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推崇法家不如推崇墨家。兼爱(一视同仁的爱)和利他主义虽然过于理想,却是这个民族的血液中最为缺乏的基因。
法家不等于法治,在于君主集立法和司法于一身,而又凌驾于法律之上。
董仲舒敏锐地看到,在中国,有些事可以做不能说(法家),有些事可以说不能做(儒家)。既如此,把两者结合到一起不就OK了?
当然,标签还是得贴儒家的,体制外给信心嘛!
其实,董仲舒最大的理论贡献是“天人感应”。
构成万物的基本元素都是
原子,你吸进别人呼出的气,你吃下去的东西排出后化为土壤的一部分,你和山川草木是一体循环的,所以天人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