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十六岁时便随先祖去川沙,并由先祖延聘塾师,教授诗文。父亲因为十分聪颖,早为其有志为学的伯父[星五公]所赏识。他认为有这样资质的青年子侄,实在不应该在一个小茶叶店里埋没了。所以父亲被家中长辈特地选出,让他专心读书,以便参加科举。
可是这时正值洪杨起事之后,内战的烽火已日益迫近。当洪杨于1850年在金田村发难之时,父亲才九岁。1853年太平军进占南京,建立“太平天国”,并以南京为“天京”。数年之内,太平军数度侵入皖南徽州山区,焚掠迨遍。1860年我绩溪县亦为太平军所焚掠,一连三载,父亲和邻居亲友均率领家属到高山里去避难,并据险自卫。
我们的村落[上庄]正与华南其他地区的村落一样,是习于聚族而居的。洪杨起事之前,我们聚居的胡氏一族总人口在六千上下——当然也包括散居各地经商的族人在内——大半务农为生。但是大多数家庭也都有父兄子弟在外埠经商的——尤其是在南京、上海一带。
我家世代乡居。故宅在绩谿城北约五十华里。历代都是靠小本经营为生的。我家第一个有志为学的是我的一位伯祖[胡星五]。他是个乡绅兼塾师。在乡里颇有名望,但是科场却不甚得意
现在再谈谈我们绩谿县。绩谿是徽州府六县之中最北的一县,也可能是人口最少的一县。在经商一行中,我们绩谿人也是比较落后的。绩谿人多半做本地生意,很少离乡远去大城市。他们先由杂货零售商做起,然后渐渐地由近及远。所以一般说来,我们徽州人实在都是很落后的。
不过在经济的因素之外,我乡人这种离家外出、历尽艰苦、冒险经商的传统,也有其文化上的意义。由于长住大城市,我们徽州人在文化上和教育上,每能得一个时代的风气之先。徽州人的子弟由于能在大城市内受教育,而城市里的学校总比山地的学校要好得多,在教育文化上说,他们的眼界就广阔得多了。因此在中古以后,有些徽州学者——如12世纪的朱熹和他以后的,尤其是十八九世纪的学者像江永、戴震、俞正燮、凌廷堪,等等——他们之所以能在中国学术界占据较高的位置,都不是偶然的。
徽州人的生意是全国性的,并不限于邻近各省。近几百年来的食盐贸易差不多都是徽州人垄断了。食盐是每一个人不可缺少的日食必需品,贸易量是很大的。徽州商人既然垄断了食盐的贸易,所以徽州盐商一直是不讨人欢喜的,甚至是一般人憎恶的对象。
所以一千多年来,我们徽州人都是以善于经商而闻名全国的。一般徽州商人多半是以小生意起家;刻苦耐劳,累积点基金,逐渐努力发展。有的就变成富商大贾了。中国有句话,叫:“无徽不成镇!”那就是说,一个地方如果没有徽州人,那这个地方就只是个村落。徽州人住进来了,他们就开始成立店铺,然后逐渐扩张,就把个小村落变成个小市镇了。
徽州人四出经商,向东去便进入浙江;向东北则去江苏;北上则去沿长江各城镇;西向则去江西;南向则去福建。
徽州全区都是山地,由于黄山的秀丽而远近闻名。这一带的河流都是自西北向东南流的,最后注入钱塘江。因为山地十分贫瘠,所以徽州的耕地甚少。全年的农产品只能供给当地居民大致三个月的食粮。不足的粮食,就只有向外地去购买补充了。所以我们徽州的山地居民,在此情况下,为着生存,就只有脱离农村,到城市里去经商。因而几千年来,我们徽州人就注定地成为生意人了。
我是安徽徽州人。
让我先把安徽省最南部,徽州一带的地理环境,做个综合的叙述
没有戴眼镜,使我感觉这像上有我母亲的神气。”母亲冯顺弟对胡适一生待人处事影响很大,胡适在《四十自述》中说:“我在我母亲的教训下之下住了九年,受了她的极大极深的影响。我十四岁就离开她了,在这广漠的人海里独自混了二十多年,没有一个人管束过我。如果我学得了一丝一毫的好脾气,如果我学得了一点点待人接物的和气,如果我能宽恕人,体谅人——我都得感谢我的慈母。”
时下国人治学,已不太多提“古人”了,但是却欢喜说“洋人”如何如何。其实李小龙、江青、《肉蒲团》……洋人研究起来也极有兴趣。士君子读书为学,要“山人自有主张”,管他鸟洋人!这一点,我倒佩服胡适做学问特立独行的风格。
这几首相当颓废的旧诗虽然是笔者一个人的“无病呻吟”之作,它也代表一些50年代里,三十才出头的一些彷徨无主、大纽约地区中国文法科留学生的心境。在他们的心目中像胡先生那样老知识分子已经可说是“报废”了;而他们自己虽未及中年,也已面临“报废”的结果。他们有的还在读书,但是读书的目的也正是荀子所说的“古之学者为己”了。他们对祖国的沧桑之变不能说没有他们的看法,但是学然后知不足,他们的“看法”也难免充满自我挑战的矛盾。他们是失去了的一代。怅望余生,真难免有“三不要”(中国大陆、中国台湾、美国)、“两不通”(中英文字俱欠通)之感。他们是当代中国知识分子中很特殊的一个小集团。他们彼此知道,而外界人则很难了解[...]
“不废江河万古流!”一种新文学的成长是有其江河长流的自然趋势。自我封赠或下圣旨强迫执行或制止,都是徒劳。中国新文学运动中针对胡适、徐志摩等绅士文学的“反对派”始终没有形成气候,就是自我陶醉和圣旨太多的缘故。以下圣旨制造的普罗文学,来反对那自然形成的绅士文学,就变成抱薪救火,绅士的生命反而被其无形中延长了。50年代的“白马社”和晚近港台诸文派,事实上都是在“胡适底幽灵”默佑之下,该死不死的“缙绅传统”的延续!
笔者本人在哥大的主修为“美国史”,我在美国史料里读到黑奴贩卖(slave trade)的真实故事真为之毛骨悚然;有时读到有关华工的苦力(广东人称为“猪仔”)贩卖(coolie trade)的惨史,每为之掩卷流涕。孙中山先生的两位叔父据说便在这种苦力贩运中不知所终的。再看那1881年以后一连串“排华法案”下,华工在美所受的暗无天日的虐待;受鞭笞、遭屠杀之外,夫妻父子有四十年乃至终身不得一聚者。甚至孙中山先生流亡过境也得坐牢一番。读起这些血淋淋的史实,真为之怒发冲冠。加以笔者本人亦以打工关系——从“蓝领”到“白领”——加入华侨苦力行列有年,目睹那时美国移民官吏之横暴,白种流氓歧视华人之无理,以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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