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州县二级制向道(路)州县三级制的转化
(1)隋代及唐前期的州(郡)县二级制
隋文帝的做法无疑是一场重要的改革,从此展开了政区层级变迁的第二循环。这场改革旨在通过减少政区层次,来加强中央集权,避免地方割据。但是还有第二项改革必须进行,那就是经过500年的变迁,州、县数目已经太多,区划已经太小,尤其是州,在隋代一统之后,总数有300多,由中央政府直接管理很不方便,必须加以调整。
这项任务由隋炀帝来完成,大业三年(公元607年),大举并省州县,并改州为郡。并省之后,全国仅存190郡,1255县,平均每郡统辖六七县。隋炀帝仰慕汉代制度,除改州为郡外,为便于中央政府的控制,又模仿汉武帝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