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在通常不放弃相互伤害的人中间,不可能发生社会交往那样,只有较 好地遵守正义法则,社会才能存在;所以对这一正义法则必要性的考虑,就被认 为是我们赞成通过惩罚违反正义法律的那些人来严格执行它的根据。据说,人天 生
具有一种对社会的热爱,希望人类为了自身的缘故而保持团结,即使他自己没 有从中得到好处。对他来说,有秩序的、兴旺发达的社会状况是令人愉快的。他 乐于见到这样的社会。相反,无秩序和混乱的社会状况成了他所厌恶的对象,他 对任何造成这种无秩序和混乱状态的事情都感到烦恼。他也意识到,自己的利益 与社会的繁荣休戚相关,他的幸福或者生命的维持,都取决于这个社会的秩序和 繁荣能否保持。因此,种种原因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