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基督教离开它的发祥地,离开最低等的阶层即古代的下等社会时,当它开始在野蛮民族中盛行时,它不再碰到那些厌倦的人,而是碰到内心兽性残忍、强壮顽劣的民族。在这里,对自己的不满、自苦不像佛家一样是由于过度的敏感及对痛苦的敏感体验,相反是由于一种想以敌视行为和观念给别人强加痛苦以及为内心的紧张思谋出路的强烈欲望。基督教需要“野蛮的”概念和价值以成为野蛮人的主人。例如,以初生婴儿为牺牲品、在圣餐中饮血、轻视精神及文化、各种感官上和非感官上的苦刑、祭祀的大规模奢侈等。
佛教是比较晚才出现的宗教,是慈悲与温和种族的宗教,这些种族已经很精神化而对痛苦有一种绰绰有余的感受力,欧洲离这种
成熟阶段还远得很。它是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