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难道就从来没有发现我爱你已经爱到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的最大程度?你没有发现在我最后得到你之前,我已经爱了你好多年,打仗那会儿,我离开就是为了要忘掉你,可是我做不到,最后我不得不回来,战后我冒着被逮捕的危险就是为了回来找你,我太爱你了,假如弗兰克肯迪尼不是被人打死的话,我肯定会杀了他。我爱你,可是我不想让你知道,你对那些爱你的人太残忍了,斯佳丽,你抓住他们的爱,像鞭子一样在他们头上挥舞。
瑞特对斯佳丽的爱与其说是过火,不如说是卑微,虽然在我们读者看来,这份爱是伟大的,是高尚的,是纯洁一尘不染的,可对于瑞特来说,这份爱却显得那么的卑微,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因为太爱斯佳丽,又不想让她知道,在斯佳丽面前表现出来的永远都是一种冷嘲热讽的语言,让人无法捉摸的行为,讳莫如深的心思。然而斯佳丽不懂,生活对于斯佳丽来说是一种苦难。
在塔拉庄园,她只是一个未经世事的女孩,在16岁那个如花似玉,情窦初开的年纪,每个女孩都会幻想白马王子,都会被一幕温馨的画面触动心中刚建立不久却激动不已情愫,还记得斯佳丽第一次见到阿希礼,他骑马从长长的车道上走来,穿一身灰毛呢礼服,打着宽大黑色领结,和皱领衬衫搭配的十分完美。靴子那么光亮,领结卡子上雕刻着一个美杜莎头像,他一看见她,便摘下头上带着的宽边巴拿马帽子,拿在手里,他滚鞍下马,把缰绳丢给黑人仆从,站在那里仰望着她面带微笑,一双懒散的灰眼睛睁的大大的,明亮的阳光照在他黄头发上,仿佛带了一定银光闪闪的帽子。一个如此衣着华丽,彬彬有礼的谦谦君子,难道他不是一个白马王子,一个头顶着光圈的天使吗?阿希礼打动了斯佳丽的少女情怀,就像矛刺上了盾最薄弱的地方,斯佳丽被击溃了,从此在他的生活中便无时无刻存在着这样一个完美无缺,白玉无瑕的阿希礼。诺干年后,斯佳丽才恍然大悟,原来那么多年爱的都只是自己的少女情怀,却为此付出了深爱她的瑞特。
在南北战争爆发其间,斯佳丽面对着烽火连天,兵荒马乱的亚特兰大,在那样一个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亚特兰大,斯佳丽硬是凭借着自己的坚强与勇气,替玫兰呢接生了小博,独自一个人带着玫兰呢以及刚出生的婴儿,一个黑人女仆越过重重的饥饿,寒冷,无助,未知的死亡,从亚特兰大安全赶回了塔拉庄园,原本以为那是自己一个不会受到风雨侵蚀的港口,却发现自己的母亲艾拉已经去世,父亲杰拉尔德已经疯了,两个妹妹重病在床,斯佳丽不得不像艾拉一样扛起这个原本已经摇摇欲坠的家,每天提着篮子到地理去挖,到废墟里去捡食物,面对入侵塔拉庄园的北佬士兵,她也不得不拿起手枪,将他杀死,当斯佳丽咬牙挺过优雅生活骤然坍塌后的一个又一个难关时候,冥冥中有一种声音在像她无情的哭诉,所有的这一切都是因为没钱,斯佳丽不想在面对那样一份活生生的罪孽,终于变成了一个见钱眼开的势力女人。在这样一个女人面前,爱情又值几何?然后支撑着她一路走过来的,居然是阿希礼。猛然间想起方丹奶奶说过的话:当你面对过生活这一切的时候,你便不会在有所畏惧了,然而那却是最糟糕的事情,所以对万事都需要心有余悸。
瑞特无论做什么,无论怎么做,都无法消除在斯佳丽少女时期深深烙下印的阿希礼,他们同床共枕,斯佳丽的脑海中却一直在想着阿希礼,当阿希礼对斯佳丽说:“我不忍心看到你被瑞特欺负,我不忍心有人在可以碰你的身体”斯佳丽毅然决然的和瑞特分居,当美蓝骑马跨栏杆摔死,瑞特痛彻心扉却得不到斯佳丽的一丝安慰,更多的是抱怨的时候,终于他那原本卑微却热烈的爱消耗殆尽了,他终于明白不是自己爱的不够,只是她爱上了她不该爱的人,爱成了一份罪过,一种欲罢不能的折磨。
这个世界上并没有谁对谁的爱是对的,而谁对谁的爱又是错的这一正当结论,当爱情变成一种施舍,变得卑微低下的时候,他永远可以用无情的双脚把你毫不起眼的爱踩在地下,踩进泥土里,显得那么轻松随意,把你的爱任意挥霍,任意糟蹋。你痛彻心扉,而那卑微的爱却永远使你显得软弱无能,于是你在她面前又是那么卑躬屈膝,有时对她的不理不睬竟会充满了罪恶感,在以爱为名义的道路上你越行越远,却越走越错,你认不清自己,你知道那不是你自己,可早已被束缚的不能自己,万恶不赦的囚徒可以在临刑前见到渴望已久光明,作茧自缚的毛毛虫经历蜕变成为美丽的蝴蝶,甚至梁山伯的荒芜坟墓在祝英台的哭泣下都可以在一刹那之间变得生机盎然,于是你傻傻的相信着只要自己坚持着,忍耐着过完这寒冷的冬天,便可以见到温暖的春天了,春天显得很近,却不可及,你盼着,你坚守着,即使你的双眼含满泪水,即使你原本健硕的双脚开始打颤,即使你充满青春的双手已经布满老茧,你仍然固执的相信着,而她面对着你为她所做的一切,却觉得是理所当然,不那么对她却是离经叛道的,是十恶不赦的。可你仍无怨无悔的在付出,你还在一味的相信守着阳光可以见到花开的爱情,忠诚着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美好结局,憧憬着有一天她会投入你的怀抱相依为命的和谐生活,你似乎永远都明白不了她想要的不是你给的那些,她为你感到羞耻,为你感到悲哀,甚至她可以领着她新交的男朋友在你面前昂首挺胸,而你却只能像第三者那样垂头丧气,黯然神伤。不知在哪一年,哪一时刻,也不知是她自己偶然开窍,还是深思熟虑,她突然发现她最爱的是你,此时的你,知道春天来了,冬天过去了,可你的爱已经像在漫长的冬天冰封了,春天的阳光那样微弱,怎么可能融化的了沉积的厚雪呢?你终于明白,在她幡然醒悟的那一刻,你的爱在她的挥霍,浪费,糟蹋中已经消亡了。你抱歉的对她说不是我没有爱过你,只是我的爱被时间带着了,像蒲公英一样,在风在轻抚下,从原本赖以生长的土地,飘向远方,你也不知道要去哪里?只是清楚自己不在原先那里了。
在《飘》的结尾,斯佳丽说:“如果他真正了解阿希礼,她就永远不会爱上他,如果她真正了解瑞特,她就永远不会失去她。”你看,生活就是一场闹剧,一场皮影戏,所以我们得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然后再去认真活着,认真爱着。
文《》阿灿
2012.6.27

有种经典叫连文字语言的评论都显苍白 有一种形象生动到无法定义好与坏 这样一本经典的书的读后感 或许 只能亲自翻阅 亲自感受 无法言说
一百个人心里就有一百个思嘉 更有千千万万种对思嘉的爱恨 我勇敢的思嘉 倘若再成熟一些 少些无知 该多好~ 我善良的媚兰 伟大如天使一般的女人 在这本书里就是一个美好的存在
没有结局的结局 28岁的思嘉 若能早些长大 该多好 只希望在这样一个结局之后 你会真的找到抓住你的幸福。

一场痛苦卓绝的战役,或许这便是我看这本书时,最大的心情感知。除却它的复杂性给我带来的巨大的阅读压力,它确实是一本不可多得的经典巨著。在各种形形色色、纷繁复杂的人物和剧情中间,游走于男人之间、灵活机动、狡黠可爱的郝思嘉固然夺人眼球,但我最想谈一谈的或许是韩媚兰,以我自己的视角,或许只能是浅薄的谈谈她的爱情,她的婚姻,还有她誓死捍卫的……友情。
我记得书中生动地描绘了得知希礼与媚兰的婚期之后的思嘉,无论是她复杂的心理变化,还是看起来有点可笑的,对嘉乐的旁敲侧击。但却对媚兰是如何得知这段婚姻或者怎样看待这样的安排只字未提,我曾经也很认真的想过这个问题,希礼与媚兰的开始,大抵是怎样的情感呢?但后来就作罢了,因为我知道,有些时候开始往往是微不足道的,而重要的是她是如此深切的爱着希礼。这种媚兰式的爱情,在婚后,几乎像是对自己丈夫的崇拜。
在圣诞前夕作为少校的希礼回家探望,此时,媚兰已近整整两年没见过希礼了。在描写重逢场面时,作者极其生动的写道:“她太幸福了,根本顾不上感到害羞或是应该含蓄一些。她挽着丈夫的胳膊,用眼神、微笑和泪水公然表示无限柔情蜜意。”即便是在物资如此匮乏的时刻,媚兰还是竭尽全力的为希礼赶制一套当时极其奢侈华丽的呢子大衣。这样的媚兰,还能说她什么呢?总是一心一意的付出,而这种付出,是不求什么回报的。其实在此期间的希礼又尽过什么做过丈夫的责任呢?把媚兰一个弱女子抛在兵荒马乱之中,但媚兰是决计不会去想这个的,她只知道自己的丈夫正在前线,为国家出生入死,只知道,每天祈求上天,让希礼平安归来。所以当她见到完好的希礼出现在她的面前时,她甚至忘了顾及旁人的眼光,大胆的表现出她对丈夫的思念与爱意,以她极度敏感害羞的个性,我想,她爱着希礼,是太爱了。虽然,这种爱显得有些盲目和无由,但是属于媚兰的纯粹的……感情。
所以,媚兰的单纯,投射在友情上,还是显得如此的……无理智。我有时觉得,媚兰对思嘉的爱,多多少少显得一厢情愿。因为思嘉对于媚兰情感是极其复杂的,一方面是情敌,另一方面是她深爱着的希礼的亲人,这两种关系,让思嘉一直把媚兰推拒在心房之外,但媚兰却因为思嘉对于她和希礼的帮助把她深深的植入心中,当做一生的挚友。当思嘉因嫁给百瑞得而遭到排挤时,媚兰多出奔走劝说,才让思嘉的舞会上有了很多的人气。尽管思嘉并不领情,但媚兰仍是不遗余力地用自己微薄的力量去保护她。更值得一说的便是媚兰得知思嘉在希礼的生日前躺在希礼的怀里时,却仍然很从容地和她在一起,以此为思嘉作无言的澄清,这让所有人都很不理解,但懂媚兰的人一定知道 ,这便是媚兰。
李美华女士在在她译本中为《飘》所作的序中写道:南方上流社会的典型妇女就是不管这个女孩有多么聪明,多么有主见,他们在先生面前都要表现的很柔弱、很无知。诚如美华女士所说,这确实是那个时代、那个社会,给这样一批女性带上的枷锁。不过我坚信韩媚兰决不是除了思嘉之外的其中之一。她或许属于她的时代,她的家族,属于希礼,但她,绝不是可笑的附庸。
她的爱,与众不同………
我知道媚兰早就感知到了希礼与思嘉的暧昧,我不相信一个个性如此的女子没有一颗敏感、细腻的心。但或许,作为媚兰,她选择沉默,选择理解,选择……宽容。这是她的大爱。
仅因为,希礼是她的丈夫,是她的一方天空。
仅因为,思嘉是她的挚友,是她难以割舍的沃土……、
仅因为,媚兰就是媚兰,一个除了善良就只有善良的女子。
在荣辱之间,第一个想到他,但不一定能去找他,在拥挤的人潮里或是落寞的的街界,第一个想拥抱他,但不一定会去找他………这必定是隐忍的爱情,在这世上,有太多的感情不是你想说就说的出口的,也不是你想做就能做到的。很多人只能选择痛苦的想念,而想念是压抑的思念。这段话,想了很久,还是决定送给媚兰。我一直觉得,在《飘》中,媚兰充当了灵魂性的人物,当然,我对于一些东西的理解,还不甚成熟,还有此书与媚兰的种种,在此也不再赘述了,只是,望此文,能表达一些我对韩媚兰的敬意罢。

黑人大个子山姆从北部联邦游览一圈回来后,最想念的还是埃伦小姐。那些北方太太们尊称他为“奥哈拉先生”,让他和他们坐一起——也会向他问起传闻中主人家追赶黑奴的恶狗以及他所挨过的打。似乎他们将山姆看成了和他们平等的人,但山姆浑身不自在,还是偷偷跑回心心念念的塔拉庄园。
是愿意被平等对待,还是愿意被爱护?黑人大个子山姆选择了后者。
斯嘉丽用披风遮住了日益凸起的肚子,独自驾着马车来往于混乱一片的木材厂和精于算计的客户们之间。她不需要弗兰克的帮助,对于做生意弗兰克还不如她有用呢。那些愚蠢的男人们啊,大部分时间里都只知道吹牛逞能。即使后来是男人帮她躲过了侮辱,也是男人们冒着生命危险替她报了仇——但比起他们,斯嘉丽仍然更相信自己的能力。
是愿意被平等对待,还是愿意被爱护?斯嘉丽选择了前者。
是愿意被平等对待,还是愿意被爱?玛格丽特把这个问题丢给了读者,便微笑着走开了。
在此之前,我一度认为它们是一体的。平等和爱,这样美好的两个词怎么会出现在对立的两面呢?——但事实是,当“爱”被限定在“爱护”的范围内时,这种对立常常出出现。
爱护一个人,即使并没有瞧不起对方的意思,但心底里还是将对方视为弱者的吧。这个时候,平等就已经悄悄地分崩离析了。
南部联邦的女人们也许是最幸福的一群女人。盛世年华,男人们围着她们转悠,想方设法逗她们开心,细致入微地考虑到每一个可能伤害到她们脆弱心灵的细节;战火纷飞,男人们在前线与蛇虫鼠蚁、肮脏疾病以及敌人战斗,到了后方也要费尽心思安慰她们,给她们勾勒出一个充满了希望的未来;重建时期,男人们放下身段和偏见,用细嫩的手从事粗笨的活计为她们努力撑起一片安逸的天空,并时时准备着为了她们的名誉而放弃生活乃至生命。——但同时,这些女人们也放弃了某些东西,某些从未出现在她们字典里的一个词:平等。
《圣经》中说:“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因为丈夫是妻子的头,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他又是教会全体的救主。教会怎样顺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样凡事顺服丈夫。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
现实故事的最后,南部联邦被北部联邦占领了,同化了。北方人、南方人、黑人,以及来自世界各地的人都生活在一起。平等和爱护同时出现,共存于这个世界里,每个人各取所需。
这两样东西,原本没有孰优孰劣,孰高孰低。选择平等,追求平等,便自愿舍弃掉被爱护的权利,寻找一个不依赖他人便能活得尽兴的方式;选择爱护,愿意被爱护,便扔掉脑袋里关于“平等”这个人造词的妄想,安安心心过着弱者被保护或被欺辱的生活。当然,也有人在这两者间徘徊不定,既希望被人们平等看待,又渴求得到他人的爱护——这在根本上矛盾的二者,只会给难以取舍的人们带来更多的自欺欺人和疑惑困扰吧。
但以个人观点看来,平等作为一个人造词,本身就是一个虚幻的存在。
何为平等?是让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享有同样份额的权利,即便有些人勤恳有些人懒惰?还是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并让聪明且奸诈的人用智慧和手腕获得更多的权利? 所谓人人生而平等,也只是个空洞的宣言罢了。也许在上帝眼中,我们是平等的;但在人的眼中,乞丐和富翁永远不在一个世界里。
平等是弱者的武器。每一个人,既是强者,也是弱者。只要世界上的差距存在一天,这样的双重性就不会消失,而对于”平等“这样不切实际却深沉的妄想,大概也将这样持续下去。

斯嘉丽看到现实,于是拿起恶魔的叉叉,追寻天使的愿望,只是撒旦的魔杖对任何人都是一样的锋利,朝向目标的挥舞依旧会伤害那些无辜但挚爱她的人们。在通向梦的路上就算一定要人挡砍人佛挡伤佛,也要不时回头,看是否在被恐惧与欲望蒙了眼的过往中丢掉了真正的感情。显然梅兰妮和瑞特以及阿希礼都被刺到了。
只是瑞特靠的是和斯嘉丽一模一样的倔强和精明作为护身盔甲,仍能一路相伴左右不离不弃,直至最终斯嘉丽到达她所认为的人生巅峰,瑞特开始以为在没有任何事物可以威胁到斯嘉丽时,她会脱下盔甲,向自己袒露不含算计的爱情,所以才会觉得她是个小姑娘,愿为她争取整个世界,然而随着人生旅途的展开,他发现斯嘉丽不仅仅是个性,更是固执,是在安全感极度匮乏下的一种强硬,想要一切(在他看来,尤其是阿希礼)的控制欲。可是他已无法抽身,试图离开却被爱吸引。
而梅兰妮靠的是道义,如果说瑞特拥有盔甲,那么梅兰妮只是拥有光环。她世俗眼里的所谓灵魂是没有丝毫保护便迎着斯嘉丽就上去的,所以她在世俗眼里受到斯嘉丽的伤害。然而她的灵魂实际上是在信念的光辉下生长的,所以看似柔弱却永远无法被划伤分毫。她看到的或许并不是事实,只是按照纯粹的善良世界应该长成的样子,一切的不友善行动都会被她用来做好的解释,即使最终去世时依旧安详。
这个人物的矛盾在于,如果她是真的没有“见过一切罪恶”,那么不可能真实存在于这个污水横流的世上,而只应是“一个传说”,这大概也是作者的看法;而如果她非常清楚斯嘉丽的所作所为意味着什么却依旧对她好,那么只能说这个人的城府不是一般的深,受害者,宽容者,优雅者,背后或许是一个阴谋者——知道阿希礼的软弱和无能为力,斯嘉丽的精明和一往情深、却又不会多想这份感情的真实性,瑞特的愈陷愈深和最终的消耗殆尽,市民的愚昧无知和陈腐八卦,于是用这一切成就了自己的“一面旗帜’的形象和这一干人等最后的尊重和愧疚。现实生活中如若有类似人物出现而又不是特蕾莎修女,那么更可能是后一种。
阿希礼靠的是规则。规则即是一条锁链又是一个路牌,避免了软弱的阿希礼陷入感情漩涡葬送自己。他知道这一切在世俗眼里意味着什么,没有瑞特的勇气去彻底决裂,也没有梅兰妮的勇气去彻底坚守,只是以为隐藏可以度过一生。隐藏始终如那个冬季在沼泽地上的火热爱情,隐藏如最开始战地上给梅兰妮的书信中的清醒,隐藏了真实的愿意过梦幻般诗意生活的自己。于是他和梅兰妮一起生活却忘不了斯嘉丽,和士兵们一起参军却知道必败的结局,和大家一起战后重建却根本应付不了新的局面。最后疲累的回到家里,却发现一直以来隐藏背后的支持已经不复存在。“梦破灭了”
所以看看这些人的结局。盔甲总有划破的时候——如果你陷入爱情无法躲避撒旦的锋利;光芒总有熄灭的时候,如果你一直操劳肉体无法支撑;锁链总有断裂的时候,如果你的欲望之刃不停打磨。
最后来说斯嘉丽。她的不停的追逐源于现实的逼迫,梦想的渴望,而基础却在于自身的钝感力。她与上述人物不同的地方在于她的精明完全体现在生意和应酬上,却不愿花时间想想这个世界。上诉三个人都在按自己的方式理解世界与别人,而斯嘉丽根本不愿去理解,只想通过一系列看到学到的操作去获得想要的成果。“就像数学公式一样”。所以“得到了整个世界,却失去了自己”。
其实每个人的一生或多或少都拥有这四种性格,自我,道德,躲避和冲劲。但其实想清楚这辈子怎样活,最重要的是什么的,并不多。大多数的我们只是像斯嘉丽一样在现实鞭打下盲目狂奔,或是一味躲避。
所谓人生短暂,莫忘初衷。可一定要有初衷才行。
(不妨再去看看续作《斯嘉丽》)

当郝思嘉告诉白瑞德她已经再次怀孕时,白瑞德怀疑地问那是 谁的孩子?郝思嘉在羞怒之下欲打白瑞德,却不慎滚下楼梯引起流 产。白瑞德感到内疚,决心同郝思嘉言归于好,不料就在他俩谈话 时,小女儿邦妮意外坠马摔死了。与此同时不幸的事也在另一个家 庭里发生,韩媚兰终因操劳过度卧病不起。临终前,她把自已的丈 夫艾希利和儿子托付给郝思嘉,但要求她保守这个秘密,郝思嘉不 顾一切扑向艾希利的怀中,紧紧拥抱住他,站在一旁的白瑞德无法 再忍受下去,而转身离去。面对伤心欲绝毫无反应的艾希利,郝思 嘉终于明白,她爱的艾希利其实是不存在的,她真正需要的是白瑞 德。
当郝思嘉赶回家里告诉白瑞德,她是真正爱他的时候,白瑞德 已不再相信她。他决心离开郝思嘉,返回老家去寻找美好的事物, 被遗弃的郝思嘉站在浓雾迷漫的院中,想起了父亲曾经对她说过的 一句话:“世界上唯有土地与明天同在。”她决定守在她的土地上 重新创造新的生活,她期盼着美好的明天的到来。

“他从来就没有真正地存在过,除了在我的想象中。”她十分疲倦地想。“我所爱的只是一尊自己虚构的偶像——没有生命和灵魂。我给它做了一套漂亮的衣服,然后就爱上它了。当维希礼骑着马走来时,是那么英俊潇洒,风流倜傥,我便把那套衣服给了他,并不管他合身不合身,最重要的是我不肯看清他到底是怎么一个人。我一直爱着那套漂亮的衣服——没有爱他本人。(p.950)
雾中花水中月,斯佳丽爱上了她对维希礼的想象,自己和自己谈了场恋爱,错失生活中真正的幸福。她的遗憾应和了老掉牙的“怜惜眼前人”的理论。但似乎也并不止于此——不是所有的眼前人都是你的瑞德,要找soul mate先得弄明白你的soul是什么,他的soul是什么。即使知道了这些,年轻的生命中,某些盲目的瞬间可能也会因短暂的幸福爱上不应该的人,虽然你隐隐预感到你们并不合适或是未来渺茫。
悖论在于,在寻找自己的旅途中,我们的心必然更加敞开,变得更加敏感。过度复杂的头脑,极细腻的感情,一个小石块都可能激起一片涟漪——因为我们害怕自己像斯佳丽一样忽略了这些重要的带有预言性的小细节。所以,我们走向另一个极端——自作多情,错把he is just not that into you当作此生挚爱,丰富的想象力在爱的催化下麻痹了神经,使我们陷入宿命般的轮回——自己和自己谈恋爱,泡沫粉碎,然后我们再次失恋了。
八年前初读,读出了悲剧,八年后却读出了悖论。二者的区别在于,悲剧可以人为避免,悖论却无可逃脱。碰见可笑的悖论,那就使劲笑笑吧,笑完了就过去了。特别是对于我这种想象力丰富的精神洁癖。嗨,take it easy,别自作多情,带着怜悯又无情的心,像上帝爱世人一样温和对待路人甲乙丙丁。相信瑞德即使是在麻痹自神经的情况下也能让我们感受到触动。细腻的心需要定时麻痹,才能保护好自己呀。
一二年六月十九日,写给自己的话。

几年前读的这本书,发现现在还对瑞德那句“世上再坚贞不渝的爱情也会因为得不到回应而消失殆尽”铭记于心。不知道现在写这个书评是怀念那时的岁月还是怀念那时爱读书的自己。飘,fly in the wind.一直就觉得斯嘉丽怎么就那么傻,直到瑞德已经伤透了心,她才明白自己一直爱的是瑞德,可惜,一切都不能回去。这是一本让人读了让人很感遗憾,但同时又舍不得放下的书。

中招考试后的那个暑假,懒洋洋的午后,宽大的凉席,近三个月的假期让我有时间翻看这么厚的大本头。那个时候我的脑子还没废掉,每次看到对农场,对庄园对亚特兰大的描写,我的脑子都能构思出一幅美妙的画面。主人公斯佳丽不是我的菜,甚至很讨厌她,一个女的怎么能这么虚荣呢,她那样利用男人和一个bitch何异,一个母亲怎么能不爱自己的孩子呢......后来大学后接触的东西多了些,才了解这其实才是人的本性
看完第一遍,还是对简介中的“斯佳丽和巴特勒的爱情家喻户晓”感觉好奇怪,我怎么没看出点一点爱情在里面。也是,话说我看得第一本长篇小说《美女魂》是在小学三四年级的时候,讲春秋战国时期息国的息夫人,讲她如何美丽,讲她和息侯如何恩爱,讲她被楚王掠走后如何坚贞,对常年受中国式爱情故事熏陶的我来说,爱情就应该是这样的,你斯佳丽和艾希礼算什么爱情,你斯佳丽和巴特勒又算什么爱情。如今长大后才发现,中国文学中的爱情真是让人羡慕,爱恨都是那么简单和直接。
说来这本书对我的意义完全是对世界的重新认知和思考,南方人在战争前的自负和战争中的悲壮,艾希礼和巴特勒在战争中的选择,战后斯佳丽的手段和坚强,甚至里面的那个红头发妓女、黑人奴隶、伤残大兵的所为,都给十三四的我很大的震撼和启发,让你思考很多东西,价值观念世界观念之类,我想这应该就是好书的魅力所在吧,这是那些励志成功学书籍所完全不能给的。我自己看书不多,译林出版社列出来的世界名著我看得十分之一都不到,日常消遣的武侠爱情小说杂志之类的不算,我觉得稍微看了点大本头的书的人对市面上流行的励志成功学书都会嗤之以鼻,这是酒精勾兑酒和陈年老酿之间的区别。
最后想说一下书里两个让我敬佩的女性:斯佳丽她妈(时间久了,忘记叫什么夫人了)和眉兰。还有让我讨厌的一段:在逃离亚特兰大的时候巴特勒出于热血和荣誉抛下一车弱小去战场,美国个人主义里面的装bility

最近不是一般的忙。忙论文,忙考试,忙四级,忙剧本,忙策划书。可是我就是不愿意放下手中的书,不愿意放下我一直挚爱的书。一直很爱看书,无论是散文,杂文,还是小说,我一直都喜欢,而高中太忙了,实在没空看书,所以现在,我似乎在把高中三年空白的书期给补回来。哥哥他们很不解为什么我爱看小说,全然不能理解我能在小说里得到些什么,他们真认为我读小说的兴趣就和看那泡沫剧的兴趣一样,没有价值,耗时间的。其实并不!我爱看小说,我爱看别人的故事,我爱看离我遥远的土地上发生的故事,就像我爱旅行一样,铸造自己的价值观,铸造自己的世界观。。。其实,也不用说那么多,反正我就是喜欢读书就对了,你管我干嘛喜欢==
【Gone With The Wind】记得我读小学五年级的时候,看过这本书,混混沌沌地看,看了一点点就放弃了。那时候看这书完全就是为了虚荣心吧,当老师问到谁看过的时候,能够举起班上唯一的手;当同学都在写神话故事的读后感的时候,我能够把飘的读后感写出来,这对那时的我是自我感觉非常荣耀的事。但是,它对于小孩来说,或许实在太干涩了吧,像放久了的馒头一样,又硬又干,难以下咽,里面的美国南北战争离我们这样的遥远,里面的文化背景又是那么的陌生,甚至一大串的人名也很难让孩子记住。所以,当时,也就没有坚持看下去。
几乎是十年后了,大一的我,重新捧上这本曾经让我觉得乏味的书,至于原因,大概也忘了,反正在看完【基督山伯爵】这样的长篇后,就马不停蹄地看起【飘】。【基督山伯爵】是一本很好看很好看的书,而【飘】却让我觉得甚于【基督山】。
斯嘉丽,这样的主角和基督山里的唐泰斯不一样,基督山的主角虽然要复仇,可是他是大爱的,他是发自内心的善良的,他只对自己的仇人不留余地的伤害,对那些有恩于自己的人,他是非常非常的用心去偿还自己的恩情,并不只是用钱。而斯嘉丽,她,毫无疑问是一个自私的女孩,她毫无疑问并不是一个Lady。
她不是一个好妻子,她前后嫁给了三个男人,却没有一个是因为爱,所以结婚的。她甚至抢了自己妹妹的情人。还一直自以为爱着对她最好的玫兰妮的老公。她不顾自己丈夫的感受,不顾舆论压力对自己的家庭的影响,鹤立独行,我行我素。
她不是一个好母亲,她前后生了三个孩子,分别是三任丈夫的孩子,可没有任何一个是她怀着渴望带来的,她不愿意怀孕,不愿意生孩子,即使生下来了,也并没有去呵护他们,长子怕她,二女儿书中甚少提到,而至于美蓝,或许是因为有瑞特的宠爱,所以斯嘉丽对她的关怀并没有让我看出来太多。或许她不是一个坏母亲,但至少她也并不是一个孩子眼中的好母亲。
她是奸商,把坏木头销给别人,她还雇佣犯人来工作,间接地让他们饿,让他们拼死的工作。
说了她那么多坏话,可我还是爱她。爱她的勇敢,爱她的直率,爱她的“善良”。这里的双引号并非反义,而是着重。或许会问哪里善良了,其实她是善良的,她的骨子里还是很善良的。
她帮玫兰妮,帮她差点丢掉了自己的性命。甚至,她还不让自己的妹妹们到亲戚家受到侮辱,她自己下地干活,手起水泡,瘦了,脸色发白,她也在所不惜。她也不会让黑人受到侮辱,她告诉那些北佬们,告诉那些提包客们,黑人,是她家的人!甚至对犯人为她干活,她很愧疚,她发现工头从犯人的伙食里抽油水,让他们吃得不好,一个个瘦骨嶙峋,她大发脾气,她让厨娘做火腿给他们吃;她最困难的时候,在塔拉庄园的时候,她仍旧接待那些士兵们,让他们可以吃,可以睡,可以安稳。其实,斯嘉丽,真的算得上是个善良的人。
她很勇敢。她曾经是一个千金,所想的是怎样让身边的男孩喜欢她,怎样才能得到漂亮的衣服,她的手曾经是那样的白皙;但战争爆发后,她一直面对现实,她逃亡,她或许哭了,但她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充满希望,在绝望的时代里,在绝望的环境里,充满希望。她撑起了整个家,有条不紊地安排他们做事,也从不让自己歇着,她不让玫兰妮拖着瘦弱的身子下地,她为家里的人寻找食物,她也为家里的人杀了一个北佬,她在战乱里面依旧站起来了,腰板挺得直直的,不想阿希里,他的世界已经倒塌。斯嘉丽的世界仍在重建,在蓬勃的再生长!
而至于她的爱情,她一直直率,或许不是对别人,但至少对于自己,她很直率。而在这,我也在想爱与被爱。被瑞特这样的爱着的她,不知道自己对他的爱,不知道自己对他的依赖,斯嘉丽和瑞特他们是这样的般配,他们却依旧没有在一起,美蓝的死,和瑞特到最后的放弃,让我在想爱和被爱,到底谁更幸运,到底谁伤得更重?为什么他们明明相爱,最后却还要落得这样的结局,这是现实的,是真实的,真实到有点疼痛,真实到让人痛心。
【Gone With The Wind】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哈,不知道有几个人会看完我这篇乱七八糟的东西呢,不过已经一点半了,明天一早还有数学课啊,坑爹。但是刚刚的确觉得要一吐为快,所以就不管时间了。
恩恩,该睡了,虽然快考试了,可我还是会继续看其他书的。嘎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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