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了,我们文学社的同学大概是要分开了,也许分开了就很少在能相聚,以后每个春夏秋冬花开花谢雪落雪花的时候,都不是我们这群人在一起了,想起来会有些难过我作为文学社的理事,很高兴能站在这里做最后的致辞,本来这些致辞是给所有同学的,但是我只想给一的人说”
这时候最没耐心的小天女也许会跳出来大声说,“路明非你唧唧歪歪什么呐?”
路明非决定她要是这么问,就用最凶悍的语气说,“闭嘴!我不是要跟你说!我只是要跟陈雯雯说!我喜欢她三年了!别是三年又三年!我可不想当一辈子好人!”
这句改自《无间道》的台词让他心情激动,觉得自己悍然是个男人了。免得说的又是辛酸又是委婉,最后陈雯雯还当场对他当场对他派发好人卡,这[...]
电话断后,路明非看着渐渐熄灭的手机屏幕很久,然后又蔫蔫地把头低了下去,他眺望着夜幕下的城市,想着明天那次为了分别的聚会上,陈雯雯让他去致辞。面对文学社的几十个同学,他要做一件最胆大妄为的事……
这个蔫蔫的家伙在他后来堪称不凡的人生里一直是这样的,平时他蔫得就像一根干黄瓜,但是一旦他决定了要做什么时,他就会如一株泡了水的西芹那样精神无比。
“我是一个偶尔会发疯的人呐。”这是李嘉图?M?路后来的口头禅。
命运只有一个,可是人生却有多种选择。
他们俩刚去电影院包了一个小厅,定了要放《Wall-E》,然后他又陪着陈雯雯去买了一纸袋风铃草,陈雯雯说她妈妈喜欢,路明非偷偷地看了玫瑰的价格,不缝年过节的,似乎也不算贵,买上九十九朵的钱他还是凑得出来的。现在陈雯雯就抱着一纸袋风铃草和他漫步着回家,这是路明非第一次知道陈雯雯的家其实距离他家不远。
路明非扭头看了陈雯雯一眼,陈雯雯穿着那身白色的棉布裙子,夕阳照在她皮肤上,皮肤仿佛是透明的。
“随便报什么学校呗,只要我能考上。”路明非说。他没有告诉任何人他获得了一份美国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嗯,你会在家这边上学么?”
路明非心里动了动,想陈雯雯是在悄悄地问他会考去哪里啊。
“随便哪里,同学多的大学[...]
路明非愣了一下,他感觉到诺诺话里的杀气,眼前就浮现那张漂亮冷漠的脸儿。那个钢刀一样的女孩……现在她挥刀了,一刀正中路明非的心头,血花四溅。路明非做了他人生中大概是最大胆的一个决定,他要做那只冲向炮火的小狗,在毕业前的最后三个月,他和陈雯雯的最后时间里跟陈雯雯说他喜欢她三年了,无论这最后一爪多么虚弱,能否攻破女孩的防线,但是他决心要做一条好狗!这让他心里一股暖流奔涌。
“知道啦!”他说。
“要有花,如果不知道她喜欢什么,就玫瑰吧,深红色的,没有女孩会真的不喜欢玫瑰花,要有音乐,音乐比语言更有打动力,最重要的就是要当着所有人说出来,这是你的胆量!”诺诺说,“好运吧,小弟!”
她下线了,路明非没有再[...]
路明非不吱声了,有些事儿他还是不想跟诺诺说,比如陈雯雯邀请他加入文学社的那个下午,教室里安安静静的只有陈雯雯和他两个人,他在擦黑板,陈雯雯穿着白色棉布的裙子,泡泡袖,运动鞋,白色的短袜,坐在讲台上低声地哼着歌,夕阳的斜光照在新换的课桌上,窗外的爬墙虎垂下来,那是春夏之间,花草树木飞快地生长,路明非甚至能在擦黑板的时候听见它们疯长的声音。他已经忘记了那天陈雯雯为什么也要留下来,只记得陈雯雯忽然扭头问他说,你加不加入我们文学社?
窗外的花草疯长,窗口透进的斜光迅速地黯淡,蝉鸣声仿佛加速了一百倍,那时候路明非觉得自己的灵魂被提升到天空里,感受着时间从指间溜走,脚下云流变幻,他和那个叫陈雯雯的天使四目[...]
下午的阳光从楼道尽头的窗户里照进来,暖洋洋地洒在他身上,走道里晾晒着纯白色的床单,窗外风吹着油绿的树叶摇曳,哗哗地响
这些天仿佛整个世界都在他耳边咆哮,告诉他末日就要到来,他应该焕发斗志,像只杀气横溢的斗鸡般扑在模考卷子上,显示出头悬梁锥刺股的决心。
他们除了自己应该知道的事以外别的都不想去知道,除了愿望相信的事情以外,别的都不相信。
他侧耳倾听,尽力四下里张望,但什么也听不到,什么也看不到。没有人在挣扎呼叫,只有风暴还在肆虐。又过了一会儿风渐渐平息了,大片灰色的云层向西方卷去,蓝色的苍穹显露了出来,上面点缀着明亮的星星。不久,地平线上现出了一道红色的长带,波浪渐渐变成了白色,一道亮光掠过海上面,把吐着白沫的浪尖染成了金黄色。白天来临了。
唐太斯默默地,一动不动地站着,面对着这壮丽的景观。
半个小时,一个小时,一个半小时过去了。这时,悲痛万分的爱德蒙斜靠在他朋友的身上,把手按在他的心脏上,觉得那身体正在逐渐变冷,心脏的跳动也愈来愈弱,终于完全停止了。心脏最后的跳动一停止,脸色就变得铁青,眼睛仍然睁着,但目光无神。此时是早晨六点钟,天刚刚亮,微弱的晨曦穿入黑牢,使那将熄的灯光显得更加苍白,异样的反光映射在死者的脸上,使人看上去还有点生气。在这日夜交接的时刻,唐太斯还曾有一线希望,但一到白天到来的时候,他明白了,现在只有自己和一具尸体在一起了。于是,一种无法克服的极端的恐怖摄住了他,他不敢再去握那悬在床外的手;不敢再去看那对一眨不眨的,茫然的眼睛,他曾多次想使它合上,但没有用,它仍然[...]
“现在,朋友,”法利亚说,“你是我悲惨的生活中唯一的安慰呀,你是上天赐给我的一个无价之宝,虽说迟了一点,却依旧还是把你给了我。为了这,我衷心地感谢上帝,我要永远地和你分离了,我希望你获得你该得到的一切幸福,希望你万事如意。我的孩子,我为你祝福!”
他俩永远是有事可做的,法利亚借此来忘却他自己的逐渐衰老;唐太斯则借此避免去回忆那以前曾一度几乎熄灭,而现在却象夜里漂荡在远处的一盏明灯那样浮动在他记忆里的往事。日子就这样平平静静地过去了,再也没有新的灾难降临,在上帝的庇护之下,时光机械地、宁静地流逝了。
在那年轻人的心里,或许也那老人的心里,在这种表面的宁静之下,隐藏着许多被压抑了的愿望,和被窒息住了的叹息。每当法利亚独自一个人时,当爱德蒙回到他自己的牢房里时,它们就都表露出来。
我在这黑牢的夜里在这囚禁生活的绝望中,正在慢慢地体味其中的快意。但是现在,我已因为出于对你的爱宽恕了世界。
至于你,你还年轻,别为了我的缘故而耽搁了快走吧!我把你所许的诺言退给你。”
“好吧,”唐太斯说道。“现在也来听听我的决心吧。”说着他站起来带着庄严的神色,在神甫的头上伸出一只手,慢慢地说,“我以基督的血发誓,只要你活着,我就决不离开你!”
法利亚望着这个年轻人,他是这样的高尚,这样的朴实,又有着这样崇高的精神,从他那忠厚坦诚的脸上,可以充分看出信心,诚恳,挚爱和真诚的情意。
这时,即使一个霹雳在唐太斯的脚下响起,或地狱在他的面前张开它那无底的大口,也不会比听到这完全出乎意料的几个字使他吓得呆若木鸡的了。这几个字揭发了只有鬼才做得出的不义行为,而他就因此被葬送在一个监狱的黑地牢里,慢慢地熬着他的日子,简直如同把他埋入了一个坟墓。而他此时才惊醒过来,用双手紧紧地抱住头,象是要防止他的脑袋爆裂开似的,同时用一种窒息的,几乎听不清楚的声音喊道:“他的父亲,他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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