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有资本集团空前强大的同时,民营资本集团出现疲软之势,大量资金从实体经济中撤出,或用于奢侈消费,或用于投机牟利,有产者阶层出现了移民潮
朱镕基离任前的最后一项重要布局是设立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垄断能力最强、资产规模最大的189家超大型国有企业定义为“中央企业”,其资产总额7.13万亿元,所有者权益2.59万亿元,基本聚集于石油、钢铁、金融、通信等传统垄断性产业,这些“中央队”成 为国有经济的“基本盘”
房地产市场的“松绑”则带来三个重大效应。
其三,随着中心城市房价的持续上涨及货币的大规模增发,越来越多的城市居民购买房产,视之为财富增值及抵抗通货膨胀的避险性投资,在后来的十余年内,房价水涨船高,
其二,房地产替代制造业成为新的高赢利产业。到2001年,名列《福布斯》中国富豪榜的前100位的富豪中,有六成来自地产业,其后十余年这一比例从未下降过,这当然让从事制造业的企业家们非常沮丧
其一,在分税制改革中丧失税源的地方政府以出让土地为主要增收手段,以“城市经营”为名,大肆炒作地价
更准确地说,朱镕基既不是保守派,也不是自由派,他确乎是一位倾力重塑中央权威的经济集权主义者,
作为国有企业改革最重大的战略调整,“国退民进”一直没有形成一个全国性的、法制化改革方案,这是这次改革最奇异的地方,各地依照“摸着石头过河”的思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出现了数十种产权量化出让的手法。国有企业经营者与地方政府、银行上下其手,据国有资产为己有,而数以千万计的产业工人则以“工龄买断”的方式(一般是一年工龄折算为800到2000元,南方低,北方高)被迫离开工作岗位。
分税制的推行是改革史上一个转折性的事件,它带来的最重要的结果,是中央在经济权力和利益的分配中重新获得主动权
在全国财政总收入中所占的比重由上
分税制的实施成效非常显著,在这项制度执行的第一年——1994年,
首先是事权不清,特别是中央政府,将公共服务部分的大部分支出转嫁到了县以及县以下的政府头上,
这两个问题,直白地说就是:地方把大部分的钱交上去了,但要花的钱却越来越多,中央把大部分的钱收上来了,但怎么花却从不跟地方商量。
其次是转移支付制度不完善,中央将大部分税收持于手中,却不公开财政支出细目,拒绝建立对话协商机制,应转移到地方的那部分从来不与地方讨论,不接受监督,而是以“项目建设”的方式落实,投资及决策权力集中于国务院的发展改革委员会及各大部委,地方政府毫无话语权,只好在北京设立“驻京办”,出现了所谓“跑部钱进”的恶劣局面
在制度原理上,分税制是一项联邦财税制度,世界上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均采用不同形式的分税制,然而这一制度在中国却发生“变异”,成了中央实现经挤集权的手段。作为分税制的首倡者之一,吴敬琏在晚年对这一制度的实行现状非常不满,在他看来,推行分税制的前提是必须清晰地划分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和支出分配,然而这两项都被刻意地“回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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