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进我公寓。衣柜门是左手第一个。衣服在挂架上,钥匙在左边口袋里。
我强烈要求我来当作者!我向广大读者保证,一定在书中让那两千毫克的砒霜被足额足量地灌进这头蠢猪的胃里!
她握住我手说:“唐诺,不论你说什么,我都照做。”
现在才知道要跟着主角光环混,早干屁吃去了?
我也不知道。抛掉它?丢掉它?或是像你说的报警?
不愧是猪,真是蠢死了!我要是作者,都忍不住想让它吃砒霜了!
“不会,不会,唐诺。不要误解我。我做这件事的时候,曾经仔细地看过,这包东西绝对没有被打开过,就像我买回来那天一样。任何事只要一发生,我就拿出来,给他们看……证明没有用过,根本没有用过。我就完全没有事了。我随时可以出示,纸包都没开过,从药房出来原样没有动过。我觉得这是预防任何人问我任何问题,最好对付的办法。而且我把它藏在一个绝对没有人会知道的地方。除非我肯说出来,谁也找不到。”
又是猪队友。这种人,就该让他们自生自灭。
钞票到你身上,你就像一只才从水里爬起来的狗,摇呀摇的非把它甩掉不可。换你,你从西瓜里也榨不出汁来。我的本领就是从大蒜里弄出血来。
唐诺确实不擅长从西瓜里面榨汁,更不能从大蒜里吸出血来。但他擅长的是搞到足够多的西瓜和大蒜,让柯大妈您可以尽情地去榨它们的汁、吸它们的血。
老天,只要想到可以报公账,你就恨不得把全世界都买下来。你把钞票喂小鸟,你把钞票住沟里抛,你在烧我们的钞票!
他是没少烧钱,可他更没少挣钱啊。要不是他,柯大妈你能戴得起钻戒雇得起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