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那个时代的小说中,我最喜爱的是劳伦斯·斯特恩的《项狄传》。这是一部很有意思的小说。斯特恩是从项狄被他母亲怀上的那个晚上讲起的,可他刚刚开始讲这件事,马上就有另一个想法吸引他了,而这一想法,通过自由的联想,又引出另一段思考,然后又是另一段轶闻趣事,以至于一个离题接着另一个离题,而作为书的主人公的项狄在足足一百来页中被遗忘了。这一组织小说的奇特方式可能会被看作只是一种简单的形式游戏。然而,在艺术中,形式从来都不仅仅是形式,每一部小说,不管怎样,都对一个问题作出回答:人的存在是什么,它的诗性在哪里?跟斯特恩同时代的人,比如菲尔丁,主要是体味行动与冒险的非凡魅力。暗藏在斯特恩小说里的答案则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