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77年秋天,朝廷上又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事件。大学士张居正的父亲在湖广江陵去世,按规定,张居正应当停职,回原籍守制,以符合“四书”中所说的父母三年之丧这一原则。张居正照例报告丁忧,这使得万历大为不安。皇帝当时虽然已经15岁,但是国家大事和御前教育仍然需要元辅的不可缺少的襄助。再说过去由于地位重要而不能离职的官员,由皇帝指令“夺情”而不丁忧守制,也不是没有先例。于是皇帝在和两位皇太后商量之后,决定照此先例慰留张先生。在大伴冯保的协助之下,皇帝以半恳请半命令的语气要求张先生在职居丧。张居正出于孝思,继续提出第二次和第三次申请,但都没有被批准。最后一次的批示上,皇帝还说明慰留张先生是出于太后的懿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