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图书的分类与编目
(1)隋唐的图书分类
隋唐两代的图书大都沿用经、史、子、集的四部分类。《隋书》中的十志(30卷)原为编修五代史志而撰,成书于唐高宗显庆元年(公元656年),因记载隋朝书籍较详细,故入《隋书》。其中《隋书·经籍志》将西晋荀勖、东晋李充先前倡导的四部分类(二人的四部顺序不同)进行调整、补充,构成一个完整的中国图书分类法体系。它将顺序确定为经、史、子、集四部,然后在各部下再分细目若干。经部分为易、书、诗、礼、乐、春秋、论语(附尔雅、五经总义)、孝经、小学、谶纬10类;史部分为正史、古史、杂史、霸史、起居注、
旧事、职官、仪注、刑法、杂传、地理、谱系、簿录13类;子部包括儒、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