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历史之整个的观念。从前的史,或属于一件事的关系文书——如《尚书》,或属于各地方的记载——如《国语》《战国策》,或属于一时代的记载——如《春秋》及《左传》;
《史记》则举其时所及知之人类全体自有文化以来数千年之总活动冶为一炉,自此始认识历史为整个
浑一的,为永久相续的。非至秦汉统一后,且文化发展至相当程度,则此观念不能发生;而太史公实应运而生,
《史记》实为中国通史之创始者。自班固以下,此意荒矣!故郑渔仲(樵)、章实斋(学诚)力言《汉书》以后“断代史”之不当,虽责备或太过,然史公之远识与伟力,则无论何人不能否定也。
上二项就理想方面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