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因为,这是在巴拉尔茨,遥远的巴拉尔茨。这是一个被废弃数次又被重拾数次的小小村庄。这里没有电,过去的老电线杆空空地立在村落里,像是史前的事物。这里处处充斥着陈旧与“永久”的气息。村庄周围是宽广的刚刚收获过的土豆地和麦茬地,家兔子和野兔子一起在田野里四处奔跑,清晨所有的院墙上都会栖满羽毛明亮的黑乌鸦。
我以为这小子不管我就自个儿开着车走掉了,吓了一大跳。摸摸索索半天才在木墙上找到门,打开一看,一眼就看到他的车历历清晰地泊在月光之中。月亮还没有落山,天地间明亮得就像白昼里刹那间会有的一种光明,非常奇异。我看了好一会儿,喊了好几声。又赶紧回到桌子前,掀开报纸,就着残烛最后的光亮,把剩下的半盘子鸡块消灭掉了。
傍晚凉快下来的时候,我会沿着路一直往上走。天空晴朗,太阳静静地悬在西天,鲜艳而没有一点热气。光滑的月亮浸在清澈晶莹的天空中,空旷的河谷对岸是暗红色的悬崖。这条路所在的地势很高,风总是很大。站在最高处,可以看到山脚下的那段土路静静地浮着,白茫茫的。这时有尘土浓重地荡起,由远而近来了。我高高站在山坡上等了好一会儿,尘土中才慢慢吞吞挪出一辆载满矿石的东风141……仍然不是林林。
有林林的日子里
在巴拉尔茨,我和拉铁矿石的司机林林谈恋爱了。我天天坐在缝纫机后面,一边有气无力地干活,一边等他来看我。远远地,一听到汽车马达轰鸣的声音,就赶紧跑出去张望,为这个,都快给建华(我妈新招的徒弟)她们笑死了。
我和我妈,在这条土路上边走边大声地说着什么欢乐的事情,不知正往哪里去。我们越走,地势越高,路两边是收获后的土豆地和麦茬地。偶尔有一两座坟墓,四四方方地斜在路边。我们趴在坟墓四周低矮的围墙上往里看,里面平平坦坦,空空荡荡。好像这座穆斯林的坟墓只是圈住了一小块寂静的空地而不是一个死去的人。更远的地方,地势渐渐倾斜下去,河在河谷最底部静静地流,河两岸的灌木零乱丰茂地生长着。再看过去就是横亘东西、截然断开的暗红色巨大悬崖,几峰骆驼在悬崖顶端安静地站立。由于太远,从这里看去它们只有指头大小。悬崖之后的天空深远湛蓝。我们再抬头看,上方的天空也是深远湛蓝的。
土路经过这个村子边缘,经过村头破旧的木头桥,穿过一片峡谷和戈壁,然后再穿过一片峡谷和戈壁,最后还要穿过峡谷,还要穿过戈壁,才能到达县城。因为开矿的原因,近两年这条路老是跑拉矿石的重型车,越来越烂了,路上随便一个坑,灌满水都可以当澡盆使。但是听说不久后就会有人来修路。塌了一半的木头桥边正在修另一座水泥桥。电线杆子沿路栽了过来,电线也快牵完了。这个村子,终于要通电了。
还有五大三粗的男人,趴在柜台上,花一两个小时观察货架上的商品,最后才买一小瓶“娃哈哈”,插上吸管,倚着柜台慢慢啜。啜完后,再花一两个小时趴在柜台上打量货架上剩下的商品。
好像这条路来来去去只有我们两个人在走似的,好像这条路从来都是这么安静,一万年都不曾被使用过了。可是它明明刚刚迎来浩浩荡荡转场的牧队呀。
恋爱结束后,仍得在这条土路上来来回回不停地走。出门挑水,进门揉面。干不完的家务活。再弓着腰把半澡盆水弄进房子,一下子泼在地上,熄灭那些暴躁的尘土。不知道我们为什么要到这么倒霉的地方来,荒得要命,到处都是土,走起路来腾云驾雾的。地势又那么高,周围一棵树都没有,一户人家也没,光秃秃的。要挑水还得下山,挑完水还得上山……真想不通,在这种地方到底和谁做生意呀?心烦,心烦。每天柜台上抹不完的土。吃饭时,不一会儿,菜上也是一层土。我妈坐在缝纫机前干活,眉毛上也是一层白白的土。我大声地取笑她,笑完后,一照镜子,自己的眉毛也是白的……心烦,心烦……
但是那个时候啊,我们坐在高高的大卡车驾驶室里,一路上唱遍所有会唱的歌。他的眼睛和牙齿总是闪闪发光,他扭头看过来的时候,让人心里欢喜得忍不住叹息。他扭过头来看我,我连忙扭头看向窗外。窗外尘土弥漫,而我仍从车窗玻璃上看到他在扭头看我……夏天啊……夏天紧紧贴着脸庞和手心展开它燥热的内容,一切近在身旁……要是此时是冬天该多好!要是冬天的话,我就裹着厚厚的衣服,深深躲藏在寒冷里面,当我害怕时,我就拒绝……可这是夏天,它会让一个幸福的人,远远地得知未来的事情,并受到伤害……我不知道我明白了什么,但是回过头来时,他还在看我,看得我惊慌失措,忍不住偷偷落泪……
昏天昏地,东西不辨,整条路像燃烧了起来似的。只得停下来,等别的车走远了,尘土沉落,能看清路面时再动弹。偏他的破车又老被超。没办法,超载太多了,稍微快一点都会要命似的。哪怕就这样跟爬着前进似的小心谨慎,一路上还不停地爆胎。
我和司机——他叫林林——也是在这条土路上认识的。那天我站在路边等车,因为要进城,还特意拾掇了一下,弄得全身上下到处平展展、亮晶晶的。可那会儿没车,等了半天,土路尽头的拐弯处才出现一辆大白卡车,卷着浓重的尘土,慢吞吞地,摇摇晃晃地往这边来了(后来才知道那家伙的破车超载了近一倍的吨数)。我挺着急的,要是在这土窝子里再站一会儿的话,就成土拨鼠了,还怎么进城呀?我冲他使劲挥手,还打着蹦子跳,他偏不急,就那么左一下右一下地在漫天尘土中晃啊晃啊。等到我简直快要发脾气了,车才磨蹭到近前沉重地停下。
我慢慢地往回走,太阳明晃晃的,裸露的手臂和脖子被晒得发疼,大风和尘土一阵又一阵滚烫地迎面扑来,裙子吹得鼓鼓的。走在那样的路上,每一分钟都无比真切地感觉着青春和健康。我觉得我可以就这样一直活下去,永远也不会衰老,永远也不会死亡……河流从北到南地动荡,一路上在身边有力地、大幅度地扭出一连串的河湾。走到高处,远方群山的峰顶和脚下的道路平齐,在视野的地平线处海一样地起伏……走在世界的强大和热烈之中,而抬头看到的天空却总是那么蓝,蓝得无动于衷,一点也不理会世间的激情……
当我爱上他后,他会给我那因岁月和劳动而粗糙不已的手指戴上金戒指,给我扎了二十年都一直空着的耳洞戴上金耳环,让我青春的胸前亮晶晶地闪耀着金坠子……我多么热爱黄金啊!它是有价值的事物,是有力量的,它能使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好一些。更重要的是,它总是携着那么多的,很轻易就能打动人的丰富象征。尤其是,它是被那个人的双手亲自创造出来的——淘金的确是一种创造,创造金子的手简直就是艺术的手……
那时的自己,总觉得有一天会爱上一个淘金人的。一个能够从泥土里发现金子的人,会有一颗多么细致敏感的心啊!淘金的工作因为过于寂寞和艰苦而深含“久远”的内容……当我日日夜夜在缝纫机前一针一线地做着一件衣服,反复拆改,他也在河边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浪水声中,从一堆又一堆泥沙里,以每次仅能以肉眼勉强察觉到的分量,一点点收集着世间最贵重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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