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因此相信宇宙间有公理存在,亦即所谓“神明的律法”。由于此一神明律法是建立在亘古长存的人类理性与宇宙理性之上,因此不会随时空而改变。在这方面,斯多葛学派的主张与苏格拉底
相同,而与诡辩学派相异。
斯多葛学派认为,全体人类(包括奴隶在内)都受到神明律法的管辖。在他们眼中,当时各国的法律条文只不过是模仿大自然法则的一些不完美法条罢了。
斯多葛学派除了否认个人与宇宙有别之外,也不认为“精神”与“物质”之间有任何冲突。他们主张宇宙间只有一个大自然。这种想法被称为“一元论”(monism),与柏拉图明显的“二元论”(du—alism)或“双重实在论”正好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