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以后,部队又进行了统一的整编,共组成7个步兵连,1个迫击炮连,1个重机枪连,共9个连,合成一个团。为了缩小目标,便于隐蔽,便取用“国民革命军第五纵队”番号,司令是朱德,指导员是陈毅, 王尔琢任参谋长。粟裕被分配到五连任指导员
朱德并郑重宣布,从今起,这支队伍由他和陈毅共同领导。
人们看得清楚,朱军长比从饶平出发时消瘦了。两眼微微发红,颧骨更加突出,胡子老长,“同志们!”他高声宣布:“大家知道,大革命失败了,我们起义军也失败了!但是,革命的旗帜不能丢,我们还要革命下去的。要继续革命的,跟我们走。不革命的,可以回家去,绝不勉强。但是,武器必须留下,因为那是同志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
朱德、王尔琢出列来到陈毅站立的山坡,紧急研究后,由陈毅宣布此次哄抢当铺事件的严重危害性,并当场查明带头肇事的抢劫主犯3名,立即枪决。陈毅又向大家讲述了这支共产党领导的铁军铁团的革命宗旨和光荣传统,要大家自觉执行政策、遵守纪律,一心为公。他特别强调要以朱德为榜样。朱德不屑高官厚禄,1922年就加入共产党,他目光远大,意志坚定,许多师、团领导干部离开了,惟独他不走,他看到这支队伍一定会发达,革命一定会成功。大家要跟朱军长革命到胜利!
部队刚一进城,少数坏家伙钻进酒楼饭店里大吃大喝,吃完把嘴一抹就走;有的还闯进当铺,把手榴弹往柜台上一放,故意把导火索掏出来:“老板,称称有多重,当几个钱零花。”这些人的恶劣行径,简直和军阀队伍一样,影响很坏。
也就在林彪开小差前后,部队向西转移,纪律越加不整,甚至敲诈勒索、抢劫财物的事件屡有发生。大多数人对此很不满,但又没有办法。因为原建制多已失去组织领导作用,有的军官甚至怕坏分子在背后打黑枪,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敢过问,以致这些违纪的行为未能及时制止。当部队进入信丰城的时候,破坏纪律的行为更严重了。
部队离开大废县城的那天,他伙同几个动摇分子脱离部队,向梅关方向跑去。只是因为地主挨户团在关口上把守得紧,碰到行迹可疑的人,轻则搜去财物痛打一顿,重则抓来杀头,林彪感到走投无路,才又被迫于当夜返回部队。
一场风波过后,林彪跟随部队在饥寒交迫中,继续前进。但是部队到达大庚县城时,情况又发生了变化。
正在这时,赶来的朱德和陈毅大声制止了七十三团团长的这一行动。
此时能留下的,朱德一律视为自己的同志,所以他不愿内部再生纠葛。他问林彪:“不要害怕,慢慢讲。是怎么回事?”
傍晚时分,后续部队陆续来到宿营地。得不到粮食和衣物,军饷又被人拐走,一刹那,群情激愤,军中大哗。
七十三团团长黄浩声闻讯大怒,把林彪叫去,斥责道:“林彪,你这是给革命犯下了大罪呀,你要死个明白。你表弟携款逃跑,你是他的长官,又是他的兄长,该当何罪?治军不严,纵弟逃跑,罪大恶极。来人,把林彪捆起来!”
没有说动陈毅上山的林彪,奉命带领七连打前站,进至石径岭宿营后,他下令以班为单位去购买粮食、棉衣和医药。
“钱呢?”被派出去的战士们问道。是啊,没有钱,如何买东西?
林彪一愣。他派人到处去找军需官,却不见人影。有士兵向他报告:“好像军需官行军途中就不见了,半天了,恐怕已经开溜了。”
一听这话,林彪急得团团转,额头上沁出一层冷汗。军需官正是他的表弟,一旦逃跑属实,他林彪性命难保。
他卸下粟裕的驳壳枪,独自跑了(后来这个排长自己离队了)。当粟裕稍稍能动弹时,身边已空元一人。只觉得浑身无力,爬不起来。粟裕抱着无论如何也要赶上队伍的信念,奋力站了起来,可是身子一晃,又跌倒了。只好顺着山坡滚下去,艰难地爬行到路上,却又滑到了路边的水田里。
这时,有几个同志沿着山边走过来,帮助粟裕爬出水田,替他包扎好伤口,又搀着他走了一段路,终于赶上了部队。
10月16日,部队到达闽西的武平县,和钟绍奎的土匪队伍打了一仗,占领武平。但钱大钧的一个师立即尾追而来。
朱德指挥部队打退敌人两个团的进攻,随后命令粟裕所在的排占领城西门外的山坡,掩护大队转移。
粟裕就是在此时负了第一次伤。一颗子弹从他右耳上侧头部颈骨穿了过去,当时只觉得受到猛烈的一击,就倒下来,动弹不得,但心里还明白。依稀听得排长说了一句:“粟裕呀,我不能管你啦。”
有些领导干部不但不做解释工作,自己也不辞而别,有的甚至叛变了。不仅有开小差的,还有开大差的,有人带一个班、一个排,甚至带一个连公开离队,自寻出路去了。其中也有一些后来又重返革命部队。这支队伍,人是越走越少,到信丰一带时,只剩下七八百人。特别是那些原来有实权的带兵的中、高级军官差不多相继自行离去,给部队造成了极大的困难,甚至面临着瓦解的危险。
10月7日,这支队伍由朱德带领向西北转移。怕与敌人遭遇,部队多是选择林密人稀之地行军。困难重重。虽然朱德肩起重担,但他原先的人马少,有些人自恃是老二十五师的,对朱德的指挥并不服气。
在另一处,他们买了些衣服鞋子抱回小旅馆,将全身换了个遍。再去同省委联系,终于接上了头。
叶挺打算在香港安家,将家属从上海接来,聂荣臻则安排在广东省军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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