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字是物质的—可以写成字,也可以说出声音。因此,在拼字与发音上必须统一,虽然这种统一常被特例变化所破坏,但并不像你某些老师所说的那样重要。
(2)文字是语言的一部分。在一个较复杂的句子或段落的结构中,文字扮演了文法上的角色。同一个字可以有多种不同的用法,随着不同的谈话内容而转变意义,特别是在语音变化不明显的英文中更是如此。
(3)文字是符号—这些符号是有意义的,不只一种意义,而是很多种意义。这些意义在许多方面是互相关联的。有时候会细微地变化成另一种意义,有时候一个字会有一两组完全不相干的意义。因为意义上的相通,不同的字也可能互相连接起来—就像同义字,不同的字却有同样的意义。或是反义字,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