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这便是传说中的‘金丝软玉甲’吗?”曹丕激动异常地失声叫了起来,“它可是当年周武王讨伐商纣王时穿的护身奇宝啊。”
“不错。这件‘金丝软玉甲’材质奇特,坚韧绝伦,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实乃防身护体的绝佳宝物。同时,将它穿在身上,却又感觉轻薄如纱、恍若无物,简直是妙不可言!”司马朗缓缓介绍道,“请大公子笑纳!”
曹丕慌得连连摆手:“如此稀世至宝,丕如何敢受?还请司马主簿收回。”
曹丕的双眼立时放出光来,都看得有些傻了——匣中竟是盛着一副金光灿烂、碧芒闪烁的贴身软甲!细细看去,那一缕缕的金光原来是一根根细若发丝的金线;那一块块的碧光,原来是一片片如同鱼鳞一般又轻又薄的绿玉片。正是这一缕缕灿烂夺目的金线,将这一块块薄薄的绿玉片串联成了一副美轮美奂的贴身软甲。
司马朗心底暗暗冷笑,脸上却不露出一丝异样,谦卑之极地躬身答道:“既是如此,朗多谢大公子您垂恩厚爱了——来人!将本座给大公子备下的礼物送上来!”
只见司马寅双手捧着一只二尺见方的紫檀木匣趋步走上堂来。
这是什么东西?曹丕望着司马朗,眸中涌满了疑惑之意。
“此乃我司马家的一点儿心意,还望大公子不要嫌弃。”司马朗说罢一摆手,示意司马寅打开匣来。
司马朗偷偷瞥了他一眼,又暗一思忖,便拣着顺耳好听的话继续说道:“大公子此番逢凶化吉,他日必当后福无穷、平步青云的。以大公子之仁德,以大公子之福缘,真可谓‘金鳞本非池中物,乘时腾身化为龙’——朗等都期盼着您万事胜意呐!”
“司马主簿,倘若真有那扶摇直上、福祉逼人的一天,丕也不会忘了你司马兄弟的济难襄助之恩的……”曹丕一时得意忘形,随口便道,“丕是父相的长子,定能保得你司马大人这个主簿的要职是永远屹立如山的。”
曹丕脸色一板,语气变得有些峭厉起来:“司马主簿是嫌丕的这份礼物不够丰厚,还是根本瞧不起丕的这份感恩之举呢?你若再一味推拒,丕就只有把它带出门丢到芙蓉池里喂鱼去!”
“哎呀!瞧大公子说的……朗今日暂且收下便是了。”司马朗一听,不禁有些惶恐地答道,“朗等真是受之有愧了——区区一件小事,竟换来大公子这等重谢。大公子也是仁惠贤德之高士大贤啊!您待人接物的这一份宽仁厚爱,简直是无人可及!”
曹丕听他这么夸赞自己,心里像喝了蜜汁儿似地甜滋滋的,脸上不由得现出了几分扬扬自得之色。
曹丕也不多言,从身后“呼”地推出一口朱漆木箱,向司马朗说道:“这黄金五百两、珠宝四十斤,区区薄礼,不成谢意,聊作仲达的用药养伤之资——还请司马主簿笑纳!”
司马朗一见,心中暗暗想道:好你个曹丕!你以为用这区区一箱黄金珠宝便可彻底了结此事此恩?他心念一转,又觉得现在就当场推拒了他这份谢礼,未免会令他起疑心,便呵呵一笑,道:“大公子真是太客气了!这等厚礼,朗岂敢收下?大公子还是拿回去罢。”
曹丕听罢,不禁被感动得心头一酸,晶亮的泪珠儿一颗颗沿着脸颊滚落下来,俯身深深一礼道:“司马家之大恩大德,丕必铭记于心、永志不忘!”
司马朗惊得急忙向左侧斜斜避了开去,连连作揖道:“大公子使不得!使不得!——大公子此番逃过劫难,实乃吉人天相,我司马家岂敢贪天之功?”
“唔……那个被活捉的刺客已经招供了,他们是河北袁氏逆贼的余党,这一次是前来为故主复仇的!”曹丕恨恨地说道,“昨日在聚贤阁上,多亏了仲达舍身相救——否则丕之性命已不保矣!”
“大公子何出此言?此乃仲达为大公子分内应尽之责,您不必如此多礼的。”司马朗伸手拭去眼角的余泪,肃然言道,“我司马家以忠义立身传世,仲达此番纵是真的为了大公子血溅五步、身首异处,亦是死得其所、无怨无悔的了!”
“大公子居然如此礼待我司马家,朗真是没齿难忘!”司马朗双眼一眨,竟隐隐似有泪光闪烁。
“仲达还好吧?他的箭伤伤势如何?有无大碍?”曹丕这时才转入正题,连珠炮似地向司马朗问道。
“朗代仲达谢谢大公子关心了。”司马朗双目含泪,哽咽着说道,“大夫现在还在里边给仲达敷药疗伤呐……真是托大公子的洪福,那箭没有射中仲达的要害。不过,仲达这一次没个十天半个月的工夫怕是恢复不了的……大公子,究竟是哪里来的刺客这么阴毒,竟要置大公子你们于死地?”
“大公子,您尊驾莅临,朗有失远迎,失礼失礼了。”司马朗一见曹丕,似乎愣了一下,急忙趋步上前施礼,“本府那门仆真是该死——他只报有丞相府的人士前来相见,却没报出大公子您的名号来。”
“司马主簿,您不必太过多礼。”曹丕起身向他还了一礼,一摆手说道,“是丕自己故意没给您府中门仆报上名号的,丕这么微服简从而来,就是不想太过打扰你们。”
司马府的客厅里,四壁之上都悬挂一幅幅写着诸如“登高必自卑,行远必自迩”“己欲立而先立人,己欲达而先达人”“穷不失义,达不离道”“修身显于世,德泽加于民”等典籍箴言的字画,到处洋溢着一种儒门世家所特有的文翰之清气。
曹丕坐在席位之上,仔细观看着这里的一切摆设,心底暗道:难怪司马懿兄弟那么博学广才,原来他们府里无处不见书卷之气与好学之风啊!这个儒林名门、诗礼望族的美誉的确不是凭空得来的……想到这儿,他心中对司马懿兄弟的敬佩之情不禁又更加增浓了几分。
一阵步履之音自远而近传了过来,他抬头一看,只见厅中照壁后面绕出了司马懿的大哥、丞相府主簿司马朗来。
年方十八的屋大维是在恺撒被刺一个月后匆匆赶回罗马的。其实就连他自己,事先也不知道恺撒会把他收为养子,并让他继承姓氏。屋大维被这种信任深深感动了。他决心继承恺撒的遗志,完成养父未竟的事业。
这个事业,就是“罗马统治下的和平”。
可以说,这才是屋大维一生最大的功绩,建立帝制倒是其次,甚至只是手段。只不过,要实现这一目标,先得大权在握,起码得站稳脚跟。
布鲁图牺牲了,瓦莱里乌斯也已去世,共和政体却在罗马站住了脚跟,四百多年间无人敢动称王的念头。
罗马人,选定了自己的路。
必须把权力关进笼子。这个现代国家反复强调的政治理念,罗马人在两千五百年前就已经明白。
森林之王:狄安娜和维尔比厄斯
谁不知道特纳[1775~1851,英国著名画家。该书注均为译者所加,后不赘述]的那幅题为《金枝》的画呢?画中是内米[内米湖位于罗马东南16英里阿尔巴群山中的山谷内,周围是阿里奇亚丛林。原是一个火山湖,长约1英里,湖的东北岸,古时有狄安娜的圣所。这里风景幽美,尤以古代崇奉狄安娜及阿里奇亚神林闻名于世。]林中小湖那梦幻似的奇景。那个小湖古代人曾称之为“狄安娜的明镜”。画面上闪耀着画家的丰富想像力的金色光辉,其中浸透了特纳非凡的心灵。那最美妙的自然景色为之神化了。那片被包围在阿尔巴群山中的一块绿色洼地里的静静的湖水,任何人只要看见过它就决不会再忘记它。画中,尽管有那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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