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抚恤事变中遭受损失的日本商民(要钱);
3.清军撤出朝鲜。
很显然,实
质内容在第三条。前面都是
铺垫,好比你在街上找美女搭讪,先问个路,再聊聊天气,酝酿好了最终目的是要手机号。
在李鸿章的折冲樽俎下,最终达成共识:双方都不驻军,俟朝鲜遇有变乱,中日两国如需派兵,要先知会彼此。事平之后,仍即撤回,不准留防。
至于第二条,无非是赔钱。在这一点上,大清一直都挺大方的,反正是剥削来的,不心疼。
第一条李鸿章耍了个滑头。真要惩处,袁世凯的仕途就毁了。他把“惩处”二字改为“戒饬”,大事化小,说这件事好比“家里的小孩和邻居发生了口角,其父兄出面替他们转圜,也是情理之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