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闳还没戳到要害:修正案主要针对政府,且必经国会表决,多数通过后方才生效。而国会又分参议院(精英色彩更浓)和众议院(平民色彩更浓),议员既有民主党又有共和党,制衡之下,避免了独断专行;而《春秋》在庙堂上讨论,何时守常经,何时尊权变,弹性空间大不说,最后的定论仍需服从权力。
曾国藩饶有兴致道:“你说洋人为什么鼓捣出宪法这么个东西?”
容闳:“因为自然法。不同民族的文化固然不尽相同,但终有一些核心价值是人类所共通的。比如,没有人愿意被杀被抢,没有人愿意被无辜地抓进监狱,这种与生俱来的‘自然权利’隐含了生命权、平等权以及人身自由权。维护自然权利的法,就是自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