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族都曾有自己的《天问》,如冰岛人的《埃达》,希伯来人的《约伯记》,印度人的《梨俱吠陀》,希腊人的《神谱》。后来各走各的路,各有各的原因。在中国,传统的教义是用审美代替思辩,用玄想抵制实测,用善恶混淆是非。屈原作了《天问》,两千年间的学人,则共同创作了一部“不问”。——那么,这两千多年里,人们怎么还好意思去纪念屈原呢?答曰:没什么不好意思的,赛龙舟、吃粽子嘛。
黄宗羲一生的经历极为丰富,到了晚年,已经激烈不下去了。他不是个沉迷于幻想的人,把世事看得清清楚楚,所指望的人心,终不可恃,所期待的异变,一个也没发生,倒是满人稳坐着江山,看那样子,还要接着坐下去。老百姓是要吃饭的,而士人也蕨葳难饱,一队队地“夷齐下首阳”了。作为历史学家,黄宗羲知道,秦亡于自己的虐政而非三户之楚,元亡于饥民而非遗民。他晚年的思路,已不局于家国之恨,伸向了天下之忧。
就朱子而言,事情应该是很简单的。他认为唐仲友是坏官,他认为唐仲友犯了法,他认为法律应该惩罚他。在他看来,这些理由,每条都堂堂正正,就算有别的因素,也不能影响它们的成立,按劾唐仲友,就是秉道直行。——可惜,他自己所属的哲学便主张以心性为出发点,而任何人在成为圣人之前,都要以藏污纳垢的胸怀,来推论和怀疑别人。
事不宜以是非论者,十居七八,人不可以善恶论者,十居八九。但是,人性本善还是本恶,这样一种幼稚的问题竟能缠绕中国古典哲学两千年。——哲人要为人间立法,需要若干下脚处,在道德法便是一切法的体系中,不可分析的人心不能不有本原的地位。
汪士铎有两句诗,很可玩味:“生女必强撼,生男必狡诈。”我读过的愤世之言,当属这两句最尖刻。
公利高于私利,国事重于家事,是大多数人都承认的,但这种观念,实来自后果的考察,而非推理得来。自古的习惯是把它当作义务规定下来,而没有逻辑结构的义务主义,招来的冲突,自然多了去啦。
我国的传统,是最喜对别人的事下裁断,怎样对怎样不对,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如果此类判断每天少于十次,大概就够不上是标准的炎黄子孙。依据是价值观,而价值观是一张价格表,什么在上,什么在下,何者为大,何者为小。但人心九窍,世事万绪,颇有不能为表格所尽者,何况义务表之外,还有对后果的衡量呢。价值冲突的永恒,大概不会在爱情之下,至于黑白分明,那是官方文告和九流小说里才有的事情。
帝制下人民的生活,常受到君主个人事务的影响
从常识可知,人是不可能这样完美的。道德的意义,不在于“灭人欲”,而在于克制一部分欲望,使个人行为与社会相平衡。有德者是道德冲突的胜利者,而如包公,竟似毫无道德冲突。
冯道不以谄媚事人,而能取容于四朝,可见这个人是很滑头的。逢大事则依违两可,不得罪武人,不预废立,这大概就是他的自全之道。
汉代起,忠的地位上升,成为伦常之首。以忠君为大节,把它像草标一样插在头顶上,倒忘了孔子的仁,孟子的义。只知吠非其主,不问善恶是非。这倒省心,最不堪时,至多落顶“愚忠”的帽子——愚忠愚忠,好像还有什么不愚的忠。其实哪里有呢?凡忠必愚。
愚忠愚忠,好像还有什么不愚的忠。其实哪里有呢?凡忠必愚。
仗着自己是仁义之师,以为仁者无敌。这种信念,果然是讲也不是,不讲也不是。
舆论也是这样。不要以为人多智盛
没有人喜欢攀结宦官,但人都喜欢攀结权力。读书人知道和宦官勾结,名声大为可虞,但眼前的利益,总是更有说服力,何况声名或许还有办法可想,张居正便是例子。在宦官一方,权力只是假象,一旦皇帝变了心意,“片纸中夜下而晨就缚,左右无不鸟兽散”。他们不过分到了一两成皇权,皇权的恶,倒分到了十成。有纵人为恶的机构,自不愁找不到为恶之人,而骂宦官,剐刘瑾,虽然义勇可形,但既然又主张宦官制度,知者难免要说那是移羞做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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