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几心里的凶暴平息了,化成一个愿望,就是大风把矮矮的邓指带走。要不把他老几带走也行,把他带到未知里去。
等风的急先锋过去,邓指侧过脸,看见老几给活埋了一多半,脸上的每条皱纹里都是戈壁的一个小小局部。邓指还看到了什么?看到老几陷在沙土里的眼睛。那是此刻天地间唯一闪亮的东西,因为两泊泪水鼓在一对老眼里。邓指马上避开了。他觉得看到一个老头娇弱的一瞬十分尴尬。
小嫚第一次见到刘峰,他骑着自行车从冬青甬道那头过来,一直骑到红楼下面。那是一九七三年的四月七号,成都有雾——她记得。
他以他的善良背叛了他们,背叛了集体,给了她那一记触摸,坚实地把一只满是热汗的手掌搭在她身上。小嫚流着泪想,那是多么勇敢的背叛。她第一次为他流泪的日子,是他默默离开红楼,跟谁也没告别的早上。他死后她还用得着流泪吗?
俗来自民间,民间就是接地气,所以俗气代表着生命力,不俗的人往往魂比肉体活跃,等于半死的。
四十年来,这是告密者第一次向我自我解密。啤酒真神,不仅能让人忘掉发生过的,还让人记得从未发生的。我还是看着她,是拿了一手好牌什么点数都不让她看出来的扑克脸。
刘峰是那种躲起来病,躲起来痛,最后也躲起来死的人,健康的时候随你麻烦他,没了健康他绝不麻烦你。
我们那群可怜虫,十几二十岁,都缺乏做人的看家本领,只有在融为集体,相互借胆迫害一个人的时候,才觉得个人强大一点儿。
小嫚成长为人的根,多么丰富繁杂,多么细密曲折,埋在怎样深和广的黑暗秘密中,想一想就觉得无望梳理清晰。我写下的有关她的故事,只能凭想象,只能靠我天生爱编撰故事的习性;我有个对事实不老实记忆的脑子,要我怎么办?只能编。
丁丁最了解文工团女兵特有的虚荣,以及她们会如何看待虚荣的牺牲品。
我不催她,她不是个能说会道的人,常把一件事说得逻辑错乱,这方面也给人孩子气的错觉。
小嫚曾经过失望的沧海,遇见第一个岛屿,就登陆了。
荣誉不能伏击一个人吗?她在屋里转了一圈,又一圈。怎么出门?早班正等着她去上呢,可是见了人该说什么,该拿出什么姿态和神态?一个被众人“学习”的人该是什么样子?
贵人不顶重发,这么厚这么重的头发,只长在苦命人头上。
郝淑雯也动不了,被何小嫚的眼睛钉在那儿。这小鬼生了一双怎样的眼睛啊——平时躲着你,不看你,一旦看你就带有吓人的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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