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看小说听故事,常常会碰到这两句话:花开两朵各表一枝;预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现在的小说已经到了更高的境界了:花开七八朵各表一枝;预知后事如何且听下下下下回分解。特别是《冰与火之歌》,分开这么多人物角色同时进行,轮换一次角色要到好几回之后了,要追看喜欢的角色来真是欲罢不能。
Now it seems like these.
The Imp prepared well for war.
Renly's camp seems fun until his brother is there.
Jon's gonna fall in love, maybe with a girl who is preganent and with a child that belongs to her father.
Forgive me, but WTF !!!
Arya falls into the hands of the Mountain.
Sansa is still stupid enough, but the Hound seems a good guy.
And here I am, in the mist of the story. It's a jungle. If it had been a crossroad, there's always a choice.
Yet it's not. Not so simple.
Life is just nasty and brutal. like someone said.
It truely is. When the tide comes, it comes anyway. Just be prepared to be washed away, assuming the worst yet hoping for the best...
I've only covered 1/4 of the book.
I know I was not the one to judge this book and this series (since I haven't finished it).
Yet I still wanna say sth. bout the The Imp.
He is not the adorable figure here. No good-looking, nor cute, and the words came from him sometimes even disgusting. However, he is now the hand of Joffery the King and run the business with Cersie(Oh I can never spell their real name, forgive me). He is sly, but able to work with Varys and try every means to bend others' will to his own. He is the one should be King.
Let's see what will make a good king. Cruel (u just have to do it at times), Smart(of how to use people), Considerate (of ever subtle detail) and so on and so forth.
A good man like Lord Edward Stark will never be able to live among the wolves. He stood there like a lamb, so venerable and so innocent, and beheaded. That's what a real world is like.
Back at The Imp, he knows when to provoke his enemy and be done with them, when to withdraw from a perilous situation, and even enjoy his life in everyway he can.
I do love this book, cause it brings out the real world, not playing us with some kind of revivification and hollow words of all good men will make good end.
只用了3天就读完了第二卷,所以说我只是太想知道故事以至于草草的把这本过了一遍。读完之后只有一个情节和一个人物让我映像深刻,情节是我无法相信布兰和瑞肯的头挂在了临冬城,无法相信他们死的那么无足轻重,以至于看到那里纳闷的难以附加,前面对布兰的铺垫算什么?我对自己说:“什么烂书!”好在没烂,他们没死。
而那个人无疑就是小恶魔提力昂.兰尼斯特。和罗伯在第二卷里全是别人的描述不同,提力昂在第二卷中笔墨颇多而且有了男一号的趋势。其实在至今已登场的人物中提力昂是最奇特的一个,除了身为侏儒而且姓兰尼斯特以外,在第一卷的结尾他的一切都是迷:小恶魔的绰号是因为他做了什么才有的?他的父亲,西境守卫,权势熏天的一方割据究竟怎么看待这个儿子?在詹姆看来小恶魔是他的弟弟还是说在他眼里他们只是同姓?这个没有自己势力,没有荣誉,没有利剑的聪明侏儒被他爸爸派去代替自己当首相究竟是对他的承认还是利用聪明人而已?最后,小恶魔在列王的纷争中能怎么游刃有余?除了他没人有这么多疑问。我以为第二卷会有答案,结果一个都没有。
最难以猜测的四个人是提力昂,布兰,詹姆还有删沙。布兰的故事在第二卷的结尾才步入正题,詹姆完全打了整整一本书的酱油,而删沙,我无所谓,希望她给我惊喜。唯一的提力昂在第二卷里做的唯一的事就是防御临君城和排除异己,前者他费尽全力结果还是捉襟见肘,后者他千算万算却忘了不起眼的人里才会有真小人。这个“鞠躬尽瘁”的首相大人在第二卷里什么好处都没有得到反而失去了鼻子。但我却觉得,他从痊愈下床之后别人就会明白,小恶魔从此拥有别人难以想象的能力。俗话怎么说?失败奈成功之母。而这次失败会是小恶魔成功的关键。
无意中看到HBO又出了一部新电视剧《权力的游戏》。素知HBO出品,必属精品,恰巧那几天生病,闲来无事,便从风行上下来看看。一下就被其宏大的场面,鲜明的角色,细腻的描写,曲折而又感觉真实的情节等等所吸引,一发而不可收拾,两天一口气看完。之后意犹未尽,便迫不及待的捧起第二部《列王的纷争》。想知道,正直的艾德被砍头之后,临冬城会有何反应;想知道,可爱的阿丽娅有没有成功逃出君临;想知道,布兰残废之后是如何生活的;想知道,琼恩在长城是如何作为一个守夜人而战斗的;想知道,可怜的珊莎在君临有没有受苦受累;想知道,丹妮莉丝和她的小龙们在东方的遭遇……
终于看完了这部书。发现书中的故事同样精彩,尤其是老马对人物的心理描写和对场景的细节描述,感觉很真实。看着一页页的文字,脑中想着电视剧中具体的人物形象,仿佛一幕幕的画面浮现在眼前,深深的被老马所创造的魔幻世界所吸引。下面通过本书和网上的一点剧透,简单说一下关于书中主要的几个人物的看法。
艾德:虽然艾德在第一部就已经去世,但在第二部中仍然经常被提及,在凯特琳的回忆中,在史塔克家六个孩子的思念中。他和劳勃、琼恩艾林在书中算是相当奇特的人物了。三个人都骁勇善战,一起反抗疯王伊里斯二世的暴政,并重新统一了七大国,创立了拜拉席恩王朝。然而,三个人却都正直,视名誉高于一切,又都几乎不懂政治---居然都死在了只有点小聪明的瑟曦手里,当然还包括詹姆,瓦里斯,小指头,派席尔大学士等人,不能不令人扼腕。妄图保持正直,不懂政治,不通权术,在踏入宫廷之中的那一刻就代表着灭亡。所以,像艾德那样的英雄是当不了王或首相的。珊莎眼中真正的骑士已经死去,下一个真正的骑士在哪儿,来拯救这个失去骑士精神的大陆。
凯特琳:这是一个悲剧的角色,作为一个伟大的母亲和妻子,承担了太多的苦痛。丈夫被人残忍的砍了头,长子成长为一个真正的王,却不是以前那个单纯的儿子了,次女处身虎穴,幼女生死未卜,次子残废,后来传闻两个小儿子都已被曾经的养子杀害,父亲濒死。惨!听说后来变成了冷血的只知复仇的石心夫人,哎,都是命运给逼的,或者说是被老马的各种虐造成的。值得一提的是她的性格,——足够明智,却没有卓越的能力,有点像我啊,呵呵。所以她才会劝阻儿子罗伯放席恩回到铁群岛,才会在其弟艾慕德的节节胜利中感觉潜藏的灾祸;也所以才会前往劝说蓝礼的任务中一无所成(虽说主要是客观条件——蓝礼和史丹尼斯的矛盾造成的,对比是小指头对提利尔家族的游说),所以才会对艾慕德抗击泰温没有多少帮助……
罗伯:不知为什么,老马对史塔克家的大公子着墨很少。罗伯发动对君临的战争,刚开始可能纯粹是为了报仇,之后透过他展现权力的手段可以推断,他对权力的渴望变成其前进的主要动力了。罗伯年纪轻轻就有出众的领导能力和军事才能,不愧为史塔克家的后代。但不具其母的远见卓识,妄图以北境区区两万兵力与兰尼斯特对抗,并不思联合两个拜拉席恩,又不具识人之明,致使铁群岛和恐怖堡有可趁之机。
珊莎:之前是个青春可爱的少女,可很多普通女孩一样,梦想着嫁给王子,将来定是个标准的淑女。但是,她被命运(老马)捉弄了,亲眼目睹自己的王子命人砍了自己的父亲。
之后,在瑟曦和小乔的淫威之下,表现的还不错,为以后跟着阴谋家和经济学家小指头埋下伏笔。
阿丽娅:在老马笔下如精灵般可爱。仅仅十岁就经历了很多苦难,却没自怨自艾,心中有很多仇恨,却又不失纯真失去自我。甚至到最后还亲手杀了一个人,果真是当杀手的料,果敢决绝。和她一起的劳勃的私生子詹德利不知有什么样的命运在等着他。
布兰:第一季中,不知导演从哪儿找到的小正太,连我这个平时喜欢小萝莉的都觉得他太可爱了。然而,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使其残废。可以推断,这个世界里,为了维系平衡,不会存在大规模杀伤性魔法,更多的肯定是辅助系或治疗系的魔法,即便像史坦尼斯的“影子杀手”,肯定也使他自己付出了不为人知的巨大的代价。
瑞肯:才四岁,就没啥说的了,盼望他成长。
琼恩:他是各方面都比较完美的一个,期待他在第三部中和火吻而生之间爱情。
史塔克家的六个孩子是这个系列的核心人物,都注定要有不平凡的人生。罗伯主群体力量(军事),数百年之后再次使史塔克成为北境之王,在战争中有出色的表现,年纪轻轻就锋芒毕露,闪现了其耀眼的光华,完成了其历史使命,所以,早逝了。珊莎主智慧的力量(权术),刚开始只是个单纯的少女,先后遇上了提利昂和小指头,注定要超越他。阿丽娅主个人力量(武术),无面者是个神秘的刺客组织,不知道是不是类似于刺客信条中的刺客联盟,在历史长河中发挥着自己的作用。布兰主自然力量(魔法),感觉他会成长为指环王中类似于甘道夫的伟大的魔法师。瑞肯主荣誉的力量,也许他会成长为一个真正的骑士,继承其父的意志,成为下一个临冬城城主,甚至是北境之王。琼恩主意志和责任的力量,不管他是艾德的私生子,还是莱安娜和雷加的儿子,相信他作为守夜人的职责会永远不变的,注定在日后抗击野人和异鬼的战争中发挥重要作用。他们依次都会离开维斯特洛大陆(或长城之外),若干年后,当他们都返回时,注定要给七大国带来变革,并拯救世界。
丹妮莉丝:坦格利安最后的传人,龙之母,卡丽熙,风暴降生,不焚者,说不定她能重振坦格利安家族。正是她的龙把魔法重新带回人间。但是她和延续血脉呢,琼恩?乔拉•莫尔蒙(肯定他就是那个为爱而被判丹妮莉丝的人)?
“小恶魔”提利昂:很出彩而又有些悲剧的角色啊,继承了其父泰温的智慧,却矮小丑陋,又还算善良,有爱,正直,这几个特点完全不同于家族里的其他人。曾经他曾说过,有时非常羡慕其兄詹姆的率性而为。
席恩整个就是个悲剧。戴弗斯一直都保持着普通人的那种自卑,忠诚,正直和明智。詹姆率性而为,光明磊落,帅,钟情,只可惜爱错了人,应该也是个悲剧。瑟曦是个有点小聪明的荡妇。乔弗里才是个真正的小恶魔。托曼降生在兰尼斯特家,也注定是个悲剧。弥赛拉说不定在多恩会大有作为。泰温有大才,却刻薄狠毒。猎狗在君临之战之后不会死吧。。。。。。
今天有胡椒碎羊肉和装了蘑菇、茴香与洋葱的烤海鸥
而葛雷乔伊家族的族语则傲然宣称“强取胜于苦耕”
“逝者不死,”叔叔应道,“必将再起,其势更烈。起来吧。
“男人从大海捕鱼在土地耕作然后死掉,女人躺在鲜血与苦痛的床铺上挤出短命的孩子。日升月落,风潮依旧,诸岛便是神所创造的模样。”
“大海洗去了我的愚昧和虚妄。侄儿,过去的我已经淹死了,他的肺里灌满海水,鱼儿吃掉了他眼睛上的鳞。当我再次站起,眼睛便看得清楚了。”
“史塔克和那个砸破我城墙的劳勃,他们两个都死了。我发过誓一定要亲眼见他们进坟墓,现在果真如愿以偿。”他皱起眉头,“可遇上湿冷天气,我的关节还是会痛,和他们在世时没两样。所以到头来这有什么意义呢?
卓戈卡奥到死都没剪过头发,没几个人有这般能耐。
“我活着,只希望见她开心,所以我大老远从旧镇聘来一个新厨子,又从兰尼斯港找来一位竖琴手。金匠、珠宝匠、服装师,她要什么我都成全,却怎么也不够。
又有哪个男人比得上至死发辫未剪,如今以群星为卡拉萨,奔驰在夜晚国度的卓戈呢?
真是些有趣的东西:甜睡花和龙葵、罂粟花奶、里斯之泪、灰蕈粉、附子草和鬼舞草、石蜥毒、瞎眼毒,寡妇之血……
“噢,没错。”提利昂嫌燕麦粥太稠,且缺了奶油和蜂蜜。
她备下一大块鹿腿肉,两只淋了桑椹酱的填鹅,还有——”
“——她女儿。”提利昂嫌恶地说完。自他抵达红堡的那一刻起,坦妲伯爵夫人便穷追不舍,轮番祭出鳗鱼派、野猪肉和美味的奶油浓汤当武器
她的早餐是橡子糊和一把甲虫。其实只要习惯,甲虫并不难咽,蠕虫就困难多了。但再怎么难吃,总比天天饿肚子好。甲虫很容易找,随便踢翻石头就有。艾莉亚小时候,曾有一次为了看珊莎尖叫,故意吃下一只甲虫,所以如今再吃没什么障碍
人们端上韭菜烤野牛腿,塞满胡萝卜、培根和蘑菇的鹿肉派,涂了蜂蜜和丁香的羊排,五香鸭子,胡椒野猪肉,烤鹅,烤鸡串和鸽子串,大麦墩牛肉,冰冻水果汤。。威曼大人从白港带来二十箱封在盐和藻类里的海鲜:白鲑和螺蛳,螃蟹和蚌贝,以及蛤,鲱鱼,鳕鱼,鲑鱼,龙虾和七鳃鳗。四处都是黑面包、蜂蜜蛋糕和燕麦饼干,芜箐、豌豆和甜菜,大豆、南瓜和红色大洋葱,还有烤苹果,浆果饼和烈酒煮梨。每张桌子的盐碟旁都搁着轮轮雪白的干酪,一壶壶加了香料的热葡萄酒和冰镇秋麦酒则在席间传来传去
他还差人把糖果给阿多和老奶妈带去,不为别的,只因他爱他们。
人们首先享用了烈葡萄酒煮的梨子,接着是滚盐炸脆的美味小鱼和填满洋葱、蘑菇的公鸡。随后是大块烤得棕黄的面包,堆积如山的芜箐、甜玉米和豌豆,上等火腿和烤鹅,一盘啤酒和大麦燉的野鹿肉装得满溢。至于甜点,卡斯威男爵的仆人们端出一碟蝶由城堡厨房精制的糕饼,有奶油天鹅,糖丝独角兽,玫瑰状的柠檬蛋糕,加香料的蜂蜜饼干,黑莓馅饼,苹果酥,黄油乳酪等等丰盛的晚宴并未提振凯特琳的食欲,但眼下,她的使命成功与否全赖于她的坚强,丝毫不能展现脆弱。
提利昂回想起前两任首相,他们显然对姐姐的阴谋诡计准备不足。这很自然,他们那种人……太过正直,难以生存,太过高尚,不愿欺骗,瑟曦每天都在吞噬这样的傻子。想要对付姐姐,惟一的方法就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而这种做法史塔克公爵和艾林公爵又不屑为之。所以他们进了坟墓,而他提利昂•兰尼斯特却过得生龙活虎。他这双发育不
良的短腿所跳的舞或许会让他成为丰收宴会上的笑柄,但对这种舞,他可是驾轻就熟。
虽然雪伊只是个妓女,但我仍会以我的方式对她忠诚。
如果说君临城最后被保住还在意料之中的话,那么临冬城被波顿的私生子一举焚毁,估计是谁也想不到的事情。
列王的纷争,还是以小乔的胜利为终结,至少到本书结束为止是这样。蓝礼和斯坦尼斯相继惨败,罗柏则丢掉了整个北境。
叙事还是这么残酷,不过还好,五个小娃还没事。
提利昂大放异彩,罗柏国王还是神龙见首不见尾,至今未尝一败,当然这是说战斗中,在战略上是一败涂地了。私生子的故事就像慢慢熬煮的美酒,愈加香醇。最终,布兰和瑞肯也分离了。六个人天各一方。
开始读第二卷,平心、客观地阅读,剥离阅读时的主角带入感,用当事人的视角分析言行,畅快淋漓。
只是某些人的历程推进太慢和烦闷了,尤其是布兰和囧恩,最喜欢小恶魔的视角,亦正亦邪?或者恶人阵营里的天使?
卷二更像是一部缓冲,卷一是一部开篇,卷二是发展,到了卷三,我们才能看见真正的高潮。
戴佛斯和席恩这两个pov是亮点大大扩展了我们的视野,临冬城的陷落和艾利亚的流浪更像是两个伏笔。
随着五王之战中第一个倒霉蛋蓝礼和他老哥的陨落,读者可以冷静的期待马丁还会给我们什么惊喜——众所周知,下一个玩完的萝卜。
不知如何来形容这本书,在这个充斥着滥俗科幻的文化环境中,冰火就像一盏明灯,指引着更高的天空,酷爱中世纪般的冰冷,爱那挣扎中生存的勇气!凛冬将至!
拿起来绝对吸引你,但是一放下也可以就不去看 这就是好莱坞编剧范儿
不管如何 我是要把这部书看穿的
大雪纷纷而下,平原上筑起水晶城堡。
总的来说,第二卷果然不及第一卷好看,但是第二卷终于有得萌了!
看第一卷的时候,被长城边的北境风光所吸引,然而第二卷的重点不在北境。虽然大方向上我仍然是不折不扣的狼派,并且满心期待着艾利亚和娜梅丽亚的重逢,但是第二卷里有着非常非常萌的新角色啊!
贾昆赫加尔,毫无疑问是个化名,就像他那张假脸一样没有意义,自称从不用“我”,只用“某人”。温文、残忍,又难以捉摸,却对我们可爱的艾利亚有那么一点点的忠诚。Valar morghulis,浪子对小女孩的誓言,哦太萌了!
除了这对很可能不是CP的CP,好像实在没什么CP好萌的。劳勃国王的弟弟个个都是比哥哥还要笨的笨蛋,蓝礼虽然讨人喜欢,却没想到死得那么快。美人布蕾妮稍有萌点,但是加上提利昂的话我萌的角色似乎都没什么漂亮脸蛋。琼恩在第二卷里也不太萌,布兰则惨得不像话,总之第二卷除了艾利亚,冰原狼家族都没有什么好运气。
而默默从萌度底层往上窜的,是狮子家的詹姆。兰尼斯特的姓氏本就动听,血液里流淌的是高贵和傲慢。虽然是第一卷一开始就出场的角色,然而出了一副好皮相和傲慢残忍以外,感觉上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野心勃勃的“弑君者”。他的情人姐姐虚伪而狠毒,而他则“为了爱情”谋害了很有萌点的小布兰。这之外,形象基本停留在常年轻蔑的笑容和无谋之勇上面。但或许正如他弟弟所说,詹姆只是个随性活着的人。那种在囚牢里依然不羁的傲慢姿态证明他是一头货真价实的金色狮子,拥有着意想不到的单纯的执着。
但是这样就越发衬出瑟曦的讨厌了!
提利昂和姐姐的斗智斗勇妙趣无穷,但波隆大人实在是太无敌了!一个佣兵到底为什么可以这么傲慢!他跟提利昂的对话简直让我笑到抽筋!半人和姐姐关系恶劣,但和詹姆倒似乎挺不错,詹姆也很维护他。
话说第三卷有詹姆视角的章节了,天哪他怎么可以这么萌!哦,不要把他配给瑟曦,哪怕是布蕾妮也可以!
呼,好畅快!两天看完了《冰与火之歌》的第二部,在班车上看得快咽气,风驰电刹李师傅实在是飞车门的教头,这车厢就好像奔跑中的高达座舱一样,人都晃成鸡尾酒了……下次绝对不能再干这么伤眼睛的事情。
马丁是强者,译者也是比肩的强者,话说这文字也并不见有多华丽,扔小学三年级生就能一路磕巴着啃完,可就是有莫大的魔力,让我告诫自己“再看一章就睡觉”一直告诫到时针碰头分开又碰头分开。
随着御前首相大人的脑袋高悬枪尖,艾德视角消失,相应添了一个席恩。他的视角看着倍加难过,身为铁群岛的幼子,但作为养子(也就是人质)在临冬城度过了少年期,正好站在一个三夹板的位置,同时属于双方,又同时不被任何一方真正接纳,再加上他急于证明自己,结果就落得那么一个可悲可怜可笑的下场。扪心自问,若易境而处,搞不好我会表现地更歇斯底里,不过像偷袭临冬残害昔日同伴这种事情,我就算再歇斯底里也是没胆下手,估计就是怨念来怨念去,最后窝囊地放弃继承权宁愿跑回临冬继续当史塔克家的养子,日后当个没有领地的爵士,好歹有罗珀视为兄弟。所以说我这种人放小说里是出不了什么故事的,从头到脚都是路人甲乙丙丁的性格脾气。
兰尼斯特家族的主支血脉个个了得,小恶魔第一部就已经够耀眼,这部更加定乾坤,这个世界上大概只有另外两个兰尼斯特能治住他——泰温·兰尼斯特和詹姆·兰尼斯特,前者因为惧怕这个父亲,而后者,并非因为詹姆的剑,而因为詹姆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爱小恶魔的好哥哥。这位詹大爷虽然恐怖绝伦恶名布天下,可对家人却是一个赛一个的好,甚至是好过头好过界线,现在诸王群起逐鹿中原的状况,归根结底就是他对双胞胎姐姐瑟曦太“好”的缘故。
詹姆被囚,泰温远征,此次都没有太多露脸机会,所以这次第二耀眼的兰尼斯特是瑟曦太后。第一部里面的瑟曦还不是灰色的,从出场到结束,她都属于壁垒分明的黑色阵营,是那种天地重建都不可能翻案的反派角色,而且因为护崽心态强烈,而显得有些短视,只一味地溺爱混账儿子。小兔崽子乔弗里发疯到这种地步,除了一部分可能是近亲生子的基因问题外,她的教育方式绝对逃不了干系(其他两个孩子托曼和弥赛拉居然有那么正常健康的人格,简直是神迹)。
而在第二部中,瑟曦开始展现另一面,到最后君临被围困,贵妇人们躲在堡垒中簌簌发抖之际,她对珊莎说的那席话彻底改变了我的看法。不是只盲目赞叹儿子的母亲,不是只空有美貌任性妄为的贵妇人,而真正是当得起“全境守护者”称号的太后,掌控权术,深透人心,冷静坚强,而且高傲,不甘命运。
据说以后的故事里面还会添加詹姆的视角,很怀疑自己会不会投向兰尼斯特家族的立场,到现在为止除了乔弗里大脑缺氧小脑积水脊椎扭曲三周半无可救药之外,其他人都很吸引人——甭管是哪方面。
《冰与火之歌》 名言录
凡人终有一死。
恐惧比利剑更伤人。
凛冬将至
人唯有恐惧方能勇敢。
因绝望或是愚蠢所做的事往往十分相似。
计谋就像水果,需要时间酝酿才能成熟。
很多人宁可否认事实,也不愿面对真相。
我们生来便是为了受苦,而受苦会让我们坚强。
谎言能否不失荣誉,取决于内容与目的。
在战争中,总是无辜者受难最多。
勇气和愚蠢总是只有一线之隔。
‘静如影,轻如羽,迅如蛇,止如水,柔如丝,疾如兔,滑如鳗,壮如熊,猛如狼,不动如石。’水舞者的口诀。
永远不要忘记你是什么人,因为这个世界不会忘记,你要化阻力为助力,如此一来才没有弱点,用它来武装自己,就没有人可以用它来伤害你。
我以大地和河流的名义起誓。
我以青铜和钢铁的名义起誓。
我们以冰与火的名义起誓。
长夜将至,我从今开始守望,至死方休。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我将不戴宝冠,不争荣宠。我将尽忠职守,生死于斯。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上的守卫,抵御寒冷的烈焰,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眠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坚盾。我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国王吃席,首相拉屎。
乔佛里国王,罗柏国王,史坦尼斯国王都被放在一旁,只有面包国王统治天下。“面包”他们不断叫嚷,“面包!面包!”……
雷加战斗得英勇,雷加战斗得高贵,雷加战斗得荣誉,但是雷加死了。
飞行,都是从坠落开始的
最愚蠢的人通常也比嘲笑他们的家伙聪明.
有一次我砍了一个人的头,他自己还不知道,一直等他梳头的时候才掉下来
如果我回头,一切就都完了。
有的战争靠宝剑和长矛赢取,而有的
则靠乌鸦和纸张来赢取。
谎言能否不失荣誉,取决于内容与目的。
人们相信什么,那就是力量,不多也不少
——瓦里斯在和提利昂讨论什么是力量的时候说的
在权力的游戏之中,你不当赢家,就只有死路一条,没有中间地带。
——瑟曦
我们有能力去爱,那是对我们最美好的恩赐,却也是我们最深沉的悲哀。
读后感:
我丝毫不怀疑乔治马丁sama是只是借魔幻奇幻这些概念来阐述自己的东西。披着羊皮的狼真是太多了。江南的《缥缈录》其实是少年们的热血梦想,燕垒生的《天行健》也不过是楚休红大人的失败感情史加上失恋奋发综合征而已。每个作者都喜欢用这样或者那样的外皮,放进去自己喜欢的东西。还好这次不是第一次阅读这么多线程的东西。不至于像以前看《大唐双龙传》的时候,手忙脚乱的翻看前面的内容,年龄长了,也就知道所以的阅读技巧了。不会因为接不上而苦恼。其实说喜欢那个角色有些片面,每个角色都值得去尊敬。守夜人们,艾莉亚和珊莎,罗伯甚至布兰都让人觉得喜欢。私生子琼恩和他的狼可能是我最在意的,可惜,乔治马丁并没有把他当男主的意向,尽管我前两部里一直关注的就是他,到现在我应该十分感恩的说,马丁SAMA真是好心,没有把这他写挂掉,毕竟在守夜人的队伍里少一两个热血少年,是再正常不过的。这里的小朋友们都没有所谓的天赋。不会如同国内的YY小说一样,让小伙子身怀莫种之类。每一刀,每一枪,都要经过血的洗礼,都要经历冰与火之歌的考验。连6岁的小朋友布兰都要面对不能行走的人生后半生。还有什么不能面对呢?
史塔克的家训实在是有意义:凛冬将至。实在是没有想到第一部就死掉了首相大人和国王大人,这日子真没法过了。劳勃也就算了,为什么连艾德史塔克大人也要挂掉?所谓的乱世,大概就是这么灰暗而且道德沦丧吧。
换到我们去了这样的年代。看见发春起来像公狗一样四处留种的骑士,公爵,甚至国王们,肯定是要崩溃的吧。能坚持最后的公正,正义以及责任的貌似除了那几个铁卫,就只剩下守夜人了。在我买到的科幻世界的奇幻增刊里,看到守夜人那段誓词的时候,有些热血燃烧的感觉。上次有这样的感觉是在读“铁甲依然在”的时候了。转眼时光久远了。
至今没有看到龙的登场,可爱的小龙们,我可不想你们还没有登上战场,就挂掉啊。剩下的就是,屠龙者是谁,我们都知道过于强大的个人战斗力是影响平衡的。说起来难道真的有人能屠龙灭?马丁大人肯定不会像今何在当年做的一样弄一个模棱两可的答案吧?但愿不是。
琼恩的身世一直没有看明白,真不知道要何时才能让他登场。在面对龙的时候,白狼们,希望你们不要变身太离谱就好。
最后,千万别给我剧透,第三部我还没有看呢~我可不想提前知道谁又挂了。
马丁大人的恶趣味和罗森的差不多啊,养肥了猪,就要挥刀砍死。真是人性薄凉,铁血冰心啊。
《冰与火之歌·七神的巨龙》
楔子
“一个神灵好寂寞,两个神灵跳起舞,一个被另一个劈开,化成仨神灵,三个神灵生下四个五个神灵,五个神灵找到第六神灵,六个神灵开始东奔西走,驾着长长巨龙,穿越三千世界,寻找最后陌生神灵……”
乌鸦
已经过去几多寒冬?又将迎接多少考验?
无人知晓。神们亦然。
夜幕重重,冰寒似水,浇得停于陌客头顶的乌鸦直吐白气。它张大了嘴巴,却又没发出一丝声响。夜色阴郁,默声不语,这正是它的时刻。此时无人会来嘲笑它的等待。
它在等待着什么呢?也许会是其它的乌鸦。
它黑色的喙在陌客坚硬的青石脑袋上擦了擦,随后缩起一条腿来。它准备把小巧的脑袋伸进自己温暖的黑色翅膀中。夜再冷,再冷,再冷也浇不灭浓浓睡意长夏般热情的邀请。
接受邀请,否则永难前行。乌鸦眨了眨眼睑,从翅膀中探出头来,圣堂的门忽地被推开。静寂的夜把开门的“噶嗒”声响扩大了一千倍,一万倍,把它们如潮水般地灌入它的双耳。陌客来访,总是挠得人夜不能寐。乌鸦张嘴生气地尖叫了一声,对这位半夜来访的七神信徒表达了极度的不满。寒夜比生人更让人避之不及,但就算寒冬都未让它表现出如此不满。
不如离去?何况这也不是所等之人,离去又何防?
于是它在陌客的头顶留下一滩湿渌渌的白屎,拍打着漆黑如夜的翅膀飞出了大敞的窗户,飞进刚刚飘起的纷飞新雪中。
凛冬又至。
黑衣
进入七神圣堂的是另一只乌鸦。一只乌鸦飞走了,另一只乌鸦又飞了回来。飞回来的乌鸦不是为了寒冷,是为了记忆。
带着浑身酒气的他为铁匠上了支香,然后才又在天父和战士面前插上自己的虔诚。他望着铁匠沉默的脸,仿佛看见了自己。在披上黑衣之前,他就曾是个铁匠。
他曾是七国上下最年轻有为的铁匠,他打造的刀剑削铁如泥,所向披靡,战无不胜。他曾是国王贵族伯爵们的座上之宾,美女佳酿,伸手即得……但当就算再多的荣誉再多的酒色也不能抹去他想忘怀的一切时,他便毅然披上了黑衣。
远离尘嚣,住进神的绝境长城。他听说寒冷会冻掉所有悲伤的记忆,何偿不去试它一下呢?
慈祥的圣母,衰老的老妪,天真的少女。他打量着面前的这三位女性神祗,却发现自己还是一如既往地不能解读出她们的心思。此刻,在他的眼里,她们的表情竟然如陌客那般的神秘莫测。女人心,海底针;就连这些神们也是如此。
想到这里,他不禁叹息了一声。
什么狗屁的寒冷会冻掉所有的往事、所有的伤感,愿说这话的人被野人扯掉卵蛋、让异鬼抓去好了!这么多年过去了,他终究是没能把她从记忆中抹去。她竟然还在他的记忆中慢慢地老去,从少女变成了老妪。而如今,他也成了个糟老头。
如今,他已不再是铁匠;也不是当年那个血气方刚的新兵;也再没力气裹在沉重的盔甲中,翻上马背杀进鬼影森林;也不再是把一切重责都往自己身上压的长城守卫长官了。就算他想再重新燃烧一次这样的生命,那些雕刻着人脸的旧神们的鱼梁木恐怕也不会买他的帐。而七神们的心思,他也无从去琢磨。如今,他就只是个糟老头。已经没有比这更糟的了。
当他认识到自己日益衰老,再无可能贡献时,他便把当年跟随自己千里迢迢地来到这北地绝境长城的长剑交予了自己最信任的人——虽然那剑不是他今生最值得骄傲的作品,但对于他的继承人来说份量已经够重了;而他自己则找了个借口以“补充乌鸦”的理由南下游历当年徘徊过的大城小镇。
他曾以为自己真的忘掉她了,当他跟随着北上的长长商队离开南方,当他自愿以黑衣的誓言抛弃过去时,他真的以为自己能就此忘记她。但——他后悔不迭,他当年为何没有把那把剑和他以为了却的心思一同留在南境呢?以至于现如今,虽然剑离他足有千里万里,他却时时刻刻真切地受那利刃的宰割,痛苦万分。
也许,不是因为要把她忘掉,他想,也许是为了把她记得更真切些,我才做了长久以往的所有这些选择的吧?
他又摇了摇头。此时此刻,他也猜测不了自己的心思了,泪水涌出来,模糊了他的视线,模糊了他的神祗们,也模糊了他的记忆和伤感。
年轻人
等找到那个衰老的黑衣时已经不能再用衰老去形容他了。他死了。
年轻人赶跑了停在老人尸体上的那六只乌鸦,然后在众神面前把他翻过身来。老人的眼睛被他自己的泪水冻住了,无从合眼。对此,他束手无策。也许可以生一堆火把那些泪水融化掉,年轻人想着心里顿时一阵不是滋味。
自从他的女人离开了他,他便开始整日买醉,昨天晚上更是与国王的金袍卫队在酒馆中大打出手,要不是黑衣老人出手干预,他早就成了剑下亡魂了。老人费了好大劲才说服那些金袍,老人答应他们要把这惹祸的小鬼送去长城喂异鬼,那些金袍才怏怏不快地推推攘攘着离开了酒馆。
老人叫了一大壶烈酒,拉着年轻人一起出了酒馆,在广场找了块空地儿,席地坐在喧嚣的人群之中,然后饮起酒来。
老人边喝着酒边跟年轻人说了一个故事。故事中的那个女人因为警示着迷于铸剑之道的情人而拔剑自刎。女人不再希望她情人造的东西屠灭生灵,于是用他刚打造完毕的一把长剑了结了自己。
就这样!?
就这样,那个男人完全没改变,后来他打造了更多的剑,上了更多的女人。
老人又对年轻人说,不就是个女人吗!
是我的女人!年轻人一脸的鼻涕眼泪,脸上的肌肉不住抽搐。
但她离开你了,那就不是你的了。老人说着打了个酒嗝。
你懂个屁,你懂个屁啊!那是我的女人!年轻人对老人大吼起来,但人群的声响即刻淹没了他的叫声。
对,就叫这么大声,这样有气势,老人边说着边从酒壶中倒出酒来,等我把你带回长城去,你就用这气势帮我把那些野人和异鬼统统吓回他们的娘胎中去!
年轻人把老人倒的酒一口饮尽,然后比刚才更大声地对老人喝斥起来,你这死老鬼!
老人面不改色地往空酒碗中继续斟酒,心里却直骂臭小鬼你可别等寸进迟啊!
臭女人!臭女人!你这贱女人!幸而年轻人没再继续针对老人,转而骂自己的女人去了。
老人微微一笑,抬头看了眼天空。天上只有云层,见不到一颗诸神的星辰。虽然周边人来人往的,散开来不少的热气,但他却依然感到一阵阵的寒意。恐怕今晚会下雪,他心想,凛冬已至,加紧往自己身体中灌了一大碗酒水。不过酒驱寒的效果并不如他想象好。
臭女人,贱女人!我晚上就去找妓女操,我要你后悔!我要你后悔一辈子!年轻人依旧喋喋不休,居然看见比我帅的人就跟着跑了,贱女人!
比他帅的那个人是个骑士。而他只不过是个贱民。
如果不去理陌客的话,老人心里苦笑着,铁匠上老妪,战士上少女,天父上圣母;既然连神们都以他们下面那话儿思考,我为什么要那么不同呢?我当初为什么就没能想到这点呢?
我这一生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呢?老人望着坦率地发着脾气的年轻人,心猛地一皱,又一阵心如刀割。我不该因为自己那点愚蠢的爱好而忽略了心爱女人的感情,我真该死!
你猜怎么着,七神的巨龙不像那些长翅膀的喷火龙,七神的龙是长长的(年轻人噘着嘴插道,你刚才在那歌谣中说过了,别以为我不长记性),就像你下面的那话儿,当然喽,长得多。老人拍了拍双腿站起身来,把所有的伤感都伪装的极好,挥挥手跟年轻人告别道,别学诸神只用那话儿思考,考虑考虑报效祖国保卫边疆怎么样?如果在太阳升起的时候你断绝了这边的七情六欲,圣堂那边的七神和我以及长城的妓女们就等着你。
死去吧你,老鬼!年轻人咒骂道,然后抓起酒壶往自己的嘴里灌。
现在,他真的死了。窗台上传来一连窜的乌鸦叫声,年轻人抬头看了一眼,原来的六只乌鸦,现在变成了七只。
一个神灵好寂寞,两个神灵跳起舞,一个被另一个劈开,化成仨神灵,三个神灵生下四个五个神灵,五个神灵找到第六神灵,六个神灵开始东奔西走,驾着长长巨龙,穿越三千世界,寻找最后陌生神灵……瞬间寻到,却得千年万年等待,经历冰与火的考验,方能七位一体……
不知从哪儿传来的古老歌谣在乌鸦们的叫声中变得如此的深远,让年轻人觉得晃如隔世。他托着老人冰冷的脑袋,思绪一片空白地坐在冰冷的地面上。外面下了一夜的雪已经停住了,此刻正被阳光照得闪闪发亮。开始有一缕多余的阳光掠过乌鸦们的头顶穿越窗户打在身处圣堂中的他们身上。
他盯着老人被阳光照得炯炯有神的眼睛,心想着,等七神用太阳把他眼睛上的那些冰晶全化掉后,我再帮他合上双眼。
不知道什么时候,乌鸦们停止了叫声。他抬起头的时候它们已经不见了。
那神秘的歌谣也随即停止了吟唱。
年轻人曾听老人说过,在很久很久以前,在他的故事中,当那个女人死去的时候,她的情人也听过这样的歌谣。一生就听过那么一遍。
一十七年后。
寒冬愈演愈烈,北方的野人军团终于开始了大规模的进攻。
“你知道吗?长城就是七神那条龙的坟墓,它被建造的如此巨大,并不是为了抵御寒冬的到来,只是为了藏住尸体。”年轻人把这些年来对于长城的思考告诉了他最好的兄弟。如今的年轻人已不能算年轻了。“而我们只不过是为了不让他们无聊而造出来的棋子。”
“但是,你瞧,这抵御野人倒是挺管用的。”他的伙伴说着射掉一个正在爬墙的野人。
“你说的没错,”他边说着边气喘嘘嘘地砍下一个刚爬上来的野人。常年的积雪让长城的高度大大地缩水了。他看着那个野人跌落下去的过程中顺便带走了好几个陪葬品。等回过神来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的脸上溅满了对方的血。
他舔了舔嘴边的温血,转过头来惊讶地对他那正拉满了弓的伙伴说:“我操,野人的血居然是热的!”
一群乌鸦在他们头顶的天空中低低盘旋着,此刻,它们突然毫无征兆地开始尖声鸣叫起来,把他的话语淹没在了白雪黑翼之中。
冰与火之歌·七神的巨龙·完
关于《七神的巨龙》以及对冰与火世界观的猜测
写这篇东西的时候,冰与火第二卷我还尚且有七八十页未看完。冰与火的看点是人物之间编织成的一张错综复杂的迷宫,奇幻的设定被马丁弱化成了背景,但如此反而更加的引人遐想了。小说中最引人注意的设定首当是七神。
在乔治R.R.马丁的另一篇小说《紫太阳之歌》(张系国的译本;赖伦铎尔哀歌,THE LONELY SONGS OF LAREN DORR)中,也提到一个The Seven——张系国把他译作七帝,虽然我没看过冰与火的原文,稍微作了一番猜测,七神的原文也应该是The Seven。
所以,关于这篇同人的取材的来源其实除了冰与火,更多的是来自于对紫太阳之歌世界观的思考。紫太阳之歌大致上讲的是一个女人,她拥有穿越重重世界的能力,而在这篇短篇故事中讲的就是她在其中一个世界中与这个世界的守护者的故事。
七神,天父、圣母、铁匠、战士、少女、老妪以及陌客。冰与火中的The Seven其实与基督教中的Trinity(三位一体)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因为我们可以以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来理解这个“七位一体”:我们可以把其理解为一个拥有七个位面的个体(通俗一点的比喻就是一个拥有七种人格的人);或是这样的理解,七个个体。如果我们以阿西莫夫在《神们自己》中的三位一体的科幻概念去解读马丁的七位一体,我们可把七位一体理解成是一种奇妙的生命存在形式,七个个体融合在一起,七种意识的融合产生出一种完全不同的意识。而在冰与火中的七神是一个不完全态的七位一体,陌客就是那最后缺失的一环,这个位置上等待着的是冰与火这个世界中的旧神,其它六个神灵穿越重重宇宙寻找的命中注定。
这便是我对七神的科幻式解读。
在《神们自己》中,这样的三位一体存在于另一个宇宙中(与地球所在的宇宙相对,并对地球所在宇宙造成威胁),并且组成三位一体的个体们都存在于同一个世界中;而冰与火(或者紫太阳之歌)中的七位一体的每一个个体都来自于不同的世界(宇宙),紫太阳之歌中的女人和守卫都是这样的一个七位一体的个体,而紫太阳之歌中的七帝是一个完成式的七位一体——也很可能是这么多的世界中唯一一个七位一体(神)的存在,所以他(们)才会那么讨厌那些拥有穿越不同世界能力的人,避免不同世界间的七位一体个体接触以及融合,为了保证自己独一无二的存在。
我们可以试想一下,如果冰与火有一个极其出人意料的结局的话,这样的结局可能会是其中之一:这个世界中争锋相对的人们最后会联合起来,新神与旧神联合起来,以对抗为了阻止新的七位一体的融合而打算抹杀这个世界存在的七帝的入侵(紫太阳之歌中的那个女人可能就是冰与火里七神中的圣母呢)。
对于冰与火之歌以及紫太阳之歌子虚乌有的猜测,于是成就了这篇《七神的巨龙》,这个发生在紫太阳之歌中的七帝入侵冰与火的世界、新的七位一体伟大融合前的故事。而对于那七只乌鸦,它们可以被看作是七个个体意志的携带者;关于巨龙的形象,可以看作是他们在各个世界之间的穿梭工具,或单单是对性的暗示——贯穿这篇小说人物间的联系以及对于主题“生命的另类繁衍”的揭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