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种不同的时代,许多人都曾企图通过破坏或毁掉敌人的偶像来伤害或消灭他的敌人。他们相信,敌人将在其偶像受创伤的同时,本人也受到伤害,在偶像被毁掉的同时,本人也会死去。
柬埔寨神秘的火王和水王是不许自然死去的。因而他们二者中谁要是得了重病,长老们认为他不能康复,就将他刺死。我们已经谈到过,刚果人认为如果他们的大祭司契托99lib•net姆自然死去,世界就要毁灭,大地只是依靠他的能力和特长才得以维持下去。遇此情况也会立即化为乌有。因此,在他生病可能要死的时候,原定继承他职位的那个人就带一根绳子或一根棒子到他屋里去,将他勒死,或将他打死。美罗伊的埃塞俄比亚人的国王都被尊为神;但是,只要祭司们高兴,他们就差人到国王那里,命令他死去,并说这是神的旨谕,以作为他们发布命令的依据。这种命令直到厄伽曼斯的统治之前诸王都是服从的,厄伽曼斯是埃及国王托勒米二世同时的人。厄伽曼斯[...]
简单来说,巫术意识与宗教意识的主要区别,在于巫术意识并不“崇拜”超自然的灵性,宗教意识则以对它的“崇拜”为前提。
多少世代中,大批的神灵曾经与我们非常接近,许许多多的神灵逐渐从我们身边退去,越退越远,被科学的魔杖从家灶和家庭中赶走了,从小屋的废墟和长满常春藤的城堡中赶走了,从神灵来往的林中空地和寂寥的池塘赶走了,从吐着闪电的破碎的阴云中赶走了,从那些衬着银灰的月光和那些用火红的碎块镶着金黄的暮色的淡淡云彩中被赶走了。甚至从天空的最后堡垒里把它们统统赶走了,除了孩子们而外,谁也不会把苍穹看作一片帐幔,掩盖着上天世界的辉煌华丽,使凡人的眼睛无从见到。
森林之王:狄安娜和维尔比厄斯
谁不知道特纳[1775~1851,英国著名画家。该书注均为译者所加,后不赘述]的那幅题为《金枝》的画呢?画中是内米[内米湖位于罗马东南16英里阿尔巴群山中的山谷内,周围是阿里奇亚丛林。原是一个火山湖,长约1英里,湖的东北岸,古时有狄安娜的圣所。这里风景幽美,尤以古代崇奉狄安娜及阿里奇亚神林闻名于世。]林中小湖那梦幻似的奇景。那个小湖古代人曾称之为“狄安娜的明镜”。画面上闪耀着画家的丰富想像力的金色光辉,其中浸透了特纳非凡的心灵。那最美妙的自然景色为之神化了。那片被包围在阿尔巴群山中的一块绿色洼地里的静静的湖水,任何人只要看见过它就决不会再忘记它。画中,尽管有那两[...]
这个世界还是充满了那些被清醒的哲学早已抛弃的奇装异服的神物,无论他是醒着还是在睡梦中,仙人和精怪、鬼魂和妖魔总在他周围翔舞。它们盯着他的足迹,扰乱他的感官,进入他的身体,用上千种异想天开的为非作歹的方法,困扰他、欺骗他、折磨他。一般说来,他对他遇到的灾害、受到的损失、经历的痛苦,不是看成敌人施行魔法,就看成精灵泄恨、生气或作祟。它们老是在他面前纠缠,使他困倦,它们不分日夜地搅扰他,使他愤怒,他真是说不出来地渴望摆脱它们,有时逼得他没有办法,忍无可忍,凶狠地转过脸来,反对他的迫害者极力把它们这一整批都从他的土地上赶走,把它们蜂涌的一大群清除掉,使他至少在一段时间内能够呼吸得更自由一些,能够办他的[...]
文章介绍
英国人类学家J.G.弗雷泽(1854-1941)的《金枝》,是一部在世界范围内研究古老习俗极其有关信仰、观念的科学巨著,是闻名遐迩的学术必读著作,由于该书搜集了丰富的人类学资料,被称为人类学的百科全书。该书共有四个版本,其中第三版最为宏伟,为12卷。
远在宗教产生之前就已经有了巫术意识,并产生了巫术。在远古的时候,当人们认为一种现象与另一种现象具有必然的因果联系,却又找不到经验事实的证明时,就用幻想的联系代替现实的联系,把这两种现象组合到自己的认识结果之中。这种以灵性为前提,用幻想思维形式构建因果联系链条,从而组成的知识结构或意识形式,就是巫术意识。而运用巫术意识以达到某种价值目标[...]
巫术与科学在认识世界的概念上,两者是相近的。二者都认定事件的演替是完全有规律的和肯定的。并且由于这些演变是由不变的规律所决定的,所以它们是可以准确地预见到和推算出来的。一切不定的、偶然的和意外的因素均被排除在自然进程之外。对那些深知事物的起因、并能接触到这部庞大复杂的宇宙自然机器运转奥秘的发条的人来说,巫术与科学这二者似乎都为他开辟了具有无限可能性的前景。
许多中国人在活着的时候就准备好了寿衣,而绝大多数人的寿衣是由未婚姑娘或很年轻的妇女来剪裁和缝制的。人们很聪明地考虑到她们年方少艾,在缝制寿衣时,她们那旺盛的生命力将肯定有一部分传给这些寿衣,从而将使它们延缓许多年才会真正被用上。另外,这样的寿衣都是选择有闰月的年份来制作的。因为,在中国人的心目中,有闰月的年份既然不寻常地长,那么也就更具有延长生命的能力,在这样的年份里制做寿衣显然更好些。
这种关于人或物之间存在着超距离的交感作用的信念就是巫术的本质。
就是将宗教掺入巫术,从而加强了巫术
如果我们分析巫术赖以建立的思想原则,便会发现它们可归结为两个方面:第一是“同类相生”或果必同因;第二是“物体一经互相接触,在中断实体接触后还会继续远距离的互相作用”。前者可称之为“相似律”,后者可称作“接触律”或“触染律”。巫师根据第一原则即“相似律”引申出,他能够仅通过模仿就实现任何他想做的事;从第二个原则出发,他断定,他能通过一个物体来对一个人施加影响,只要该物体曾被那个人接触过,不论该物体是否为该人身体之一部分。基于相似律的法术叫做“顺势巫术”或“模拟巫术”。基于接触律或触染律的法术叫做“接触巫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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