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卷 沈小官一鳥害七命飛禽惹起禍根芽,七命相殘事可嗟。奉勸世人須鑒戒,莫教兒女不當家。話說大宋徽宗朝宣和三年,海甯郡武林門外北新橋下有一機戶,姓沈名昱,字必顯,家中頗爲豐足。娶妻嚴氏,夫婦恩愛,單生一子,取名沈秀,年長一十八歲,未曾婚娶。其父專靠織造段匹爲活,不想這沈秀不務本分生理,專好風流閑耍,養畫眉過日。父母因惜他一子,以此教訓他不下,街坊鄰裏取他一個诨名,叫做“沈鳥兒”。每日五更提了畫眉,奔入城中柳林裏來拖畫眉,不隻一日。忽至春末夏初,天氣不暖不寒,花紅柳綠之時,當日沈秀侵晨起來,梳洗罷,吃了些點心,打點籠兒,盛着個無比賽的畫眉。這畜生隻除天上有,果系世間無,将他各處去鬥,俱鬥他[...]
当今晋之善人,何者为最?卿试举之!”羊舌职曰:“无如士会。其为人,言依于信,行依于义,和而不谄,廉而不矫,直而不亢,威而不猛,君必用之!”
君子矜人之厄,小人利人之危,’元帅乃君子,非小人,元是以不敢匿情
徐声答曰:“臣未尝无信也。臣若全信于楚,必然失信于晋;假使楚有臣而背其主之言,以取赂于外国,君以为信乎,不信乎?臣请就诛,以明楚国之信,在外不在内。”庄王叹曰:“‘忠臣不惧死’,子之谓矣!”纵之使归。
窃玉偷香真有意,观山玩水本无心。
按孔子作《春秋》,书:“郑公子归生弑其君夷。”释公子宋而罪归生,以其身为执政,惧谮从逆,所谓“任重者,责亦重”也。圣人书法,垂戒人臣,可不畏哉。
可怜好个斗越椒,做了楚国数年令尹,今日死于小将养繇基的一箭之下。髯仙有诗云:
主公许我早朝,我若不往,是无礼也,死生有命,吾何虑哉
宣公曰:“吾弟素贫,不知何以为生?”使人夜伺其所为,方挑灯织屦,俟明早卖之,以治朝餐。宣公叹曰:“此子欲学伯夷、叔齐,采首阳之薇耶?吾当成其志可也!”肹至宣公末年方卒。终其身未尝受其兄一寸之丝,一粒之粟,亦终其身未尝言兄之过。史臣有赞云:
为人臣而避其难,虽生不如死。
论者谓懿公弑幼主,囚国母,拘天使,虐邻国,穷凶极恶,天理岂能容乎?但当时高国世臣济济在朝,何不奉子元以声商人之罪,而乃纵其凶恶,绝无一言?时事至此可叹矣。有诗云:
康公从之,自此秦、晋不交兵者数十年。
陈侯请为前队开路,宋公为右阵,郑伯为左阵,蔡侯为后队,相从楚穆王出猎。穆王出令,命诸侯从田者,于侵晨驾车,车中各载燧,以备取火之用。
乘人之危,非仁也;取人之怒,非智也!”
处父曰:“苟利国家,何敢避私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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