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道谕旨指示琦善如何“驾驭”“外夷”:一、对于英方的“冤抑”,告以将逐一访查,以折服其心;二、对于割让海岛,告以清朝准许英人通商已属“施恩”,不能再“致坏成规”;三、对于商欠,告以应由两国商人自行清理;四、对于“货价”,告以鸦片本属“违禁之件”,又已销毁,“不得索价”。而对于中英平等外交、赔偿军费两项,道光帝似乎没有能看明白或没有注意,未给予指示。此外,他对巴麦尊照会中的一个细节,即要求“赐令特派钦差大臣”前往英舰进行谈判,又格外注重,专门指示琦善:“至所请钦差大臣亲赴彼船面会定议,自来无此体制,断不可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