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让一巴蒂斯特一格雷诺耶,出生在世界上最臭的地方。本人没有气味。他在没有爱的情况下长大的,在没有温暖的人的灵魂情况下,只有依靠倔强和厌恶的力量才得以生存,身材矮小,背呈弓状,瘸腿,而且丑陋,无人与他交往,从里到外是个可惜的怪物--此时他终于达到了目的,使自己受到世人喜爱。什么是受人喜爱!受人爱戴!受人敬重!被人神化!他完成了普罗米修斯的业绩。别人一生下来立即得到神火,唯有他一个人没份,他是通过自己无限的机智才获得神火的。不仅如此!他已经使神火进入自己的心坎里。他比普罗米修斯更伟大。他给自己创造了一种香味,它比任何站在他面前的人散发的气味更加出色、更能吸引人。他无须为此而感谢任何人--父亲、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