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多年间,罗马天主教和新教就这样互相攻伐,甚至不惜兵戎相见。两方都认为对方大错特错,都不认为对方只是不同种类的基督教,甚至不只是非基督教而已,而是以反基督、真正教会的敌人视之,唯有另一方被消灭,真正的教会才能存续,这种认可杀人的教义引发了屠
杀——与其让天主教徒或新教徒去传扬一种完全抵触上帝的训示,而使得他在世间的教会受到伤害,不如把对方给杀了来得好。不过,在互相残杀、谁也没胜过谁的百余年后,两方终于达成长期的休兵协议,包容的观念也逐渐成形。
首先,双方同意某些国家可以信奉新教,某些可以信奉天主教,接着——这是一大跃进——同一国里不同的基督教派也可和平共处,虽然一开始,新教徒和天主教徒对这个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