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以便接受群众监督。另外,对高等教育机构招生进行经常性的、彻底的清理,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来进行教学、考试和学位授予。第二,建立健全假文凭惩处制度。组织、人事、纪检、监
察、教育等部
门形成联动机制,对于利用公款获取学历等现象接受举报后及时进行严肃处理。第三,树立正确的学历观。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要结合“德能勤绩”等项全面客观地综合评定,重学历但不能唯学历。官员进一步的工作能力,不是体现在是不是又取得了什么高学历上,而是体现在其工作上有没有新业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