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层次复杂繁琐的政区体制,一方面是长期战争时期综合各种制度而成;另一方面也是少数民族统治中原的一种手段。元代民族矛盾尖锐,为了“镇抚”地方,行省与中央一样置有丞相、平章等高级官员,负有军政、民政、财政方面的全部权力,成为中央机构的分治区域。所以元代文献称省的作用是镇抚,而不是牧民。也就是说,省的实质是行政型的军区,省以下各级区划的官员都只能层层向上奏事,不准越级上诉,控制十分严密。
由于是异族入主中原实行统治,每级政区首长都是由蒙古人或色目人担任,所以分层虽多,并不削弱控制力量,而是加强层级间的监督。当然对于行政管理而言,层级越多,效率
越差,上下阻隔太甚,影响地方发展。但统治者的最高目的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