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解决高校“官本位”问题,必须先处理好三个关系。首先,处理好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高校的关系。按照《高等教育法》,大学拥有包括学科专业设置、教学活动组织、科学研究、招生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但现在很多高校的权力被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越俎代庖,高校的办学自主权很小。
其次,取消大学行政级别,逐
步实现
高校校长职业化。在校党委书记、副书记按有关规定由上级任命的情况下,大学校长可通过竞聘产生,副校长在校长提名的基础上,竞争上岗,逐步实现大学校长的职业化。
第三,处理好高校内部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问题。现代大学的四个主要标准是“职业治校、教授治学、学术自由、学生自管”,从这四方面看,中国的大学还有很大差距。解决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