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牵涉其中而被M地的警局扣留了一晚,但那可是我精心设计的策略,自然不可能露出马脚。我当然遭到痛斥,但还不至于受到惩罚。事后我听
说,当时我的行为就算依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顶多也不过课以五百圆以下的罚金,但是最后好像判定不适用该条款。所以,我仅以一块石头,呃,这个……对了,十七人,就成功夺走
了十七人的性命,而且没受到任何惩罚。
各位,我就这样夺走九十九条人命,连眼睛也没眨一下。我不仅毫无悔意,甚至连那种血腥刺激都玩腻了,这次我决定把自己当做牺牲品。各位对我残忍的作为纷纷皱起了眉头,是的,这显然是一般人根本无法想象的滔天大罪,但是,就连犯下这种大罪都摆脱不了空虚滋味儿的我会有何心情,只盼各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