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学期要文理分班了,想过么?”
——之昂你会和我分开么?
“不知道,还没认真想,小司你应该学文吧。”
“恩。这个周末浅川美术馆有场颜泊的画展,你陪我去么?”
——随便去什么地方散散心吧,让我陪陪你,一个人孤单的时候会很难过的。
“……小司你自己去吧,我最近有点累。”
“我那天认识个很漂亮的女孩子,不过很高傲哦,下次介绍你认识,看你能不能搞定啊。”
——之昂你一定要和以前一样,要笑,要很会逗女孩子开心,要幸福,不要像我一样经常地皱起眉头,那样不好看。
一整个夏天还是很正常,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依然有很多的年轻男孩子和女孩子成群结队地去游泳,一大片游泳池里明晃晃的阳光反射出来,年轻的笑容和冒泡的加冰可乐,盛夏里又产生多少青涩的爱情。整个城市的冷气依然开得很足,电影院里甚至可以把人冻得感冒。小区的物业大叔依然每天笑容灿烂。一切时光流转得悄无声息。可是究竟是什么呢?让这个炎热的泛着白炽光线的暑假变得缓慢而冗长,带着让人昏昏欲睡的热度,从眼皮上沉重地爬过去。
时光逆转成红色的晨雾,昼夜逐渐平分
我在你早就遗忘的世界里开始孤单的岁月,闭着眼蒙着耳
含着眼泪欢呼雀跃
看不见你就等于看不见全世界
黑暗像潮水吞没几百亿个星球。向日葵大片枯死。候鸟成群结队地送葬。
一个又一个看不见来路的沉甸甸的远航。
是谁面无表情地挥了挥手,然后从此隔绝了世界
无声的是你的不舍。还有你苍白的侧脸。
世界其实从来没有苏醒,它在你的衬衣领口下安静地沉睡
白驹过隙。胡须瞬间刺破嘴唇的皮肤。青春高扬着旗帜猎猎捕风。
原来你早就长大,变成头戴王冠的国王
而我却茫然不知地以为你依然是面容苍白的小王子
他们说只要世上真的有小王子出现,那么就总会有那只一直在等爱的狐狸
当燕子在来年衔着绿色[...]
——立夏,你知道每天站在田野里等待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么?
——……不知道。
——我也不知道。我只是在想,每天都站在那里看着太阳升起来然后再茫然地落下去,影子变短再变长,草木繁茂然后枯萎,这样的感觉……应该很孤单吧?
曾有那么一个傍晚,酒过三巡,远处夕阳正好,一抹灿灿的金色,像海波似地层层起伏,用嘴缓慢悠远的手笔,将眼前的山水放进绮丽如画的线条里。九厥取过他的竹笛,懒懒倚靠于桂树的树干,蓝发灵动,衣袂轻扬,薄唇微启,一支青翠竹笛,飘出人间最美妙的乐章。苏秋池文采尔尔,却还粗通音律,让兰亭从屋里取出九厥的古琴,盘腿坐好,置琴膝上,借三分醉意,撩动琴弦,替九厥的笛声唱和,一笛一琴,相得益彰。那李淮听得心动,起身到了院落中央,踩着节拍,翩翩起舞,步如花开,袖似云水,眼波流转中,摇荡这微醺的风情,一颦一笑间,恍如仙子临世,哪里还有半分男儿气。
笛琴谐奏,美人起舞,这三个人,不知不觉构出了世间最优美的画面。兰亭趴在窗[...]
美酒落肚,不多时,兰亭打起了呼,每打一次呼,他的身体就小一圈,最后,化作一幅摊开的卷轴,卷首四字——兰亭集序。最后的最后,这卷轴的中间,竟渐渐凸起一个光球,呼吸般轻微颤动,一本书,自光球里显现出来,光华散去,之间那泛黄的封面上,有两个字——醒梦。
凉风吹过,翻起了书页,却见那封面之下空空荡荡,整本书只余一页。九厥见状,放下饮了一般的酒,脱下外头的袍子,盖在那书上,摇头道:“没见过像你这般不长进的妖怪,沾几滴酒都会现出本相。”
是,兰亭是一本书。三戒和尚要这本书,武后要这本书,之前的千百年间,想要这本书的人如过江之鲫。
三生醒梦书,遥见万年事。兰亭,准确说,它应该是一直长成书本模样的妖怪。从前,[...]
碰倒了一个孩子,事儿就坏了!那无可偿补的悲剧,就此永远嵌进那温文儒雅读书人的生命里去。
兰亭咧嘴一笑,点头。苏秋池瞥了一眼兰亭写下的诗句,对古玩字画颇有心得的她,只觉那寥寥二十字,竟字字有变化,既有浮云之飘逸,又见游龙之矫健,回转旋绕,从容自若,若非亲眼见到,他绝不相信此手笔竟出自一个十岁小儿之手。
兰亭从旁取了笔墨,铺到桌上,不假思索地写下——“千里循香来,笑对酒中影。金枝摇玉叶,巾帼斗须眉。”
“千里循香来,笑对酒中影。”九厥怔了片刻,旋即一挑眉,笑道,“无功无过,中庸中庸。”苏秋池与李淮臊红了脸,只恨平日里不听先生的话,多学点文字功夫。
“人间烦恼皆自这一身臭皮囊,抛却这枷锁,抽出魂魄,看事情便通透许多,自然万事无忧。”九厥哈哈一笑,一转话题,“若二位信得过在下并非坏人,请随去寒舍略作歇息,我还有些陈年佳酿,可作款客之用。”他的目光看向那瀑布后头的山林,热情邀约。
“我略晓一些玄门之术,只知这竹林本不应该存在于这个空间,且这里的每根竹子每块石头,都是照伏羲先天八卦阵所设,一旦闯入,没有高人指引,只能困死在里头。我的本事,只能到引你退回我先前所走的原路,找到响箭求援。”华服公子比他淡定太多,双眼望天,“但愿饿死前,他们能找到我。”
苏秋池瞪着怀中那昏迷不醒的俊俏公子,想着被他撞坏的酒壶,本该有满腹火气腾起,可是这小子的模样,惹他细细打量起来。怀中之人,十六七的年纪,身上那件月白绫罗袍上以银线修成鸾衔瑞云图,再以紫金玉带系于腰间,手工精细非常,一头黑发用八宝璎珞冠齐齐束起,面藏半开花朵之鲜灵,雪肤犹胜丝帛之细腻,剑眉秀目,唇如涂膏。虽是一身英气打扮,可身量未免娇小了些,压在苏秋池臂弯里的重量,着实轻飘。苏秋池心中嘀咕,这小子一眼便知是个含了金汤匙入世的败家子,怎会平白无故晕倒在这里?
前些日子,哈定对皮翰纳否认他拥有“端点市日报”,表面上是说了实话,但事实却没有那么单纯。当初在倡导将端点星组织成自治市的运动中,哈定始终是这个运动的领导人物。然后在端点市政府成立之后,他又顺理成章地当选为首任市长。所以,虽然哈定的名下没有半点“日报”的股份,他却以间接的手段控制着其中的百分之六十。
我远远落在他后面,这老东西,永远一副比谁都简单,比谁都天真,比谁都容易看透的摸样。可我知道,他是我所认识的家伙里,最难以洞穿的一个。他的心,想那一头变态的湖蓝色头发,迷梦般不可捕获。
认识他至今,千百年时间,他与我谈天说地,纵古论今,却从不提他的过往。我只在多年前的浮珑山上,在他与另一人对弈的间隙,依稀听到他似是一直在找一个人,却寻之不获……我追出去,出口处那方供游客留言的地方,他刚刚扔下笔。
翻开那本充斥着各色笔迹的留言簿,最后一页,是他俊秀的笔迹——千里循香来,笑对酒中影。
前方,他的背影在秋风卷起的痕迹中,飘然而去。空气里,隐隐留下一曲他哼出的、我从未听过的悠扬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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