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欢年轻时穷得丁当响,可是长得帅,最引人注目的是一口闪亮的大白牙。某日在城上执勤时,被大姓匹娄家的女儿昭君看上了。丫头她爹匹娄内干本不情愿把女儿嫁给高欢,但耐不住昭君死磨硬缠,勉强从了。内干有三个女儿,大女儿嫁给段荣、二女儿嫁给窦泰、三女儿嫁给高欢——这个是最穷的。高欢娶了昭君后,才有了马,为镇上队主,后来又转为函使,干的是相当于今天邮递员的活,经常在怀朔与洛阳之间往来递送公文。这一行他干了六年,但仍然只是个小邮递员,在当时没有任何社会地位。偶尔收邮件的单位主管高兴了,也会请他吃肉。因为吃肉,还曾引出过一场风波。一次令史麻祥赏他肉吃,高欢不习惯站着吃(恐怕他也不知道洛阳城里还有这样的规矩),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