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一开始相互品评,尊重的观念一在他们心灵中形成,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有被尊重的权利,而且一个人不为人尊重而不感到任何不便,已成为不可能的了。由此便产生了最初的礼让的义务,甚至在野蛮人之间也是如此。从此,一切有意的侵害都变成了凌辱,因为,除了由于损害所产生的损失之外,受害者还认为那是对他的人格的轻视,而这种轻视往往比损失本身还更难忍受。这样,由于每一个人对他所受到的轻视怎样予以惩罚,是按照他对自己的尊重程度来决定的,所以,报复就变成了可怕的事情,人也就变成了好杀而残忍的动物。我们所知道的大多数野蛮民族曾经进化到的程度正是这样。许多人没有把这些观念辨别清楚,没有注意到这些民族已经离开了最初的自然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