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根据对保持社会秩序的必要性所作的考虑,我们经常有必要坚持自己对 合宜而又恰当的惩罚所具有的那种自然意识。当罪犯即将为遭到正当的报复而受 苦时,人们自然的义愤告诉他这是罪有应得;当他那蛮横的不义行为因他对愈益 临近的惩罚感到恐惧而中止和加以克制时,当他不再成为人们恐惧的对象时,他 就开始成为人们慷慨而仁慈地对之
表示怜悯的对象。想到他即将遭受的痛苦,人 们减轻了因他给别人造成的痛苦而产生的愤恨。他们倾向于原谅和宽恕他,并免 除给予他的那种惩罚,在他们感情极其冷漠的时候,这个惩罚曾被认为是罪有应 得。因此,这里有必要唤起他们保持这种对社会整体利益的考虑。他们在更为慷 慨和全面的人性的驱使下,抵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