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米尔少爷跟我是朋友。”哈桑红着脸说。
哈桑虽然看不懂一年级的课本,却能看穿我。
我依然能记得哈桑坐在树上的样子,阳光穿过叶子,照着他那浑圆的脸庞。他的脸很像木头刻成的中国娃娃,鼻子大而扁平,双眼眯斜如同竹叶,在不同光线下会显现出金色、绿色,甚至是宝石蓝。我依然能看到他长得较低的小耳朵,还有突出的下巴,肉乎乎的,看起来像是一团后来才加上去的附属物。他的嘴唇从中间裂开,这兴许是那个制作中国娃娃的工匠手中的工具不慎滑落,又或者只是由于他的疲倦和心不在焉。
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回首前尘,我意识到在过去二十六年里,自己始终在窥视着那荒芜的小径。
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
哈桑哈哈大笑:“那是在梦里啊,阿米尔少爷,你能做任何事情。每个人都尖声叫唤:‘快起来!快起来!’但我们只是在冰冷的湖水里面游泳。我们游到湖中央,停下来。我们转向湖岸,朝人们挥手。他们看起来像小小的蚂蚁,但我们能听到他们的掌声。现在他们知道了,湖里没有鬼怪,只有湖水。随后他们给湖改了名字,管它叫‘喀布尔的苏丹阿米尔和哈桑之湖’。我们向那些到湖里游泳的人收钱。”
我叹了一口气:“那些伊朗人……”对多数哈扎拉人来说,伊朗是个避难所,我猜想也许是因为多数伊朗人跟哈扎拉人一样,都是什叶派穆斯林。但我记得夏天的时候有个老师说起伊朗人,说他们都是笑面虎,一边用手拍拍你的后背示好,另一只手却会去掏你的口袋。我将这个告诉爸爸,爸爸说我的老师不过是个嫉妒的阿富汗人,他嫉妒,因为伊朗在亚洲声望日隆,而世界上多数人看世界地图的时候还找不到阿富汗在哪里。“这样说很伤感情,”他说,耸着肩,“但被真相伤害总比被谎言安慰好。
某些可怜的孩子来说,冬天并不代表学期的结束,还有种叫自愿冬季课程的东西。据我所知,没有学生自愿去参加那些课程,当然是父母自愿送他们去。幸运的是,爸爸不是这样的家长。我记得有个叫艾哈迈德的家伙,住的地方跟我家隔街相望。他的父亲可能是个什么医生,我想。艾哈迈德患有癫痫,总是穿着羊毛内衣,戴一副黑框眼镜——阿塞夫经常欺负他。每天早晨,我从卧室的窗户看出去,他们家的哈扎拉佣人把车道上的雪铲开,为那辆黑色的欧宝清道。我看着艾哈迈德和他的父亲上车,艾哈迈德穿着羊毛内衣和冬天的外套,背着个塞满课本和铅笔的书包。我穿着法兰绒睡衣,看他们扬长而去,转过街道的拐角,然后钻回我的床上去。我将毛毯拉到脖子上,透过窗户[...]
那妇人将热气腾腾的茶杯放在我面前,退出房间。离开的时候,她赤裸的双脚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我坐下,喝起那杯浓浓的红茶。瓦希德终于打破那之后令人不安的沉默。
“是什么让你回到阿富汗呢?”
“是什么让他们这些人回到阿富汗呢,亲爱的哥哥?”法里德说,他在跟瓦希德说话,鄙夷的眼光却一直看着我。
“住口!”瓦希德怒道。
“总是同样的事情。”法里德说,“卖掉土地,卖掉房子,收钱,像老鼠那样跑开。回到美国去,用那笔钱带上家人去墨西哥度假。”
“法里德!”瓦希德咆哮。他的孩子,甚至还有法里德都害怕起来。“你的礼貌哪里去了?这是我的房子!阿米尔老爷今晚是我的客人,我不容许你这样给我丢脸!”
法里德张开口,几乎就要说[...]
我不知道自己为何如此费劲,因为我总是兴味索然地看上一眼,就将礼物丢到屋角去。
小时候,爸爸的房子有条车道,边上种着白杨树,哈桑和我经常爬上去,用一块镜子的碎片把阳光反照进邻居家里,惹得他们很恼火。在那高高的枝桠上,我们相对而坐,没穿鞋子的脚丫晃来荡去,裤兜里满是桑葚干和胡桃。我们换着玩那破镜子,边吃桑葚干,边用它们扔对方,忽而吃吃逗乐,忽而开怀大笑。我依然能记得哈桑坐在树上的样子,阳光穿过叶子,照着他那浑圆的脸庞。他的脸很像木头刻成的中国娃娃,鼻子大而扁平,双眼眯斜如同竹叶,在不同光线下会显现出金色、绿色,甚至是宝石蓝。我依然能看到他长得较低的小耳朵,还有突出的下巴,肉乎乎的,看起来像是一团后来才加上去的附属物。他的嘴唇从中间裂开,这兴许是那个制作中国娃娃的工匠手中的工[...]
如同《追风筝的人》中的阿米尔,我在上个世纪70年代的喀布尔开始写作,当时还是孩子。虽然我用来写作的语言已经变了——从法尔西文、法文,到如今的英文,但有个因素却始终未变:我向来只为一个读者写作——我自己。某个特定的人物或者场景激起我的兴趣,我坐下来,强迫自己将其完成。《追风筝的人》正是这样写就的。我脑海中有两个男孩,其中一个在感情和道德上不知何去何从,摇摆不定;另外一个单纯、忠诚,生性纯良正直。我知道这两个男孩的友谊前景暗淡,两人的决裂对他们的生活影响巨大。内中缘由是促使我在2001年3月开始创作这本书的原因。我必须将其找出来,因为到头来,于我而言,写作总是服务于我自己,是一种把故事告诉我自己的[...]
奥马尔·费萨尔皮肤很暗,矮矮胖胖,脸上有酒窝,黑色的大眼睛,还有和蔼的笑容,露出来的齿缝很大。他稀疏的头发在后面梳成马尾,穿着棕色灯芯绒西装,手肘的位置上有几块毛皮补丁,还带着个鼓鼓的破旧公文包。公文包的提手不见了,所以他将其抱在胸前。他是一见面就笑着说很多话而且过分客套的人,比如说“对不起,我将会在五点在那儿”之类的。我打电话给他,听到他的笑声,他执意要出来会晤我们。“很抱歉,这个城市里面的出租车跟鲨鱼一样,”他的英语说得很棒,没有任何口音,“一旦嗅到外国人的味道,就会多要三倍车费。”
她还小,不能理解它所包含的歧视,也并不明白可耻的是生下了哈拉米的那些人,而非哈拉米,他们惟一的罪行不过是诞生在这个人世。但由于娜娜说出这个词的口气,玛丽雅姆确实猜想到哈拉米是一种丑陋的、可恶的东西,就像虫子,就像娜娜总是咒骂着将它们扫出泥屋的、慌慌张张的蟑螂。
我记得的大体是这样的:他的拳套在午后的阳光中闪亮,他第一次击中我时,我浑身发冷,但很快,我的鲜血就温暖了他的拳套。我被甩到墙壁,一颗本来可能挂着画的钉子刺进我的后背。我听到索拉博的尖叫,还有手鼓、手风琴、雷布巴琴演奏的乐声。身子撞到墙壁上,拳套击打我的下巴。被自己的牙齿噎住,将它们吞下去,我想起自己曾花了无数时间刷牙、清牙缝。被摔倒墙上。倒在地板上,血从破裂的上唇流出来,滴污了淡紫色的地毯,腹部阵阵剧痛起伏,想着我什么时候才能再次呼吸。我的肋骨断裂,声音跟折断树枝一样,从前哈桑和我经常拿折断的树枝当剑,像旧电影里面的辛巴德那样决斗。听到索拉博的尖叫。我的侧脸撞上电视柜的一角。又是一声断裂,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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