却是一个赛一个的好,甚至是好过头好过界线,现在诸王群起逐鹿中原的状况,归根结底就是他对双胞胎姐姐瑟曦太“好”的缘故。
詹姆被囚,泰温远征,此次都没有太多露脸机会,所以这次第二耀眼的兰尼斯特是瑟曦太后。第一部里面的瑟曦还不是灰色的,从出场到结束,她都属于壁垒分明的黑色阵营,是那种天地重建都不可能翻案的反派角色,而且因为护崽心态强烈,而显得有些短视,只一味地溺爱混账儿子。小兔崽子乔弗里发疯到这种地步,除了一部分可能是近亲生子的基因问题外,她的教育方式绝对逃不了干系(其他两个孩子托曼和弥赛拉居然有那么正常健康的人格,简直是神迹)。
而在第二部中,瑟曦开始展现另一面,到最后君临被围困,贵妇人们躲在堡垒中簌簌发抖之际,她对珊莎说的那席话彻底改变了我的看法。不是只盲目赞叹儿子的母亲,不是只空有美貌任性妄为的贵妇人,而真正是当得起“全境守护者”称号的太后,掌控权术,深透人心,冷静坚强,而且高傲,不甘命运。
据说以后的故事里面还会添加詹姆的视角,很怀疑自己会不会投向兰尼斯特家族的立场,到现在为止除了乔弗里大脑缺氧小脑积水脊椎扭曲三周半无可救药之外,其他人都很吸引人——甭管是哪方面。
第四卷,在马丁大人的七卷计划中正处于正中央,于是老头子就拼命在这卷里搭桥,铺垫。。。然后走马观花地溜出了许多新人物,不过也真对得上这《群鸦的盛宴》的名字。。。
于是。。本来很期待的几个POV在这卷几乎没有进展。。。。
提里昂同学在第三卷末尾杀掉父亲逃走后,第四卷完结还是没人知道他的行踪,连疑似他背后暗中操纵都东东都几乎没有。。。瑟曦的悬赏只是让几个无辜都侏儒送了命。。。小恶魔的行踪完全没有任何线索。。。只好把这个疑问继续留到下一卷T_T
丹妮莉斯也只在谣言中出现。。。。。至于本身有什么进展不得而知。不过应该是在壮大ing,不然也不会在维斯洛特传闻愈盛。倒是瑟曦天天纠结都那个预言中都女人应该就是她了?第五卷会有她的大动作么?总觉得丹妮这条线回到维斯洛特相交就应该是接近高潮和尾声了。。。可是第五卷既然叫《魔龙的狂舞》。。那应该是她的舞台?
琼恩的POV也是满受欢迎的,现在成了雪诺大人。。。除了从山姆的POV了解到琼恩和长城的情况,这条线也是啥都没交代,包括梅利山卓也没动作。山姆绕了一大圈,最后一章里和第一章里出现的小人物又走到了一起。。。又是一个大悬念。
布兰的这条线也没有继续,本以为他的逆袭就快到来了-。-几个小孩的命运还是未卜,不过我觉得肯定是往NB的方向发展。。(布兰已经残废,又差点死一次了。。老头的残酷应该有限吧0,0)
第四卷最多的就是詹姆,瑟曦,布蕾妮。。。周旋在朝廷和诸侯之间。。。下册后半有段詹姆在奔流城的超长POV。。。觉得有点繁琐了。。。新增的多恩人的这条线。。也是有点繁琐有余精彩不足。。。只能说也是在做铺垫了。。。
取代前三卷丹妮POV精彩的异域风情的是艾利亚的POV。布拉佛斯和无面人的神秘还是很有盼头。最后丢下个大悬念:第二天早上起来,她瞎了。。。天哪-。- 不知道是暂时还是永久的。。。马丁老头什么都做得出来。。。
这卷里还好,没有特别的杀人如麻。。。布蕾妮希望是没有死。。要是就这么死了觉得那么多她都篇幅都不知道是在干嘛。。。。最残酷的一笔就是百花骑士的。。。。不过没有一个地方是眼见为实的。。。。不希望是真的唉,希望是高庭的把戏就好了。。。。对百花来说,毁容比死还残酷。。。。另外弥赛拉似乎也是毁容了。。。。
总的来说觉得这卷里马丁老头控制不够。。。好多新POV也就是出现了1,2次就没了,有的POV篇幅巨长。。为了做铺垫估计老头他恨不得用全知视角了-。-
但不过怎么说,第四卷稍显平淡也是正常滴。。。继续傻傻期待后面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