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叙列之扼要而美妙。后世诸史之列传,多藉史以传人;
《史记》之列传,惟藉人以明史,故与社会无大关系之人,滥竽者少。换一方面看,立传之人,并不限于政治方面,凡与社会各部分有关系之事业,皆有传为之代表。以行文而论,每叙一人,能将其面目活现。又极复杂之事项——例如《货殖列传》《匈奴列传》《西南夷列传》等所叙,皆能剖析条理,缜密而清晰,其才力固自敻绝。
上二项就技术方面论。
要之
《史记》价值,久为学
界所公认。吾侪赞美,适成赘词,反不如攻其阙失,犹足附于史公忠臣之列。今姑述此四项,致吾敬仰云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