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孟买,依法不准睡在街头。然而警察执行取缔时,就像取缔
万妓街上的妓女一样“务实”。他们的确在某种程度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是“不会”被他们以深夜不归罪逮捕的对象还是一大堆。例如,苦行僧和其他各种宗教修行者在豁免之列;老人家、截肢者、病患或伤者,得不到多少同情,有时还得被迫转移到别的街道,但不会被捕;精神病患、行为古怪的人,还有乐师、杂技演员、手技杂耍人、演员、弄蛇人等跑江湖卖艺者,偶尔会遭粗暴对待,但绝不在搜捕之列;碰上一家子人,特别是带着年幼小孩的家庭,警察通常只是严厉警告,勿在某地区逗留超过几晚,随即放过他们。但男子凡能证明自己有工作,例如拿出名片或手写的雇主地址作为证明,不管那工作多卑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