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的所谓“法治”,难道是我们要的?
法家颇受诟病,也不奇怪。
实际上法家的问题不在执法,而在立法。立法的问题也不在具体条款,而在立法精神。也就是说,一个国家为什么要有法律,要行法治?法家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巩固君主的统治。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他们甚至不惜文化专制和思想专制。韩非说——
故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无私剑之捍,以斩首为勇。⑦
这实在说得很露骨。实际上,无书简之文,就是不要一切文献典籍;无先王之语,就是不要一切思想遗产。这不就是焚书坑儒的舆论准备吗?
在这样一种环境下成长的国民,大约也只能是“以斩首为勇”的杀人机器。他们在韩非那里,被恰如其分地称为“王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