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邮驿制度改革的最大特点是“邮”和“驿”的合并。在清朝以前,虽说某些文书上常常“邮驿”合称,但实际上邮驿是两种职能不相同的组织机构。从汉唐以来,一直是“邮”负责传递公文,是一种通信组织,也称为“递”,或称为传,而“驿”实际上是只负责提供各种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并兼有招待所性质的组织。二者互为补充,但毕竟是两套组织系统。清朝时期,这种组织融为一体了。驿站从间接地为通信使者服务,变成直接办理通信事务的机构。这样,通信系统比先前机构简化,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清朝驿站比明朝更为普遍,在一些边远的县级地区,新设了“县递”的机构。这种机构负责县间通信,弥补了干线驿站的不足。另外在东北、华北北部、西北和西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